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省鞋类外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评价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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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评价规则GZ19XXXX鞋类外底370-2020鞋类外底发布日期:2020年XX月XX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鞋类外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评价规则GZ19XXXX鞋类外底370-2020一、适用范围本评价规则适用于浙江省内日常穿用的鞋外底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本评价规则不适用于职业、防护、安全鞋外底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二、检验依据QB/T 2956-2017 鞋类外底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三、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一)抽样方法1.现场抽样样品应当由抽样人员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或者生产线末端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样。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

2、可。现场抽样时应当购买检样,购买检样的价格以生产、销售产品的标价为准;没有标价的,以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为准。备样由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先行无偿提供。2.网络抽样抽样应当清除浏览器缓存信息、校验网络时间、登录电子商务平台、产品搜索选择、逐批样品购买、完成支付。通过截图、拍照或者录像的方式记录被抽样销售者信息、样品网页展示信息,以及订单信息、支付记录。网络抽样时应当购买检样及备样。(二)抽样数量随机抽取同一生产者同一标准生产的同一商标、同一类型、同一款式、同一货号、同一颜色样品6双,其中4双作为检样,2双作为备样。 (三)注意事项1.上述样品数量为本评价规则全项目所需样本量。如监督抽查任务为部分项

3、目,按任务文件规定执行。2.检样、备样应分别封样,并加以标注。3.运输和贮存产品在运输和贮存时不应重压、受潮、雨淋、暴晒或与油及酸、碱等腐蚀物质放在一起。产品应保存在干燥、通风、阴凉、无污染的室内。距热源3m以外。四、检验项目表1鞋类外底检验项目表序号检验项目标准条款不合格类别项目设定样品数复检用样品备注1标志QB/T 2956-20177.1A主要项目1双原样/2感官质量QB/T 2956-20174.1A主要项目1双原样/3耐折性能QB/T 2956-20174.2.1A主要项目1双备样/4耐磨性能QB/T 2956-20174.2.2A主要项目1双原样/5外底与外中底粘合强度QB/T 2

4、956-20174.2.3A主要特性项目1双备样/6外底耐黄变性能QB/T 2956-20174.2.4A主要特性项目1只原样仅适用于白色和浅色外底或外底部件7尺寸稳定性QB/T 2956-20174.2.5A主要特性项目3只备样/8撕裂强度QB/T 2956-20174.2.6A主要特性项目3只备样/检测注意事项:1、因整鞋结构设计特殊或取样无法满足试验要求时,则该相关项目不考核,并在检验报告中注明不测的理由。五、判定原则(一)判定总则1.当产品的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含国家、行业、地方推荐性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款)和执行的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各技术要求不一致时,应按其中最严要求进行

5、质量判定。2.当产品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时,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进行质量判定。3.当产品执行企业标准(含明示质量指标)时,按其企业标准要求进行质量判定,但如主要项目技术要求低于国家、行业、推荐性标准要求(含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中的推荐性条款)时,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主要项目的实测值和标准值。(二)单项质量判定1.标识判定所检项目存在下列情况时,判该项目为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1)存在一项或一项以上a类子项目不符合执行标准中该项目要求时;(2)存在三项或三项以上b类子项目不符合执行标准中该项目要求时。否则,判该项目符合执行标准要求。表2 鞋类外底标志检验项目序号检验项目标准条款不合

6、格类别项目设定样本号复检用样品备注1标志外底上应注明中国鞋号QB/T 2956-20177.1a主要项目1#原样包装或者合格证上应有产品名称b生产厂名b执行的标准编号b生产日期b检验员章b2.其他项目判定除标识项目外,当所检项目的检验结果符合执行标准中该项目要求时,判该项目为符合执行标准要求,否则判该项目为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三)综合质量判定1.检验样本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项目出现不符合执行要求判定的,则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产品符合执行标准要求,且所检主要项目的检验结果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中推荐性条款要求的,检验结论为“所检项目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3.产品符合执行标准要求,但所检主要项目的检验结果出现一个或一个以上低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中推荐性条款要求的,检验结论为“所检项目符合企业标准,未达到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定”。六、异议处理原则1、原样复检时,如果原样情况不满足复检要求的,应启动备样进行复检,同时向任务下达部门告知原样不满足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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