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版】输血适应症管理制度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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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输血适应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院内临床输血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确保临床 输血安全,根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和献血法,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一、组织管理成立临床输血管理督查小组,负责全院的临床用血管理、技术操作规范的制定、指导、落实。办公室设在:输血科二、输血申请1、临床输血要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原则上血红蛋白100g/L时不予以输血;血红蛋白80g/L时应考虑输血;血红蛋白在80100g/L之间时,应根据患者的贫血程度、心肺代偿功能、有无代谢率增高以及年龄等因素决定,并在病历中做好分析评估记录。2、申请输血应由主管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

2、由科主任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一个治疗过程用血量超过2000ml时,应先上报医务科审批。3、决定输血治疗前,主管医生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的患者需紧急输血时,应上报医务科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4、输血前应进行输血前的检查。首次输血,应检查血型鉴定、抗体筛检和输血前检查;曾输过血的患者,在输血申请单上注明ABO血型和Rh血型,如上次输血超过3天,应进行抗体筛检;如本次新入院,应进行抗体筛检和输血前检查。5、对于Rh(D)阴性

3、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三、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1、确定输血后,由两名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与申请单联号相同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采集血样时不准直接从输液管或正在输液的一侧肢采集血样,以免血液稀释,降低抗体滴度引起配血错误。2、血液采集后,白天由医护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夜间待交叉配血无误后,由输血科工作人员将血液送至相关科室,双方进行逐项核对,并签字。四、交叉配血1、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采集的,超过3天必须重新采集。2、输血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

4、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检查除外),正确无误后方可进行交叉配血。3、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相互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核对,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五、血液入库、核对、贮存1、血液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核对验收内容包括: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供血者姓名或条形码编号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有效期及时间、血袋编号/条形码,储存条件)等。2、输血科要认真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

5、,有关资料需保存十年。3、按A、B、O、AB血型将全血、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血库专用冰箱不同层内或不同专用冰箱内,并有明显的标识。4、贮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每周消毒一次,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无霉菌生长或培养皿(90mm)细菌生长菌落8cfu/10分钟或200cfu/m为合格。输血适应症管理规定输血能使贫血迅速减轻以至完全得到纠正,虽然它的效果仅是暂时的,但仍然是贫血对症治疗中最重要的措施。输血绝非有益无害,严重的输血反应可以致命。故必须严格掌握输血的适应症,无明确适应症者不应滥用输血。输血的适应症如下:1.伴有缺氧症状的各种溶血性贫血特别是急性发作,血红蛋白迅速下降时。自体免疫溶血性贫

6、血(AIHA)、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PNH)、葡萄糖六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者在接触氧化剂药物或化工毒物或进食蚕豆后,及多种其他溶血性贫血者可以发生急性大量溶血,血红蛋白很快降至很低水平,缺氧症状很明显,生命受到威胁。这种病人急切需要输血,以减轻缺氧状态。AIHA和PNH病人输血后溶血和黄疸可能加重,但为了抢救生命不得不冒一些险,至于输什么样的血要考虑。G6PD缺乏者大多能较快地自行恢复,不一定需要输血,但部分病人贫血可以很严重,处于循环衰竭的边缘,往往输血一次,可帮助其渡过危险期,以后就能很快恢复。某些溶血性贫血有时突然发生再生障碍危象或溶血危象,一般亦需要输血。2.伴有缺氧症状的各

7、种骨髓增生低下的贫血,例如再生障碍性贫血、纯红细胞再生障碍、骨髓纤维化症晚期、慢性肾功能衰竭的贫血等。这些贫血的治疗大多不易见效,只有依靠输血以提高血红蛋白的水平,来维持生命。这些病人大多已适应于血红蛋白低水平的状态,而输血对骨髓造血功能又有抑制作用,因此如果血红蛋白在6070g/L以上,又无缺氧症状,即不宜输血。3.患有白血病、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或难治性贫血等的病人,如果在治疗过程中或病之晚期治疗无效、贫血较严重时,往往需要输血,最好是成分输血。4.重型海洋性贫血、贫血较重的中间型海洋性贫血、镰形细胞贫血等,贫血常很严重,一般依靠长期输血以维持生命。输血对这类

8、贫血的另一重要作用是用来抑制骨髓的造血功能,从而减少不正常红细胞的生产和破坏。有人主张对重型海洋性贫血的患儿从婴儿时期开始即给以“高输血疗法”,可以使很多典型的症状体征不出现,并延长患者生命,不过最后仍不免死于继发性血色病。亦有人采用“新生红细胞”输血的方法,以延长输血的效果、减少输血次数,从而延迟血色病的出现。输血也用以抑制骨髓产生易溶血的PNH细胞,以减轻溶血。5.急性大量失血时,在液体大量进入血流之前,血液中红细胞的浓度变化不大。而血液总量减少的后果如血压下降、发生循环系统休克,比红细胞量的减少严重得多。当一次失血量估计超过全身血液总量的15时,就应输血或先输液。失血量不易准确估计,应多

9、注意病人的血压、脉搏,是否有出汗、恶心、烦躁等症状。在输血尚未准备就绪时,应先予以补液。以全血输血最为适宜,但也可用浓集红细胞加晶体溶液及血浆或白蛋白溶液。6.烧伤病人在最初几天之内皮肤烧伤面丧失大量血浆。这时最需要补充血浆和晶体溶液,以恢复血液总量。以后溶血性贫血逐渐加重时,可输以浓缩红细胞。7.因血液凝血因子缺乏(如血友病)或血小板缺乏而有严重出血和贫血时,亦需要输血。通常都用新鲜全血,因除了补充红细胞,还能补充血浆中凝血因子和血小板。但如果贫血不很严重,主要的目的是止血,则还不如用新鲜血浆或血浆的生物制品浓缩的凝血因子,效果更好。如血友病即可用因子的冷沉淀或高度浓缩物;血小板缺乏的出血可

10、用浓集血小板的成分输血。缺铁性贫血、叶酸缺乏或维生素B12缺乏的巨幼细胞贫血,即使贫血较严重,一般不需输血。因为用铁剂、叶酸或维生素B12治疗后,自觉症状很快改善,血象进步很快,就没有必要输血。 主要血液成分输血适应指征临床科学合理用血是关系到患者生命安危和身体健康的一件大事。全国人大常委会1997年12月29日颁布,1998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应当制定用血计划,遵循合理、科学的原则,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医疗机构应当积极推行按血液成份针对医疗实际需要输血,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1999年1月卫生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六条规

11、定制定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其中第十条要求“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由卫生部门另行制定”。第十一条要求“凡患者血红蛋白低于100g/L和血球压积低于30%的属输血适应症”;患者病情需要输血治疗时,经治医师应当根据医院规定履行申报手续,由上级医师核准签字后报输血科(血库);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毫升时要履行报批手续,需经输血科(血库)医师会诊,由科室主任签名后报医务处(科)批准(急诊用血除外)。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2000年卫生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其中

12、附件要求的输血适应症如下: 1、红细胞:“手术及创伤输血”血红蛋白100g/L,可以不输;血红蛋白70g/L,应考虑输血;血红蛋白在70100g/L 之间,根据患者的贫血程度、心肺代偿功能、有无代谢率增高以及年龄等因素决定。“内科慢性贫血输血”用于红细胞破坏过多、丢失或生成障碍引起的慢性贫血并伴缺氧症状时,血红蛋白60g/L或红细胞压积20%时可考虑输注。2、血小板:“手术及创伤输注”血小板计数100109/L,可以不输;血小板计数50109/L,应考虑输注;血小板计数在50100109/L之间,应根据是否有自发性出血或伤口渗血决定;如术中出现不可控渗血,确定血小板功能低下,输血小板不受上述限

13、制。“内科输注”血小板计数50109/L 一般不需输注;血小板1050109/L,根据临床出血情况决定,可考虑输注;血小板计数5109/L应立即输血小板防止出血。预防性输注不可滥用,防止产生同种免疫导致输注无效。3、新鲜冰冻血浆:PT或APTT大于正常1.5倍时。用于各种原因(先天性、后天获得性、输入大量陈旧库血等)引起的多种凝血因子、或抗凝血酶缺乏,并伴有出血表现时输注。一般需输入1015ml/kg体重新鲜冰冻血浆。4、新鲜液体血浆(极少用):主要用于补充多种凝血因子(特别是因子)缺陷及严重肝病患者。5、普通冰冻血浆:主要用于补充稳定的凝血因子。6、冷沉淀:主要用于儿童及成人轻型甲型血友病、

14、血管性血友病(vWD)、纤维蛋白原缺乏症及因子缺乏症患者。严重甲型血友病需加用因子浓缩剂。7、机器单采浓缩白细胞悬液:主要用于中性粒细胞缺乏(中性粒细胞0.5109/L、并发细菌感染且抗菌素治疗难以控制者,充分权衡利弊后输注。8、全血(很少用):用于外科急性大量血液丢失可能出现低血容量休克的患者,或患者存在持续活动性出血,估计失血量超过自身血容量的30%(或内科患者血红蛋白70g/L、红细胞压积22%时)。希望临床医师和输血工作者严格掌握输血适应指征(适应症),按规范并密切结合临床症状决定输注所需血液成分,使全血和成分输血适应症合格率达到90%以上,尤其做好疗效评价并及时纪录入病历,真正做到科

15、学、有效用血。 贵州省人民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贵州省人民医院输血科 2007.4.14附临床输血相关法规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 颁布时间:1997年12月29日;实施时间:1998年10月1日;颁布单位:全国人大常委。2. 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二百毫升,最多不得超过四百毫升,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六个月。3. 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 4.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应当制定用血计划,遵循合理、科学的原则,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医疗机构应当积极推行按血液成分针对医疗实际需要输血。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5.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9.1.5发布)。 6.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由医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开展临床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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