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赁合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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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厂房租赁合同 4 篇出租方 (甲方) 承租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 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一、出租厂房情况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 ,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厂房类型为,结构。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1、厂房装修日期 个月,自月日起,至 月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2、厂房租赁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租赁期 年。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 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1、甲、乙双

2、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年租金为 元。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 3%-5%.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 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 5 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四、其他费用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 元。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 复; 甲方应在

3、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3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 费用由甲方承担。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 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 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 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 3 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 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六

4、、厂房转租和归还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 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 活动。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 承担责任。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 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5、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

5、偿提供 门电话。如需 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6、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 月,甲方有权增收 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7、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 ; 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 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八、其他条款1、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 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 责任给予赔偿。3、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4、租赁合同

6、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确认,原租赁合同条 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5、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 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 费。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后生效。出租方:承租方: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电话:电话:签约地点:签约日期:年月日车间厂房租赁合同出租方: 授权代表: 职务: 地址: 电话: 传真: 承租方: 授权代表: 职务: 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甲方将位于 的厂房或仓库 (以下简称租赁物 ) 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 平方米。本租赁物的功能为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 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 _年,即从 年_月_日起至年_月_日止。租赁期限届满前 _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 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第三条免租期

8、及租赁物的交付3.1 租赁物的免租期为五个月,即从 年_月_日起至 年_月_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3.2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 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 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第四条租赁费用4.1 租赁保证金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两倍,即人民币 元( 大写:)。4.2 租金租金第 1 年至第 2 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第 3 年至第 5 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 基础上递增 %;第 6 年起的仓库租金,将以届时所处位置的房屋租赁的租金水平为依 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 _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4.3 物业管理费 物

9、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计付。4.4 供电增容费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租赁费用的支付5.1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 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 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 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 责任后 _内,甲方将向乙方无偿退还租赁保证金。5.2 乙方应于每月五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 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甲方开户行:

10、帐号: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欠缴租金 总额的 。5.3 乙方应于每月五号或该日以前按第 4.3 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欠缴物业管 理费总额的 。5.4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就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因交纳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于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 费用。第六条租赁物的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 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第七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

11、、保养7.1 乙方在租赁期限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 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 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7.2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设计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现,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 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7.3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 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八条防火安全8.1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 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主管部门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 乙方承担。8.2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

12、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 途。8.3 出租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 ( 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 业) ,须甲方主管部门批准。8.4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 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 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第九条保险责任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 其它必要的保险 (包括责任险 ) 。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 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担。第十条物业管理10.1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

13、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 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 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10.2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深圳市法规以及甲方 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自行承担。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 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第十一条装修条款其产生的责任由乙方 11.1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 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意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八 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

14、该部分方案提 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11.2 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 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第十二条租赁物的转租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 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 方转租顼改变。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必须遵守下列条款: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3、乙方应在转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 同时终止。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

15、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 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 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 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五日内交甲方存档。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 处理。6、乙方因作为转租行为的转租人应付的税、费,由乙方负责。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13.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一个月,甲方在书面通 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 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 ) 由乙 方全部承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二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 2 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包括受转租人 ) 之日 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 ( 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 )并 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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