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精编项目采购管理大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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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隆县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武隆县白杨坪广场环境景观工程项目编号:wlcg招标08045 招标人:武隆县市政园林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武隆县政府采购中心二00八年九月目 录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须知41.工程概况42.招标范围43.投标人的资格54.日程安排55.投标费用66.踏勘现场6第二章 招标文件77.招标文件的组成78.招标文件的澄清79.招标文件的修改710.投标担保8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8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812.投标文件的组成813.工程报价、计价、结算914.投标有效期1115.投标担保有效期1116.投标

2、人如有下列情况,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117.答疑1118.投标文件的格式及其签署1219.投标文件的密封1220.投标文件的份数1221.投标的截止12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3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1323.开标1324.评标准备1425.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1426.详细评审1527.定标办法1728.评标过程的保密1729.监督管理18第五章 合同1930.合同授予和拒绝1931.中标通知书1932.协议书的签订1933.合同条款19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20一、授权书20二、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承诺书21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2四、招标文件确认书23五、投标人简况24六

3、、施工组织设计25七、施工图预算书25八、拟派往本工程的关键工人员25九、拟派往本工程担任项目经理的人员简历表26十、拟派往本工程担任项目经理的人员经验表27十一、拟派往本工程担任技术负责人的人员简历表28十二、拟派往本工程担任技术负责人的人员经验表29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武隆县白杨坪广场环境景观工程21.1工程地点武隆县委党校旁31.1工程规模约1700平方米广场环境景观建设4招标人武隆县市政园林管理局5招标代理机构武隆县政府采购中心6投资性质财政性资金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总价限价招标)81.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现

4、行有效的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一次性验收为合格工程。91.5工期要求施工总工期:绝对日历工期70天102招标范围武隆县白杨坪广场环境景观工程施工图及本文件明确的工程内容113.2专业类别及资质等级具备市政三级及以上资质。123.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34.2踏勘现场2008年9月26日15点30分在武隆县委党校大门处集中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踏勘。1413.8投标货币人民币1514投标有效期为:90天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610投标保证金金额:2万元(现金,不计息),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方式提交至武隆县政府采购中心。1717书面答疑投标人在2008年10月7日17时前

5、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书面质疑。1820投标文件组成及数量投标函部分1份,正本1份,副本2份;技术文件部分3份(不分正、副本);商务文件部分3份(不分正、副本);资格文件部分1份。194.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时间时间:2008年10月13日9:0010:00时。地点:武隆县政府采购中心205室204.4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08年10月13日10:00时。地点:武隆县人民政府办公楼1号楼2楼会议室公开开标。2126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综合评估法2232.3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2万元。2313.1最高限价本工程最高限价于开标3天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布。投标人须知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规模、地

6、点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质量要求(1)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现行有效的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一次性验收为合格工程。(2)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严格履行承包人的质量责任和义务。(3)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有关条款,确保建设工程施工质量。1.3工程技术要求1.3.1本工程技术要求详见设计图纸和设计说明书。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的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规范及标准规定的要求。1.4工程施工图纸1.4.1工程施工图名为:武隆县白杨坪广场环境景观工程施工图;1.4.2本次招标的工程施工图由武隆县城乡规划建筑设计院设计。1.5 项目工期本工程工期:自合

7、同签订后的7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2.招标范围2.1武隆县白杨坪广场环境景观工程施工图所涉及的工程内容,包括土建、电施、给排水、绿化等。2.2 对施工设计图的特别说明2.2.1 回填土方按4000M3(运距1.5公里)计入工程报价;2.2.2 基础挖孔桩深度按3米计入报价;2.2.3 卵石反滤层按高度1米,宽度600MM计入报价;2.2.4 沉降缝按沥青木丝板进行报价;2.2.5 管理用房及公厕地面做法同散水做法;2.2.6 泄水管按塑料管计算;2.2.7 厕所隔断高度按2米计算;2.2.8 广场两侧挡土墙按HS-08设计图计算,高度按750MM执行;2.2.9 人行道树池桂花树按10

8、cm计算;以上特别说明与施工图有冲突的,以本说明为准。3.投标人的资格3.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经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为合格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3.2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资格审查条件序号内 容符合条件及评审要求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经年审的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资质等级具有经年审的,且在有效运行期内的具备市政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经年审的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4国税(或地税)登记证具有税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国税(或地税)登记证证书复

9、印件5质量体系认证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6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质证书复印件7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说明:1、上表所列条件为必备条件,有一条不满足,其投标资格不合格;2、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材料有不真实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骗取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3、招标人将保留对所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再次复核的权利。4.日程安排4.1 2008年9月22-26日(北京时间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00-5:00)在武隆县政府采购中心(武隆县人民政府办公楼1号楼205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

10、/套(招标文件及施工图),售后不退。4.2 现场踏勘及答疑2008年9月26日15点30分在武隆县委党校大门处集中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踏勘。联系人:王江华 联系电话: 023-77728288投标人在2008年10月7日17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书面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在其后的2日内发送书面答疑及补遗书。4.3 2008年10月13日9:0010:00时所有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武隆县政府采购中心205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参加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4.4 2008年10月13日10:00时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由

11、武隆县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在武隆县人民政府办公楼1号楼2楼会议室公开开标。5.投标费用5.1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投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负责承担这些费用。5.2 本工程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不收取招标代理费。6.踏勘现场6.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的时间、地点参加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6.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

12、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因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6.4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尽可能予以支持,但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第二章 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提交第四章 开标、评标

13、、定标第五章 合同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招标文件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代理机构按相关规定所发出的书面有效答疑纪要、补充通知或修订函件等,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按照本须知第4.2款中关于提交书面质疑所规定的截止时间,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不论是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代理机构有关澄清招标文件的任何形式的书面文件都将作为

14、招标文件的合法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8.2无论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招标文件是否认真阅读,招标代理机构均认为投标人对所有招标文件已不存在疑义并已充分理解,其投标文件已充分考虑到本招标工程所存在的各种风险。9.招标文件的修改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5天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递交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文件一经招标代理机构修改,将以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为准,对所有投标人均产生约束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在收到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有关签收记录(以传真方式递交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时,应以确认书方式确认收到的修改后的招标文件);9.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9.4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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