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峪镇龙王河村建设216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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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邑县流峪镇龙王河村建设216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8CGXMPY0123采购单位:平邑县流峪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山东省东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八年七月目录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5第三部分 项目说明及磋商要求16第四部分 公开唱价、评审、成交19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26第六部分 附件31第1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省东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平邑县流峪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其所需平邑县流峪镇龙王河村建设216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承担该项目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1、 采购人:平邑县流峪镇人民政府 地

2、址:平邑县流峪镇驻地 联 系 人:于镇长 电 话:134681735982、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东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 临沂市平邑县武装部南首路东 联 系 人: 牛工 联系方式:18306575357 三、采购项目名称:平邑县流峪镇龙王河村建设216千瓦光伏发电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18CGXMPY0123 四、采购项目内容:建设装机容量216kW光伏扶贫电站,总投资约140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2、供应商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供应商应当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

3、承包叁级且具备电力工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证书;4、供应商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无失信记录,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代理公司统一查询);6、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且没有知识产权纠纷;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即供应商应处于正常的营业状态;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9、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款。10、投标申请人需在报名截止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诚信库认证,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

4、易网-企业用户登录-政府采购项目-登陆成功后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持回执单现场报名,报名不成功者不具备投标资格。 六、获取谈判(磋商)文件1.时间:2018年07月13日至2018年07月19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 14: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2.地点:平邑县滨河东路与银花路交汇处(东北角,冠鲁商务中心)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山东省东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窗口。3.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换证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电力工程施工

5、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具备电力工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含四级)以上资质证书;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证明(2018年上半年度,需明确到个人,网上可查);4)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执业印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证明(2018年上半年度,需明确到个人);5)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缴纳凭证或主管部门出具的缴纳明细);6)在“信用中国”无失信记录查询证明截图;7)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回执单。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加盖

6、公章并订装成册,一式三份,在封面上清楚注明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并加盖公章且注明“平邑县流峪镇龙王河村建设216千瓦光伏发电项目资格审查资料”字样。4. 售价: 150 元/份,售后不退七、公告期限:2018年7月13日 至 2018年7月19日八、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8年07月25日09时00分至 2018年07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 平邑县滨河东路与银花路交汇处(东北角,冠鲁商务中心)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8年07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邑县滨河东路与银花路交汇处(东北角,冠鲁商务

7、中心)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十、采购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牛工 联系方式:18306575357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概况 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平邑县流峪镇龙王河村建设216千瓦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编号:18CGXMPY0123 招 标 人平邑县流峪镇人民政府2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3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公告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中的资质证明材料。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7月25日上午09时30分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地点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6建设内容和项目预算价建设装机容量216kW的光伏扶贫电站,项目预算价140万元7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28123.00

8、元),大写:贰万捌仟壹佰贰拾叁元整。以公司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企业需在2018年07月24日上午12时前需以电汇的方式向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支票)投标保证金交纳时必须在汇款附言或汇款用途中写明项目编号:18CGXMPY0123,以其他账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须统一汇款至以下账户:账户名: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邑县支行账号:15-8911010400246128付款方式主要设备进场后支付价款的30%,施工期间按工程形象进度拨款,项目全部安装完成经镇级初验后支付至

9、合同价款的70%,经县级验收合格并网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7%,剩余3%价款在运行期满1年且各项指标参数达标后,一次性无息付清。9工期40日历天。10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工作日。11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分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胶装成册并在投标书标书袋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1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3中标服务费按中标价的1.5%标准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1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15备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一、总 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一

10、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2.定义1) 采购人系指平邑县流峪镇人民政府。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省东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的法人单位。4) 磋商小组系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负责组织,由采购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的临时组织。5) 中标人系指由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6) “货物”系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7) “工程”系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

11、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8) “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采购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9) “磋商文件”系指供应商提交的,参与竞争性磋商的各种书面资料。10) 磋商文件中的“甲方”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乙方”系指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11) “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影印件、传真件、扫描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供应商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及货币种类1)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与

12、投标人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下同)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2)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4.投标费用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合格的投标人1)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2) 投标人必须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相关要求。3)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4) 在以往的政府

13、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5) 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临沂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6)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7) 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材料将获得被评审的资格。6.投标有效期1)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在此期间,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如投标人被授予合同,投标人不得拒绝。2) 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方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3) 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4) 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

14、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5) 本须知第7条投标保证金的规定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有效期。7.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后并交纳相关费用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金额:(28123.00元),大写:贰万捌仟壹佰贰拾叁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企业需在2018年07月24日上午12时前需以电汇的方式向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支票),交纳时须在汇款附言或汇款用途中写明采购项目编号:18CGXMPY0123及用途。账户名: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邑县支行账号:15-891101040024612 2)若证实投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因此造成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损失须由投标人承担:a) 投标人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 b)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期间撤回其投标文件;c) 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d) 因中标人主观过错被废除授标;e) 投标人资格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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