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某集团财务会计制度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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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ZHANGDAOMING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DAOMING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制度指南 第二号 货币资金内部牵制制度 为落实会计法,加强货币资金管理,规范出纳员岗位工作,防范财务风险,根据现金管理条例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选配出纳人员时,必须对其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并经公司财务部审查同意。非本单位正式职工、未经过财务培训、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以及曾因经济问题受过处分或调离出纳、会计岗位的人员,均不得担任会计和出纳工作。 第二条 各单位要随时掌握出纳人员和经管货币资金业务人员的思想动态,对那些思想不健康的、有嫖娼、赌博恶习的、缺乏社会和家庭责任感的、

2、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交往过密以及法纪观念淡薄的人员,要及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和公司财务部,将其调离出纳或经管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 第三条 禁止会计人员、出纳员在岗位工作期间炒股。 第四条 出纳人员应敬业爱岗、依法办事、搞好服务、保守秘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五条 出纳员的业务受会计员领导和制约。未经会计人员同意,出纳员不得自行存取资金和支付款项;会计人员未做付款凭证,出纳员不得先付报销款,更不得先付款然后将报销人的发票留存抵库。 第六条 出纳员岗位采取轮岗制度。出纳员在同一单位一般不得连续超过五年。 第七条 出纳员办理现金或银行收支业务,应经本单位领导同意,资金的支付或报销款项,必须由单位领

3、导审核原始凭证并签字方可办理。 第八条 银行账户的设立必须经本单位领导和公司财务部同意,公司财务科设立银行账户需经公司主管和总会计师同意。一个单位开设银行账户不得超过二个。银行预留印鉴应为本单位财务专用章、本单位负责人名章(或财务负责人名章)、出纳员名章。不得以个人名义将公款办理定存或其他形式存款。 第九条 各单位(含工程队)必须设置专职出纳员岗位,实行钱账分管,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特殊情况的,可设置兼职出纳员岗位,但必须经公司财务部同意。兼职出纳员的责权与专职出纳员相同。 竣工项目的银行账户未撤,则出纳员岗位不得撤离。 第十条 各单位未经公

4、司批准,不得自行借贷银行资金,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或质押,项目部之间不允许互相调用资金。 第十一条 单位领导和财务负责人的亲属不得担任本级财务部门的会计和出纳工作。 第十二条 各单位都要实行印鉴与支票分管制度。要设立印鉴保管登记簿,保管人员均需要签名登记。分管印鉴(或支票)的会计人员外出时,应将印鉴(或支票)移交给领导指定人员暂时分管,严禁支票和印鉴由同一人保管。分管印鉴的人员不得私自将印鉴交于他人代管或代盖。 第十三条 出纳账应单独设立,现金、银行日记账采用三栏式账页,必须使用订本式账页,不得用银行对账单代替日记账,也不得按会计账簿上的现金、银行科目发生额抄录,应根据每日发生的会计凭证逐笔登记,

5、每日结出余额。一年一本。 出纳账簿由封面、扉页、账页组成。启用表应注明启用日期、账簿页数、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并加盖名单和单位公章。 第十四条 登记出纳账簿要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摘要、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一一记入账内,数字准确,字迹工整,摘要清楚,登记及时。登记完毕,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用铅笔划“”符号,表示已经记账。 登记账簿不能用圆珠笔或铅笔,只能采用蓝黑或碳素墨水,采用红字冲账法时,可用红色墨水。文字和数字写占格距的12。 登记账簿必须按顺序登记,不得跳行,不得隔页。发现隔页应将空页划红线注销,并盖名章。发现登记错误应用划线更正法,用红线划掉另写,也可

6、在上方重填。第十五条 每一账页的第一行与“承前页”;每一页的最后一行写“过次页”;每月登记完后,要在下行写“本月合计”,在“本月合计”下行写“本年累计”;至少每七天结出一次余额,没有余额的在“借或贷”档内写“平”字,并在余额档内标“”表示。 第十六条 各单位必须设立支票领用簿,购买支票或其他票据,须按编号登记;领用支票或其他票据,应由领用人在领用簿签名。出纳员应督促领用人及时交回支票存根。 第十七条 作废支票要及时收回,将存根和票面上的红色编号剪掉,分别粘贴在支票领用簿相应的位置,同时销毁已剪的作废支票。作废支票无需账务处理,不需粘贴在会计凭证上。 第十八条 禁止签发空头支票和无日期支票。确因

7、需要,可在预计支付款额的前位数加划“¥”,予以限制,该类支票存根应当日交回,并在支票领用簿上登记、注销。如支票丢失,造成的损失由使用人全额赔偿。 第十九条 出纳人员复核收付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按凭证所列金额收付现金,并在凭证上加盖“收讫”、“付讫”戳记。 第二十条 出纳人员应及时向银行索取银行对账单。每月终了银行对账单到达后,出纳人员要及时对帐,并按规定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草稿,交会计人员审核。会计人员对所有收支业务要逐笔进行核对,不得只核实余额。当余额相符而收支业务不符时,要及时查明原因。要特别注意上月的未达账项本月是否都已入账,如发现有时间较长的未达账项应查明原因。会计人员审查无误后

8、,交还出纳员编制正式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由出纳人员、会计人员和财务负责人共同签字,与银行对账单一起保存,纳入会计档案管理。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一式四份,出纳、会计各一份,随“银行对账单”存档一份,在每月的会计凭证的最后一页粘贴一份。 定期存款也应取得对账单进行核对,至少每季度核对一次。银行不出对账单时,应自行编制对账单由银行签认。 第二十一条 定期存款单由出纳员保管,但视同现金半月盘点一次,盘点的办法比照现金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存放现金必须配备保险柜,并要设立防盗门等一定的安全措施。存、取现金款额较大或离银行较远时,必须有机运车接送,并派人陪同;存、取现金5万元以上时,应有公安或保安

9、人员携带枪支或警械护送。存、取现金金额大或比较频繁的单位,必须配专用车,速去速回,严禁搭载无关人员或中途办理其他事宜。 第二十三条 财务部门对各种债仅债务账户要经常清查核对。“备用金”等业务较为频繁的账户至少一个季度签认一次“对账单”,其他账户在年终时签认一次“对账单”,长期债权、债务,可进行函证。核对不符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二十四条 已处理并编号的会计凭证,经填写“凭证登记簿”之后,交出纳员管理,以防丢失或串页。等会计账与出纳账核对之后,按规定装订成册,交由会计人员归档保管。 第二十五条 出纳人员每月盘点现金不少于4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每月抽查现金、有价证券和日记账

10、不少于两次,并有文字记录。现金盘点之前,应由会计人员和出纳员共同核对会计账簿与出纳账簿的现金余额,共同清点现金实物量。清点抵库的借据、发票等,编制现金盘点表,共同签字。对盘亏或盘盈要尽快查明原因,如有异常,必须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或公司财务部汇报。 第二十六条 出纳员因暂离岗位临时性交接时,应编制交接表,一式四份,由主管会计监交;因工作调动或竣工撤点等永久性交接时,应编制交接表,一式四份,由本单位负责人或公司财务部、审计部门监交。交接记录应由三方签名,并作为会计档案保管。 第二十七条 如有未领职工工资,出纳员应将其工资分别装入工资袋,单独存放,单独登记,不得支付其他用途。同时,及时催促未领人员签字

11、领取。三个月之内未领的,出纳员在未领工资表上加盖自己的私单,由会计人员开收据,单独在“其他应付款未领工资”科目挂账。 第二十八条 付款时,报销人必须在付款凭证、支票存根或借据等凭证上签字。 第二十九条 借据和收据的样式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制定,各会计机构向公司财务部领取,按顺序号登记。借据存根留本单位备查,收据存根送还公司财务部注销,作废的收据应加盖“作废”戳记。 借据的填写和保管由出纳员负责,收据的填写和保管由会计人员负责。 第三十条 出纳人员应至少将以下几种资料整理造册,交会计人员归档保管: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期25年;出纳员移交表,保管期15年;银行余额调节表,保管期5年;银行对账单,

12、保管期5年;现金盘点表,保管期5年;支票领用簿,保管期5年;借据、收据存根,保管期5年,银行预留印鉴保管登记簿,保管期5年。 第三十一条 财务部门要注意检查本级和下级各帐户余额的真实性,注意检查对账单、调节表、盘点表、印鉴保管登记簿等资料的及时性和是否签名。 第三十二条 会计人员对出纳员的业务应当按规定及时检查,如因未及时履行职责,致使出纳员出现过错,会计人员应负60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 各单位的固资、材料、下场料等物资的变卖,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必须由会计人员填制收据,出纳员收款,纳入财务管理,禁止设立账作账。 第三十四条 出纳人员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经本单位推荐,公司财务、审计部门审

13、查,应予以物质和精神奖励。 第三十五条 不按本制度设置出纳岗位、选配出纳人员的,限期改正,并对单位罚款5000元,对单位负责人罚款1000元,对主管会计罚款1000元。情况严重的,通报批评。 对未按规定设出纳岗位和配备出纳人员而造成挪用、贪污、账目混乱等经济事件的,主要责任由本单位负责人承担。 第三十六条 出纳人员不按本制度办理业务的,每类业务对主管会计人员罚款60元,对出纳人员罚款40元。严重违规的,调离工作岗位。 第三十七条 财务检查、审计时未指出出纳人员的过错和未提出书面纠正措施的,每类业务对检查组组长、审计组组长罚款60元。 第三十八条 此制度以下发之日执行。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附: 银行预留印鉴保管登记簿(参考样式) 开户行及帐号: 保管日期 印鉴名称 开具支票号 码 保管人 签名 备 注 *年*月*日至 *年*月*日 *号 至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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