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秦代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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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秦代法律制度 221 206年 本章学习要点 学习本章应着重了解秦朝法制的指导思想 秦律的基本内容 特点及秦代法制的历史教训等 秦朝的疆域 秦兵马俑 第一节秦的立法概况 一 长期坚持法制与秦的统一战国七雄中 秦是最有法制传统的国家 二 秦始皇的法律思想1 法令由一统立法权统一 法律内容统一 2 事皆决于法泰山石刻 治道运行 诸产得宜 皆有法式 3 以刑杀为威 赭衣塞路 囹圄成市 天下愁怨 溃而叛之 三 秦代的立法 睡虎地秦墓竹简 1975年12月在湖北云梦城关睡虎地十一号秦墓的发掘中 出土了大量记载秦法律令的竹简 共1155枚 其内容大致可分为四类 秦律十八种 法律答问 封诊式 为吏之道

2、 秦律涉及内容广泛 1 刑事法 诉讼法 贼律 盗律 囚律 捕律 杂律 具律 2 行政法 军爵律 置吏律 除吏律 尉杂 内史杂 徭律 3 经济法 田律 厩苑律 仓律 金布律 关市律 工律 工人程 效律 四 秦代的法律形式1 律 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系统的规范性文件2 令 皇帝针对某事发布的带有规范性的命令3 式 法律文书的程式4 法律答问 法律解释5 廷行事 审判成例 第二节秦代的刑事立法 一 主要罪名1 危害皇权罪主要罪名有 不敬皇帝 谋反 泄露皇帝行踪 诽谤妖言 以古非今 妄言 非所宜言 史记 秦本纪 偶语诗书者 弃市 诽谤者族 2 侵犯财产和人身罪区分三个概念 盗 共盗 群盗盗 侵犯财产

3、的犯罪 共盗 两人以上共同盗窃 群盗 聚众反抗政治统治 属于侵犯皇权的重大犯罪 贼 侵犯人身的犯罪 3 渎职罪 不直 罪应重而故意轻判 应轻而故意重判 纵囚 应论罪而故意不论或减轻案情 失刑 因过失而量刑不当 此三罪皆为司法官吏的渎职犯罪 二 刑罚1 笞刑2 徒刑 城旦舂 鬼薪白粲 隶臣妾 司寇3 流刑 迁 谪 4 肉刑 墨 劓 刖 宫 5 死刑 弃市 戮 磔 车裂 坑 定杀 灭三族 具五刑 6 羞辱刑 髡 耐 完7 经济刑 赀甲 赀盾 赀戍 赀徭 三 定罪量刑原则1 规定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犯罪 不负或减轻刑事责任 2 确认主观意识状态 区分故意 过失 3 诬告反坐诬告他人者 以所告之罪罪之

4、 4 教唆同罪 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加重处罚5 自首或消除犯罪后果减免刑罚 第三节秦代的司法制度 一 司法机关1 中央司法机关皇帝 丞相 御史大夫专职司法机关 廷尉 属九卿之一2 地方司法机关郡县两级 司法行政合一 二 主要诉讼制度1 告诉的限制 1 自诉案件限制子告父母及奴告主 有 公室告 与 非公室告 之别 2 禁止诬告和轻罪重告 公室告 控告他人的杀伤盗窃行为非公室告 父母控告子女盗窃自己的财产 以及子女控告父母 奴妾控告主人加诸自已的刑罚 2 主要审判原则 1 有罪推定原则 2 有条件的刑讯原则 3 注重证据的原则 三 秦代的监察制度设立御使台 行御史监察 为中国监察制度之开端 御史大夫是

5、最高监察官 地方各郡设监御史 四 秦律的主要特点1 法律内容繁密 盐铁论 刑德 秦法繁于秋荼 网密于凝脂 2 刑罚残酷 盐铁论 刑德 断鼻盈樏 断足盈车 举河以西不足以受天下之徒 第四章要点内容的理解与思考1 基本概念 睡虎地秦墓竹简 公室告 非公室告 乞鞫 廷行事 法律答问 具五刑2 秦朝法制思想的历史背景和影响 3 秦朝刑事法律制度如何维护君主专制制度 4 秦律的基本内容与特点 5 秦朝司法制度的特点 秦律十八种 田律 厩苑律 仓律 金布律 关市律 工律 工人程 均工 徭律 司空 置吏律 效 军爵律 传食律 行书 内史杂 尉杂 属邦 法律答问 以问答形式对秦律的条文 术语及律文的意图所作解

6、释 相当于现时的法律解释 封诊式 关于审判原则及对案件进行调查 勘验 审讯 查封等方面的规定和案例 为吏之道 关于处世做官的规矩 原则 田律 春二月 毋敢伐林木山林及壅堤水 不夏月 指不到夏季 毋敢夜草为灰 取生荔 此指采摘刚出芽的植物 麛 卵 此指幼兽乌卵相劝鸟 母 毒鱼鳖 置阱网 到七月而纵之 即解除禁令 唯不幸死而伐棺椁者 是不用时 指不受季节限制 秦简 法律答问 甲乙雅不相知 甲往盗丙 才至 乙亦往盗丙 与甲言 即各盗 其赃直各四百 已去而偕得 其前谋 当并赃以论 不谋 各坐赃 刑事责任年龄 秦简 法律答问 甲小未盈六尺 有马一匹牧之 今马为人败 食人稼一石 问当论不当 不当论及偿稼

7、甲盗牛 盗牛时高六尺 系一岁 复丈 高六尺七寸 问甲何论 当完城旦 又 仓律 规定 隶臣 城旦高不盈六尺五寸 隶妾 舂高不盈六尺二寸 皆为小 犯罪主观要件 秦简 法律答问 甲告乙盗牛若贼伤人 今乙不盗牛 不伤人 问甲可 何 论 端为 为诬人 不端 为告不审 甲盗 赃值千钱 乙知其盗 受分赃不盈一钱 问乙何论 同论 甲盗钱以买丝 寄乙 乙受 弗知盗 乙论何也 不论 教唆犯罪 法律答问 甲谋遣乙盗杀人 受分十钱 问甲未盈六尺 甲可 何 论 当磔 甲谋遣乙盗 一日 乙且往盗 未到 得 皆赎黥 秦简 能以书从迹其言 毋治 笞 谅 掠 而得人请 情 为上 笞 谅 掠 为下 有恐为败 宋人郑克 鞫情之术 有正 有谲 正以核之 谲以挞之 术苟精焉 情必得矣 恃拷掠者 仍无术也 秦律 贼盗 或斗 啮断人鼻若耳若指若唇 议皆当耐 或斗 啮人頯若颜 其大方一寸 深半寸 比疻痏 与人斗 缚而尽拔其须眉 当完城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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