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我国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大全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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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7.1法律法规要求。编写要点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17.1.1明确必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对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有关规定,同时进行安全评价。17.1.2明确新、改、扩建项目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17.1.2.1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设计规范和标准。17.1.2.2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属于甲、乙类物品和易燃品、剧毒品,必须有所在地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鉴定书。17.1.2.3新产品转

2、入批量生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法;(2)工艺条件的选取应符合安全要求;(3)具备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可靠的控制手段、报警装置及发生事故的紧急处理装置等);(4)设备选型和建筑等,应符合防火、防爆、职业卫生等标准和规定的要求;(5)设计文件要有安全可靠性评价。17.1.3明确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安全、规划、职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及工会参加评审工作。17.1.4明确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施和技术。17.1.5明确施工过程中,应有人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

3、工中的缺陷。17.1.6明确工程竣工投入试运行时,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设施,必须同时投入运行,并考核运行效果。17.1.7明确凡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或经投入运行,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的,均不能验收。17.2竣工验收。编写要点如下:17.2.1明确新、改、扩建项目竣工投运前,应办理检查确认手续,方可试运行。经试运行三个月,正常后,在主管安全负责人领导下,由生产、技术、设备动力、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工会等部门会同所在分厂(车间),按设计要求组织验收。17.2.2明确竣工验收部门(安全、卫生、环保、消防、工会等部门)。17.2.3明确使用单位应对新、改、扩建项

4、目的安全、环保运行情况写出总结报告,对其安全技术及其经济技术效果和存在问题做出评价。17.2.4明确新、改、扩建项目经验收合格交接后,投入运行,应纳入正常管理。18、安全检查制度及事故隐患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18.1安全检查的任务与要求。编写要点如下:18.1.1明确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18.1.2明确安全检查应贯彻企业与职工相结合的原则,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每年还应进行群众性的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18.

5、1.3明确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并制订安全检查表。18.1.4明确必须建立由单位领导负责和有关职能部门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18.2安全检查的形式与内容。编写要点如下:18.2.1明确综合检查,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18.2.2明确专业检查,由各专业部门组织,内容为对锅炉及压力容器、危险化学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厂房建筑、运输车辆、安全装置以及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进行检查。18.2.3明确季节性检查,内容根据当地的地理和气候特点组织本系统人员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

6、及防冻保暖等工作,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18.2.4明确日常检查,检查内容为生产工人上岗应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和班中巡回检查等,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检查。18.2.5明确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并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18.3事故隐患整改制度。编写要点如下:18.3.1明确对检查出的隐患,按四定原则(定时间、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进行整改。18.3.2明确对重大隐患,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由主管安全负责人签发,隐患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收后按期整改。18.3.3明确对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

7、或停产。18.3.4明确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都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分别建立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台帐,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全技术部门汇总并存档。18.3.5明确事故隐患整改项目的验收(包括验收方式、验收内容等)。18.3.6明确事故隐患整改的资金落实。18.3.7明确事故隐患整改基金的管理及使用。18.3.8明确事故隐患整改的责任与考核。18.4事故隐患管理制度18.4.1明确事故隐患的范围(包括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生产设施;安全设施隐患;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等)。18.4.2明确主管领导、主管部门、具体主管负责人的职责范围。18.4.3明确事故隐患

8、管理应涉及的内容:(1)明确判定隐患的依据(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有资质的安全评价单位出具安全评价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2)明确进行事故隐患的评估与分级,评估包括:企业自评、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复议评估等形式,分级是把隐患区分为车间级、厂级和公司级;(3)明确制定事故隐患治理项目计划编制程序(包括编制计划、资金落实、安排实施);(4)明确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的管理(包括建立隐患评估,治理完成情况和效果考核验收等管理档案,隐患整改做到“四定”,对一时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采取可靠的安全监护措施,确定最后整改的期限和应急处理的措施)。19、事故管理制度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

9、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等规定。19.1事故分类与管理。编写要点如下:19.1.1明确事故分类:(1)生产(工艺)事故;(2)设备事故;(3)质量事故;(4)交通事故;(5)火灾事故;(6)爆炸事故;(7)医疗事故;(8)破坏事故。(9)伤亡事故;(10)环境污染事故;(11)未遂事故。19.1.2明确事故管理:(1)生产(工艺)事故由生产部门负责;(2)产品质量事故由质量检验部门负责;(3)基建工程质量事故由基建部门负责;(4)交通事故由保卫或交通管理部门负责;(5)设备事故由设备动力部门负责;(6)火灾事故由防火(保卫)部门负责;(7)医疗事故由医疗卫生部门负责;(8)伤亡事故和

10、爆炸事故由安全技术部门负责;(9)破坏事故由保卫部门负责;(10)环境污染事故由环保部门负责;(11)未遂事故按事故分类,分别由有关部门负责。明确各职能部门应按(1、物体打击;2、车辆伤害;3、机械伤害;4、起重伤害;5、触电;6、淹溺;7、灼烫;8、火灾;9、高处坠落;10、坍塌;11、冒顶片帮;12、透水;13、放炮;14、火药爆炸;15、瓦斯爆炸;16、锅炉爆炸;17、容器爆炸;18、其它爆炸;19、中毒和窒息;20、其它伤害)的具体分类管理的要求,调查、统计、存档。19.1.3明确各职能部门应按时将事故情况报送安全技术部门,安全技术部门负责全厂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19.2事故等级和损失

11、计算。编写要点如下:19.2.1明确设备事故按化学工业企业设备动力管理制度执行。19.2.2明确火灾事故按火灾统计管理规定执行。19.2.3明确交通事故按关于做好交通管理统计工作的通知执行。19.2.4明确人身伤亡事故按轻伤、重伤、死亡(重大伤亡、特大伤亡)事故分类。伤亡事故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19.2.5明确其它各类事故的等级划分和损失计算方法,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19.3抢救与救护。编写要点如下:19.3.1明确发生事故,必须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积极抢救,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19.3.2明确发生重大事故,在抢救时

12、,应注意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志。19.3.3明确对有害物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灾事故现场,必须设警戒线,抢救人员应佩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器具),对中毒、烧伤、烫伤等人员应及时进行抢救处理。19.4事故报告程序。编写要点如下:19.4.1明确企业事故报告制度和程序。企业一旦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除立即处理外,应按规定和程序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及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若事态仍在继续,要随时报告。19.4

13、.2明确发生事故的分厂(车间),要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报送单位的安全主管部门。19.4.3明确对于重大伤亡事故,除按有关规定上报外,还应向当地公安、人民检察院报告,并通报工会组织。19.4.4明确凡因工负伤者,从发生事故受伤起,若一个月以后,由轻伤转为重伤,或由重伤转为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死亡事故上报。19.5责任划分。编写要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章的条款,结合各个岗位的职能,来编写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划分。19.5.1明确企业安全管理实行法人负责制同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19.5.2明确企业规章制度不健全、不科学由总工程师和分管厂长负责,管理部门已制订或已建议制定规章制度

14、,领导不颁发或不组织实施的,由领导负责。19.5.3明确设计有缺陷或不符合设计规范的,由设计者和审批者负责。在施工和生产过程中发现设计有缺陷,可以采取措施弥补而不采取的,由施工或生产部门领导负主要责任,已制定措施,却不执行,而酿成事故的,由违反者负责。19.5.4明确凡转让、应用、推广的科技成果,必须经过技术鉴定,其科技成果中未提出防尘、防毒、防火、防爆及“三废”处理的措施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要追究转让或科研设计单位的责任。19.5.5明确制造、施工部门,未严格按图制造、施工,未经设计或修改设计未经批准而施工者,要对由此发生的事故负责。19.5.6明确持安全作业证者违章发生事故,由违章者负责;

15、无安全作业证者,擅自作业发生事故,追究其违规、擅自作业的责任,被委派作业发生事故,由委派者负主要责任。19.5.7明确学徒工在学习期间,必须在师傅带领下进行工作,不听师傅指导擅自操作造成事故,追究其违规操作的责任;在师傅指导下操作发生事故,由师傅负主要责任。19.5.8明确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违章违纪严重,发生重大事故时,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19.6调查和处理。编写要点如下:19.6.1明确企业发生事故都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19.6.2明确对一般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由分厂和有关部门领导组织调查并召开事故分析会,吸取教训。19.6.3明确对伤亡事故,企业应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和处理。19.6.4明确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19.6.5明确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而发生重大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人员,由司法部门依法惩处。19.6.6明确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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