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高企认定重新认定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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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级高企认定/重新认定工作流程流程图说明企业办理税收优惠手续企业自我评价企业网上注册登记向国家高企办报备拟公示高企名单上报国家备案,公告、颁发证书无异议有异议核实处理网上公示企业准备并提交材料有异议核实处理高企认定办成员单位联合审查市高企认定办组织专家评审企业应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开始着手申报。如有疑问可咨询“厦门市高新技术发展协会”(以下简称“高新协会”)。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进行注册,已注册的直接登陆填报。企业按照“厦门市国家级高企认定/重新认定申报材料清单”准备申报材料。市高企认定办委托高

2、新协会承担申报材料的辅导和纸质申报材料受理工作。按照技术领域的不同,市高企认定办从专家库中抽取4名行业技术专家和1名财务专家组成认定专家组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高企认定办将专家意见汇总整理,专家评审合格的企业,认定办成员单位将组织进行联合审查、实地核查,符合条件的企业拟上网公示。拟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有异议的申报企业,市高企认定办组织专家组、成员单位开展调查核实,如核实企业不符合高企认定条件,将不予上报国家备案。公示期满后,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备案,待国家高企认定管理办公室批复后,由市高企认定办三家成员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颁发认定文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取得高企证书后向所在辖区税务部门办理税收优惠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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