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药店加班认定及加班补助核算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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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药店关于加班认定及加班补助核算的管理办法 零售行业的加班认定是以绩效为考核依据,以销售结果导向为加班报酬的具体体现!不同于其他行业工种,并非以计时为加班认定报酬的核算劳动报酬体系!准确来说零售业的加班报酬是结合加班过程中产生的经营绩效来核算加班报酬的,举例:如果没有销售绩效,就算是24小时的不间断工作也是无效的工作!没有绩效就没有报酬可言! 结合市场规则根据公司现阶段经营绩效情况,现对公司非销售绩效导向特殊情况下的加班做出以下规定:1. 大型活动宣传加班:根据公司加班要求,店长以下员工每场活动补助30元/人的加班补贴,未按要求参加加班人员不享受该补贴,并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处罚!(小型、会员日活动期间的宣传除外)2. 活动期间的销售加班:以加班期间销售绩效结果的增长数据来核算各项加班销售提成及奖金,不作其他加班补助。3. 盘点加班:参与盘点员工每次15元/人的加班补助(含盘点车费、餐费)4. 其他加班:除开以上3种情况的临时性加班由总部加班组织部门加班前书面审批确认方可认定加班!加班报酬根据加班人员的岗位基本工资比例按小时核算加班工资。5. 特别规定:门店主管以上职员含总部人员均以绩效考核为劳资依据,以岗位责任制来核算分配劳动报酬,未按照岗位责任制完成的工作应当自觉主动进行加班完成,不再核算其他的本职工作内的加班工资!之前与之抵触的文件均已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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