20年6月西南大学机考0234大作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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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南大学培训与继续教育学院课程考试试题卷学期:2020年春季 课程名称【编号】:知识产权法 【0234】 A卷考试类别:大作业 满分:100 分以下试题均为论述题,请考生任意选择两道试题做答,每题50分。1、 知识产权法有哪些积极作用?答:随着知识经济的迅速发展,知识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与之相适应,以知识产品为保护对象的知识产权法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美国自20世纪的七八十年代就开始利用经济、外交、法律等多种手段,保护本国知识产权,以维护其经济大国的地位。日本在2002年提出”知识产权立国”,并制定了国家的知识产权战略大纲。现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已经成为各国政府和企业高度重视的战略问题

2、,许多国家都在研究和制定自己的知识产权战略。1、激励创新,鼓励创造 知识产权法作为确认、保护和利用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与其他智力创造成果权的法律制度,确认了智力创造成果是可以交换的财产,规定了智力成果的创造者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确立了智力成果创造者的权利主体地位,并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予以法律制裁。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对智力创造成果享有有排他性的专有权,他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这就使得进行智力创造活动的劳动消耗或资金消耗能够得以收回或获利,并使专门从事智力创造活动工作成为一种有利可图的谋生职业,从而极大地提高了人们从事智力创造活动的积极性。我们可以说,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3、。2、促进智力成果的推广应用 如果没有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人们出于市场竞争的考虑,一般会对自己的智力创造成果(特别是发明创造)严加保密,从而导致科技信息传播的迟滞,不利于智力成果的推广应用和社会发展。有了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保障,人们才敢于将其智力成果(商业秘密除外)公开,而且智力成果要取得知识产权必须将其智力成果公开(商业秘密除外),这有利于智力成果的传播,有利于促进科技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知识产权法将智力成果产权化,并为智力成果的有偿使用与转让提供了制度保障。这有利于促进智力成果的推广应用。3、保护公平竞争 知识产权法授予权利人控制、利用自己的创造性成果和商业标记的排他性权利,权利人得依法通过

4、利用自己的创造性成果和商业标记获得经济利益并有权制止他人利用。这样,就可以使诚实经营,注重创新的经营者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使那些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希图不劳而获的经营者受到法律.的威慑和制裁。知识产权法的各种制度,,如确权制度,撤销和无效宣告制度,侵权责任制度,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无不是公平竞争原则的具体体现。商标法则更是直接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服务的。知识产权法理论认为,知识产权法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一部分,知识产权的充分保护必须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补充。 有利于发展国际贸易和引进外国的先进技术 当今世界,一个国家要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就必须大力发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引进外国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5、。而这种交流和引进离不开知识产权法。如果我们对外国的先进技术不能提供有效的保护,别人就不会许可我们使用其先进技术;如果我们不能有效地制止对驰名商标的假冒,外商就不愿意到我国来做生意。在当今的国际条件下,一个国家如果没有知识产权法,不能对外国的知识产权提供有效保护,就会招致其他国家的制裁,其经济发展就会遇到严重的困难。另-方面,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参加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是我国参与国际贸易的必要条件。我国正在成为世界贸易大国,出口贸易在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加强国际合作,有利于我国的知识产品在国外的保护,有利于我国在对外贸易

6、中保护自己的利益。二、知识产权有哪些法律特征?三、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哪些财产权利?四、授予专利权应符合哪些实质条件?五、侵犯商标权的行为主要有哪些类型?答: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侵犯商标权的行为至少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假冒商标假冒商标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种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情形。假冒商标是一种最严重的侵犯商标的行为。2、仿冒注册商标仿冒注册商标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行

7、为。3、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销售侵权产品是侵权行为人牟取利益的一个必经渠道,是侵权产品从侵权行为人分散到最终用户的中间环节。因此,我们不仅要在生产环节制止侵犯商标权的行为,而且还要在流通环节制止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按照我国现行商标法的规定,销售者只要实施了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的行为,就构成商标侵权,不管他主观上有无过错。只有在销售者不知道销售的商品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而且,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情况下,才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4、非法制造、销售注册商标标识它是指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这种侵权行为的主体是从事商标印制的企

8、业和个体工商户,他们实施的行为是为别人非法使用制造条件。伪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权人委托授权而摹仿注册商标的模样,制作出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商标标识的行为;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是指虽有注册商标权人委托授权,但超出委托授权的范围,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是指将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作为标的物进行买卖的行为。5、更换商标它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该行为在学理.上亦称为反向假冒”。从表面上看,反向假冒直接针对的是商品而非商标,但是,这种行为将他人的注册商标与商品之间的联系分割开来,从

9、而割断了消费者与商品制造者之间联系的纽带,损害了商标权人通过商品销售提高自己商标的美誉度与知名度,从而通过商标从事市场竞争的合法利益。因此,该行为实质上侵犯了商标注册人的商标使用权,损害了商标的固有功能一一识别功能。6、为他人侵犯商标权提供便利这是指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活动。这类侵权行为虽未直接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但明知第三人的行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还为其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或者互联网服务等便利条件,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或者其他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得以顺利实施,理应被认为构成共同侵权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其

10、他侵犯商标权的行为(1)将他人商标作为商品名称或者装潢使用它是指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或者服务)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足以造成误认的行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虽未直接将他人注册商标假冒为自己的商标使用,但将其作为表示商品特性的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容易造成消费者误将该商品与特定的注册商标发生联系而产生误认。(2)将他人商标作为商号使用它是指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行为。(3)将他人商标作为域名使用它是指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交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行为。-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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