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配电网自动化系统验收管理标准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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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he目 次前言配电网自动化系统是确保配电网安全、稳定、优质、经济运行及提高供电可靠性的关键技术手段,也是实现电网监控及管理信息化的重要基础。对配电网自动化系统进行认真、全面、严格、规范的标准化验收,是保证系统在验收交付后稳定、安全可靠运行的重要手段,也是项目规范化管理的必要阶段。为使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配电网自动化系统验收工作具有专业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批准。本标准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归口并解释。本标准起草单位:本标准参加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配电网自动化系统验收管理标准1 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配电网

2、自动化系统工厂验收、现场验收及实用化验收的验收职责、验收组织与验收标准等内容。1.2本标准适用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所辖各地(市、州)级供电企业中低压的新建、扩建及改造的配电网自动化系统的验收,需独立建设配电网自动化系统的县级供电企业应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建议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DL/T 814-2002 配电自动化功能规范DL/T 721-2000 配电网自动化系统远方终端 DL/T 550

3、-1994 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功能规范DL/T 789-2001 县级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实用化要求及验收DL5002-1991 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 Q/CSG XXXXX-2010 南方电网配电网自动化系统技术规范Q/CSG 11005 -2009 地/县级调度自动化主站系统技术规范Q/CSG 10703-2009 110kV及以下配电网装备技术导则南方电网生20094号文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1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规划指导原则调自20071号 南方电网DL/T634.5101-2002实施细则调自20071号 南方电网DL/T634.5104-2002实施细则调自200819号 南方

4、电网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技术实施规范3 术语及定义3.1 工厂验收 Factory Acceptance Test(FAT)指配电网自动化系或设备在出厂前进行的测试检验工作,其目的是检验系统的功能和性能在工厂模拟测试环境下是否满足相关技术规范和项目技术合同的具体要求。3.2 现场验收 Site Acceptance Test (SAT)指配电网自动化系统在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后,在投入试运行前进行的检验测试工作,其目的是检验系统是否满足实际运行的需要。3.3 实用化验收 Operational Acceptance Test (OAT)指配电网自动化系统在通过现场验收并试运行满六个月后,由省级及以

5、上配电自动化主管单位(部门)组织的考核验收,其目的是整体上考核配电网自动化系统是否满足实际生产运行要求。实用化验收应以23年为周期进行复查。3.4 差异指验收测试过程中发现的已实现的各项功能及性能、相关软硬件设备与合同技术文件或相关技术规范所规定的具体条款之间存在的不相符合的项目以及新提出的技术要求。3.5 缺陷 Defect指在验收测试中不满足合同技术文件或技术标准规定的基本功能和主要性能指标,且影响系统正常运行和功能使用的问题。3.6 偏差 Deflection指在验收测试中不满足合同技术文件或技术标准规定的具体功能和性能指标,但不影响系统稳定运行且可通过简易修改补充得以纠正的问题。4 验

6、收职责4.1 南方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以下简称“网公司生技部”)4.1.1 负责组织配电网自动化试点单位实用化验收工作。4.1.2 负责组织配电网自动化系统实用化网级达标验收工作。4.2 省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以下简称“省公司生技部”)4.2.1 负责组织所辖各地(市、州)级供电局配电网自动化系统实用化验收,根据需要参与工厂验收和现场验收。4.2.2 负责配电网自动化系统实用化网级达标的验收申请工作。4.3 地(市、州)级供电局(以下简称“供电局”)4.3.1 负责组织配电网自动化系统的现场验收,参与工厂验收和实用化验收。4.3.2 负责向省公司生技部提交配电网自动化系统实用化验收申请。4.3

7、.3 负责组织安排各阶段验收大纲的编制及审核。4.3.4 负责组织编制工厂验收、现场验收和实用化验收质量文件,按项目实施阶段分类整理项目工程文档,汇编项目工程清册。4.3.5 负责组织与协调相关参建单位做好各阶段的验收工作。5 一般要求5.1 配电网自动化系统验收对象分为主站、子站、终端、通信设备与系统。5.2 配电网自动化系统验收分为工厂验收、现场验收和实用化验收三个阶段。5.3 对于配电网自动化建设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参照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5.4 工厂验收阶段,通信装置、终端装置宜采用抽样方式验收,原则上应抽取总量10%作为样品数;若样品数量过多,则由验收工作组按配电网建

8、设规模确定抽样数量。5.5 实用化验收后,对于新接入的终端装置,只需进行工厂验收和现场验收。5.6 工厂验收和现场验收的大纲参照本标准附录提供的模板进行编制,测试内容必须涵盖本附录的条目,并结合具体的工程项目进行补充。实用化验收大纲按附录要求执行。5.7 验收工作应遵循工厂验收、现场验收、实用化验收三个阶段的顺序进行,只有在前一阶段验收合格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6 验收组织6.1 负责配电网自动化系统项目各阶段验收组织工作的单位在验收条件具备后,及时组织成立相应的验收工作组,立即启动该阶段验收流程,参见附录A。6.2 验收工作组在验收开始前必须严格审查验收大纲,验收大纲经审批通过后,进入验

9、收流程。6.3 在验收过程中,验收工作组必须严格按照验收大纲和验收流程进行该阶段的验收工作,并在验收测试工作结束后完成验收报告的编制、上报和审批工作。7 工厂验收7.1 主站系统 7.1.1 验收条件7.1.1.1 制造单位完成系统工厂预验收(即由制造单位在工厂验收前内部组织的测试验收),编制并提交了内部质量检测报告、工厂验收大纲及申请报告,并经建设单位审核通过。7.1.1.2 制造单位完成搭建工厂模拟测试环境(即指为模拟配电主站技术协议书规定的设计接入的配电子站、配电终端、信息量;或模拟配电子站技术协议书所规定的设计接入的配电终端、信息量);系统软硬件安装调试完成。建设单位提出的典型区域图形

10、、报表、曲线、模型和数据库等系统工程化及用户化工作基本完成。7.1.1.3 制造单位已提交技术手册、使用手册、维护手册和有关技术图纸。7.1.2 验收大纲 主站工厂验收大纲由产品制造单位根据附录B.1.1和B.1.2进行编制。7.1.3 评价标准 主站系统工厂验收符合下列要求,即可认为通过工厂验收。a) 所有软硬件设备型号、数量、配置符合项目合同技术协议书要求;b) 制造单位提交的技术手册、使用手册、维护手册与第三方软件许可声明等正确有效;项目建设文件及相关资料齐全;c) 通过48小时连续运行测试,且其重复次数不得超过 2 次;d) 工厂验收测试结果满足南方电网配电网自动化系统技术规范、项目技

11、术文件和本规范要求。根据验收大纲测试的结果无缺陷,偏差项总数不得超过测试项目总数的5%,用户化问题项数不得超过测试项目总数的5%。7.1.4 文档资料7.1.4.1 工厂验收申请文件,内容包括:a) 工厂预验收试验报告;b) 工厂验收申请报告。c) 工厂验收大纲。d) 软、硬件设备清单(含型号、数量、配置)。7.1.4.2 工厂验收技术文件,内容包括:a) 合同技术协议书;b) 技术联络会纪要;c) 设计变更书(系统设计有变动的情况下有效,设计单位提交)。7.1.4.3 工厂验收阶段项目建设文件,内容包括:a) 项目阶段性工作报告(工厂验收阶段,制造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编制);b) 培训报告,包

12、括培训技术资料、培训计划、培训总结(含被培训人员的考评成绩)。7.1.4.4 工厂验收报告,内容包括:a) 工厂验收结论;b) 工厂验收测试报告(含测试大纲);c) 工厂验收差异汇总报告(同时作为工厂验收遗留问题备忘录;制造单位应对每一项差异提出解决方法和预计解决时间,限期处理完成。);d) 设备和文件资料核查报告(附设备清单和文件资料清单)。7.2 终端(子站)与通信装置7.2.1 验收条件7.2.1.1 装置符合订货技术条件要求,并通过测试验收单位的入网测试。7.2.1.2 装置已完成生产工作。7.2.1.3 制造单位已完成搭建工厂测试环境,模拟设备和测试设备准备就绪。7.2.1.4 制造

13、单位已编制并提交技术手册、使用手册、维护手册和装置有关技术图纸、合格证、检验报告,并经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审核确认。7.2.1.5 制造单位完成系统工厂预验收,并达到项目技术文件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并提交了工厂预验收报告、工厂验收申请报告及工厂验收大纲,并经建设单位审核通过。7.2.2 验收大纲 终端(子站)与通信装置工厂验收大纲的编制参见附录B.2。7.2.3 评价标准 工厂验收达到以下要求时,可认为工厂验收通过:a) 装置的文件及资料齐全;b) 所有软、硬件设备型号、数量、配置均符合项目合同技术协议的要求;c) 工厂验收结果必须满足南方电网配电网自动化系统技术规范、项目技术文件和本规范

14、要求;无缺陷项目;偏差项目总数不得超过5 项。7.2.4 文档资料7.2.4.1 工厂验收申请文件,内容包括:a) 工厂预验收试验报告;b) 工厂验收申请报告。7.2.4.2 工厂验收技术文件,内容包括:a) 合同技术协议书;b) 技术联络会纪要;c) 设计变更书(设计有变动的情况下有效,设计单位提交);d) 型式试验报告;e) 设备清单(包括设备详细配置情况)及文件资料清单。f) 技术手册、使用手册和维护手册与第三方软件许可证书。g) 动模试验报告。7.2.4.3 工厂验收阶段项目建设文件,内容包括:a) 项目阶段性工作报告(工厂验收阶段,制造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编制);b) 培训报告,包括培

15、训技术资料、培训计划、培训总结(含被培训人员的考评成绩)。7.2.4.4 工厂验收报告,内容包括:a) 工厂验收结论;b) 工厂测试验收报告(含测试大纲);c) 工厂验收差异汇总报告(同时作为工厂验收遗留问题备忘录;制造单位应对每一项差异提出解决方法和预计解决时间,限期处理完成。);d) 设备和文件资料核查报告(附设备清单和文件资料清单)。8 现场验收8.1 主站系统8.1.1 验收条件8.1.1.1 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已在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具备接入条件的配电子站、配电终端实时数据已全部接入系统,系统在线运行正常。8.1.1.2 制造单位应提交与现场安装一致的装置布置图、线缆连接图以及相应图纸清册,并经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审核批准。8.1.1.3 制造单位依照项目技术文件及本标准对各应用的功能及性能进行自查核实,完成现场安装调试报告编制;并提交现场验收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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