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现代企业制度下的会计监督 .doc

上传人:bao****ty 文档编号:132486729 上传时间:2020-05-16 格式:DOC 页数:122 大小:180.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浅谈现代企业制度下的会计监督 .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22页
浅谈现代企业制度下的会计监督 .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22页
浅谈现代企业制度下的会计监督 .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22页
浅谈现代企业制度下的会计监督 .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22页
浅谈现代企业制度下的会计监督 .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浅谈现代企业制度下的会计监督 .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浅谈现代企业制度下的会计监督 .doc(12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浅谈现代企业制度下的会计监督 ,1、相关定义1.1、对本文立足的内部控制概念的若干说明 本文研究的主要对象为小企业的内部控制,由于长期以来人们对小企业 内部控制认识上的偏差,在此有必要对本文所立足的内部控制概念作出一些 必要的说明。 (一)关于小企业内部控制的必要性 企业内部控制的目标是确保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的效率和效果性以 及法规的遵循性,这些目标是所有企业共同追求的,不仅大企业需要,小企 业也不可缺少。小企业主虽然能有效的直接指挥下属,但不一定能保障企业 财产的安全,也不一定确保企业业务无差错,一旦发生错误,对企业的损失 往往难以估量,因此,内部控制在小企业的重要性绝不亚于大企业。 (

2、二)关于小企业内部控制的要素 小企业由于其组织规模小等原因,相对于大型企业来说,其内部控制系 统简单很多,其企业内部控制的构建与实施大多只是口头上的,没有形成书 面规定,长此以往,人们可能形成一种错觉,某些内部控制要素在小企业内 中国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征求意见稿),2007年3月2日发布 张宜霞:内部控制基于企业本质的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年第1版小企业内部控制问题研究 第三部分小企业的界定及其内部控制现状 从80年代企业内部控制引入我国以来,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已经取得了飞 跃性的进步,但这一切主要是对于大型企业内部控制而言。小企业内部控制 在我国的发展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理

3、论上得不到政府部门和专家学者们的 支持,实践中处于一种极其混乱的状态。本部分分别从理论、法规、实践等 角度对我国小企业内部控制的现状作出了描述。 1.2、特许经营合约及相关概念的定义 1.2.2.1 特许经营合约概念 特许经营合约是指加盟商为了取得特许方的品牌商标、经营模式等的使用权 而与特许方签订的一份契约。在每一份特许合约当中都会有许多条款和规定,规 定了特许关系的开始、持续和终止,其中包括了对特许双方许多权利和义务的详 尽描述和约定(Leblebici&Christina,1996)5。具体来看,一份特许合约包括了许可 使用的商标、商号、专利、专有技术和经营决窍以及特许经营费用的征收等等

4、, 特许经营费用的确定和征收是特许经营当中的关键所在,它直接关系到特许双方 的利益和合作的成功与否。 1.2.2.2 特许经营合约中的相关费用 一般来说,特许经营费用总的可以分为三类:特许经营的加盟费、后续费以 及其他费用。 (1)加盟费(initial fee) 加盟费又称初始费,是特许人将特许经营权授予受许人时所收取的一次性费 用(Combs,20036;陈汉军等, 20037)。它体现的是特许人所拥有的品牌、专利、经 营技术诀窍、经营模式、商誉等无形资产的价值。一个特许经营加盟期限需要且 仅需要交纳一次加盟费,特许经营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续签,那么受许人需要 湖南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企

5、业特许经营合约设计与监督问题研究 5 再为下一个特许经营期限交纳一次加盟费。即使受许人毁约,加盟费也不予退还 。 (2)后续费 后续费是指在特许经营合同的持续期间,受许人需要持续地向特许人交纳的 费用,它主要包括两类:特许权使用费和市场推广及广告基金。 1)特许权使用费(royalty fee) 又称权益金、管理费等,是受许人在经营过程中按一定的标准或比例向特许 人定期支付的费用(Windsperger, 20018; Shane, 19989)。它体现的是特许人在受许 人的经营活动中所拥有的权益。特许权使用费数量可以是一个固定的数额,亦即 受许人需定期交纳一定数量的费用而不管这期间的营业状况

6、如何。也可以是根据 受许人的营业状况而按照一定的比例向特许人交纳,比如按照受许人加盟店营业 收入、营业利润等的一个固定比例上交,根据目前国内的实际情况,这个比例的 范围在1%5%之间最为普遍,而国际上最高的甚至超过了10%( Michael, 2002) 10 。 特许权使用费的计算有两种不同的方式(Jeon,2001)11,一种是基于受许者的 利润(Margin-based royalty, MBR),另一种则是基于受许者的销售收入(Sale-based royalty, SBR),前一种方式大多为日本的一些便利店所采用,而后一种方式则大 多数为美国的一些连锁店所采用,如麦当劳、肯德基等知名

7、的快餐企业。而在我 国的特许行业中,由于该模式最早由美国的一些特许店铺传入,因而我国大多数 的本土特许经营企业均效仿了美国特许体系的做法,采用了SBR的合约方式,这 种计算更能有助于改善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的关系(Jeon, 2002)11。基于此,本文 只讨论基于受许人的销售收入下的特许使用费选择问题。 2)市场推广及广告基金 特许人按受许人营业额的一定比例向受许人收取的全国广告基金,该基金由 特许人统一管理,受许人使用该基金时向特许人提出申请,由特许人审批。 3)其他费用 特许经营费用除了上两类最基本的费用外,还可能会有一些其他形式的与契 约经营模式相联系的费用,因特许人的不同而不同。这些费

8、用包括: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品牌保证金、培训费、特许经营转让费、合同更新费、设备费、原料费、 产品费等。 1.2.2.3 其他相关概念 (1)广告 1.3、特许经营及特许经营合约的概念 1.2.1 特许经营的定义1.2.1 特许经营的定义 众所周知,特许经营分为政府特许和商业特许,鉴于政府特许的政治特殊性, 本文仅探讨纯经济性质的商业特许经营问题。 特许经营,作为一种重要的商业组织模式,在全世界都得到了广泛的发展, 然而,关于特许经营的含义,可以说是众说纷纭、见智见仁,即便到现在也没有 统一的解释。下面举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定义(李维华,陆颖蕊,侯吉建,2003)3: 1)国际特许经营协会的定义

9、 特许经营是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的一种契约关系。根据契约,特许人向受许 湖南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企业特许经营合约设计与监督问题研究 3 人提供一种独特的商业经营特许权,并给予人员训练、组织结构、经营管理、商 品采购等方面的指导与帮助,受许人向特许人支付相应的费用。 2)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的定义(Klein,1995)4 1979 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规定,凡属于下列两种连续性关系之一的,肯定 为特许经营。 第一种:包括下列三个特征: (1)特许经营的受许人出售的货物或服务项目要求达到特许经营特许人规定 的质量标准(指受许人按照特许人的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名称、广告或其他商 业象征经营商业)或出

10、售标明特许人标记的产品或服务项目; (2)特许人对受许人企业的经营方法行使有效的控制(significant control)或给 予有效的防助(significant assistant); (3)在业务开始的六个月内,受许人要向特许人或其成员支付500美元或500 美元以上的费用。 第二种:包括下列三个特征: (1)受许人出售由特许人或与特许人有关的商人供应的货物或服务项目; (2)特许人为受许人找到开立账户的银行或为受许人找到自动售货机、货物 陈列架的地点或位置,或向受许人介绍能够办妥上述两件事的人员; (3)在业务开始后的六个月内,受许人要向特许人或其成员支付500美元或 500 美元

11、以上的费用。 3)欧洲特许经营联合会的定义 特许经营是基于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特许人和他的单个受许人之间紧密 和持续的合作关系的一种营销产品和(或)服务和(或)技术的体系。特许人授予其单 个受许人权利并附加义务,以便在特许人的概念下经营。在双方协商一致而制定 的书面特许合同的范围和条款之内,特许人基于直接或间接经济上的考虑,授权、 促使单个的受许人使用其商号、商标和(或)服务商标、专有技术、商业和技术方法、 程序制度、其他工业和(或)知识产权,并提供持续的商业上和技术上的支持。 4)原中国国内贸易部的定义 1997 年 11 月 14 日原国内贸易部发布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

12、特许经营是指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 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照 1.4、现代林业企业的概念 现代林业企业是以森林资源的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为基础,为满足社会对各种林产 品和森林多种效益的需要,进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产权清晰、管理科学,具有法人 资格,从事造林、育林、森林经营利用、木材和林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林业经济组织, 是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27。我国的林业企业主要包括国营林业局、木材加工 厂、林产品工厂、林业机械修造厂、林区基建施工企业、森林工业企业等。 传统的林业企业不包括森林工业企业。森林工业企业

13、是从事木材采运、木材加工、 林产化工和林业机械制造等生产经营活动,并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简称森工企业 28。森工企业是林业部门的经济单位,是木材和其他林产品的主要生产者和经营者。它 具有工业企业的特征,是现代林业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现代林业企业虽然都是从事各种林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但由于其经营对 象、生产规模、投资主体等方面的不同,从而形成了不同的林业企业类型。按照经营范 围划分,可分为综合性林业企业和专业性林业企业两大类型。综合性林业企业通常是以 森林培育、加工利用为主要内容的林业企业,多指国有森工企业、国有林场、集体林场、 合作林场、采育场等。专门性林业企业是指局限于林业内部作

14、专门分工的生产经营单位, 13 主要包括:森林经营企业、木竹材加工企业、林产化供企业、林产品经销企业、森林旅 游企业等29。 目前,我国现代林业企业已经形成造林、营林、木材采运、木材加工、林产化工、 林业机械、林业造纸和林区土木工程建设等一系列林业主业,他们构成了互相依赖、共 促发展的涵盖第一、二、三产业的林业产业化体系30。 1.5、现代物流与现代物流企业概念界定 2.1.1 “现代物流”概念追源2.1.1 “现代物流”概念追源 国外文献中,并没有”现代物流”这一概念。有的只是”Physical Distribntion” 和”Logistics”。在我国自 1979 年从日本引进”物流”名

15、词到 1984 年成立民间 的中国物流研究会,无论政府还是学术文献都没有”现代物流”一说 3 。 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以后,相继出现了现代物流学、现代物流与配送中心: 推动流通创新的趋势、中国现代物流研究等著作。1999 年在北京召开了由原 国家经贸委与世界银行共同举办的”现代物流发展国际研讨会”,接着 2000 年又 召开了由国家国内贸易局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共同举办的”现代物流与电子商务 国际研讨会”。这样,”现代物流”的名词开始在全国广泛宣传。”现代物流”开始 受到国家重视。并出现在 2001 年国家经贸委等 6 部委发布了关于加快我国现代 物流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文件中。 按我国学者宋

16、耀华的理解,”现代”与”传统”是中国学者所设的二元观表现 形式之一。”现代”是在”传统”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它具有先进性和适用性。因 此。”现代物流”是”传统物流”发展到一定阶段时的必然,是历史进化中和一种 需求。 在国家经贸委等六部委发布的关于加快我国现代物流发展的若干意见中 指出:现代物流有计算机网络和信息技术的支撑,并应用了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组 织方式,将原来分离的商流、物流、信息流和采购、运输、仓储、代理、配送等 环节紧密联系起来,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供应链。 刘志学认为,现代物流是指以现代信息技术为基础,整合运输、包装、装卸、 搬运、仓储、信息处理等各种功能而形成的综合性物流活动模式 4 。 丁俊发认为,现代物流是一种物流管理。是对货物,服务及相关信息从起源 地到销售地的有效率、有效益的流动和存储进行计划,执行与控制,以满足顾客 要求。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促发了现代物流 5 。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现代物流”是针对”传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其它相关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