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专光伏实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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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齐河县职业中专光伏实训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项目编号: DZQHZC-20180136 ) 采购人:齐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齐河县技工学校)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绿山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一八年八月9目 录第一部分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2第二部分 报价要求4第三部分 项目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9第四部分 项目要求 15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16第六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 30第一部分单一来源采购公告一、采购项目名称:齐河县职业中专光伏实训设备采购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DZQHZC-20180136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包号项目内容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预算(元)一齐河县职业中专光伏实训设备采购项目1、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供应商应在工商部门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单一来源文件中涉及货物;所投产品近两年来不能因严重质量问题而受到曝光。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3、其他条件。286000.00四、邀请单位:济南盈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五、获取单一来源文件:1.时间: 2018年8月2日至2018年8月6日。2.获取方式: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河县分中心网(sdf.lkj/)上免费下载。3.地点:网上下载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1.时间: 2018年8月8日10时 00 分至2018年8月8日10时30 分(北京时间);2.地点: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齐晏大街迎宾广场北四楼)七、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 2018 年8月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收)2.地点: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齐晏大街迎宾广场北四楼)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

4、:齐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齐河县技工学校)地址:齐河县阳光路601号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13853411213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绿山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上海路与孝河路交汇IEC国际企业中心812室联系人:代女士 联系方式:18853496589 电子信箱:九、发布公告媒介: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sdf.lkj/sdf.lkjccgp-)、德州市政府采购网(sdf.lkj/)、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河县分中心网(sdf.lkj/)上发布。十、监督机构:齐河县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34-5332828十一、重要说明:1.供应商

5、首次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报名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诚信库会员信息验证服务指南(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综合业务)以及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并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左侧系统入口的“会员注册”栏目免费注册。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诚信入库咨询电话:0534-2223100。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河县分中心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河县分中心系统下载电子版采

6、购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第二部分 报价要求序号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齐河县职业中专光伏实训设备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DZQHZC-20180136 3采购人采购人:齐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齐河县技工学校)地址:齐河县阳光路601号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138534112134项目地点齐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齐河县技工学校)5供货及安装日期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天内交付使用6项目说明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及数量见单一来源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7本项目控制价本项目控制价:大写:贰拾捌万陆仟元整;小写:286000.00元;本项目每包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包控制价,否

7、则视为无效报价。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9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生产商或代理商。2、供应商应在工商部门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单一来源文件中涉及货物;所投产品近两年来不能因严重质量问题而受到曝光。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

8、体投标。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0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90天11响应文件份数1.响应文件五份,密封提交;正本1份,副本4份,并在响应文件封皮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电子版文件(U盘或光盘)一份,单独密封。响应文件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2各供应商必须针对本项目制作响应文件并报价,响应文件均必须满足单一来源文件份数与制作等要求,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3.封套密封格式详见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2响应文件的组成见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13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小写:¥5000.

9、00元)。2、收款人(账户名称):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部开户银行: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河支行业务经办人:王雯、王海霞联系电话:0534-5666591、0534-5661626、0534-5661621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河县支行业务经办人:王月、刘军联系电话:0534-5666591、0534-5026517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河支行业务经办人:齐楠、李刚联系电话:0534-5666591、0534-53241243.投标保证金须采用网银形式交纳,不支持支票(含转账支票)、电汇、保函等形式交纳、不接受现金交纳:供应商(供应商)登录交易系统,按项目标包

10、或包(以下简称“标包”)网上报名成功后,随机获取每个标包对应的虚拟子账号,自主选择其中任何一家银行账号,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按标包要求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8月7日16时00分,逾期不予受理(截止时间一般为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6:00)。5.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招标(采购)文件规定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专用账户,其到账时间以到达银行账户的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截止后,部分代理银行账户将自动转为“只付不收”状态。供应商(供应商或竞买人)应充分考虑交纳款项的银行交换时间,由此带来的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的责任后果由供应商(供应商或竞买人)自行承担。6.投标保证金必须从

11、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投标无效。7.一个项目有多个标包(包段)或者有项目多次重新招标的,供应商应向对应标包(包段)相应银行虚拟子账号或当次项目相应银行虚拟子账号提交保证金。供应商向非对应标包(包段)银行虚拟子账号、或者向非对应项目银行虚拟子账号交纳的,视为投标无效。由此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供应商或竞买人)自行承担。8.供应商交纳保证金仅限当次项目(标包或包段)有效,不得变更或重复使用,否则投标无效。9.成交企业保证金的退还:成交供应商须持该项目的成交通知书原件及盖章复印件、成交合同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以及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中标单位保证金退还申请表(该申请表请

12、在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栏目自行下载),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窗口(代理银行)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保证金窗口(代理银行)查验资料手续有效齐全后,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系统无息退还至原交纳账户,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中标企业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企业保证金退还,由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签发后3个工作日内,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窗口(代理银行)提交成交通知书原件,保证金窗口(代理银行)查验资料手续有效齐全后,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系统无息退还至原交纳账户,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因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未按时提交成交通知书造成逾期退还

13、投标保证金并由此产生纠纷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的超期资金占用费,由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承担。废标、流标或终止项目供应商保证金的退还:废标、流标或终止项目保证金的退还,由招标(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项目废标(流标或终止)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窗口(代理银行)提交关于退还废标(流标、终止)项目供应商保证金的申请,保证金窗口(代理银行)查验资料有效齐全后,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系统无息退还至原交纳账户,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因招标(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未按时提交关于退还废标(流标、终止)项目供应商保证金的申请造成逾期退还投标保

14、证金并由此产生纠纷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的超期资金占用费,由招标(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承担。供应商异常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发生变更的,或重复交纳保证金的,或向非对应标包(包段)银行虚拟子账号或者非对应的其他项目银行虚拟子账号交纳保证金的,或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等等异常情形,供应商应在该项目开评标活动结束后及时向保证金窗口(代理银行)提交异常保证金退还申请、保证金交纳凭证、基本户变更资料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保证金窗口(代理银行)核实无误后,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保证金收款银行(网银手动)无息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0.质疑、投诉、违法违规等保证金的处理:依据招标(采购)人的书面申请意见或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理意见,暂停退还或暂扣相关企业投标保证金。14响应文件递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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