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国时期晋北地区基层政权的演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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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民国时期晋北地区基层政权的演变1、相关定义1.1、概念及理论基础 2.1 概念界定2.1 概念界定 2.1.1 基层行政权2.1.1 基层行政权 行政权。行政权属于国家权力的一种,其概念源自近代西方政治思想史中的 分权学说。该学说由洛克倡导经孟德斯鸠发展并完成。孟德斯鸠将国家权力分为 三种即立法权力、关于国际法事项的行政权力和关于民政法规事项的行政权力。 他认为第三种权力可称为司法权,而第二种权力可简称为行政权。现代意义上的 行政权是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管理行政事务的权力,是一个国家权力体系负 责执行国家权力机关的意志,维护社会、经济、文化等秩序,增进社会福利、管 理社会事务的权力。 9

2、基层行政权。按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基层行政权在农村地区 是指乡、民族乡、镇一级,在城市是指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是中央政府在 广大农村地区的基层政府组织,基层行政权由基层乡镇一级政府享有并行使。由 于本文研究对象为基层行政权与村民自治权的关系,而村民自治制度主要存在于 广大农村地区,因此本文的基层行政权是指存在于农村地区的乡、镇一级政府。 乡镇基层行政权的职能内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组织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执行本级人 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内的经济、教

3、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 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 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 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 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宪法赋予妇女的男女 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7 综合法律规定和基层管理实践,基层政府的管理职权可以归纳为 1、服务职能。 为所辖区域内的农村和社区提供充足而优质的公共产品和服务;2、指导职能。 乡镇政府的指导职能主要是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

4、,但是不 得变相干预。3、监督职能。乡镇政府的监督职能主要是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各 行各业、各部门及各项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使其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4、 教育职能。乡镇政府通过教育和引导来规范农民的行为,提高其整体素质。 1.2、政治合法性的概念及内涵 政治合法性所要阐明的就是”社会政治秩序何以持久” 的问题,学界对”合 法性”的认识可谓见人见智。人们一般认为卢梭是最早从理论上明确论及合法性 问题的。”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 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这种变化是怎么形成的,我不清楚。是什么才使 这种变化成为合法化的?我自信能够解答这个问题”。 他的回答

5、是,之所以可以 将强力转化为权利,把服从转化为义务,是因为人们”对合法的权力”有服从的 义务,而”合法的权力来源于意志”,人民的公意是合法性的唯一基础。如今人们 对合法性理论的论述与卢梭的理论己相差甚远,但是无论如何是卢梭把政治统治 与合法性结合了起来,使这个概念由此进入到了政治领域。西方学术界对合法性 理论的研究主要通过经验主义和规范主义两个视角进行研究。 经验主义视角的合法性理论强调一种事实,提供的是对客观经验的总结和探 索。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第一个对政治合法性理论进行了研究,在他对各种 政体的原则、维持生存的方式进行探讨的过程中,都渗透着政治合法性的思想。 他认为,一种要想达到长治久

6、安目的的政体,必须使全邦各部分的人民都能参加 并且有让它存在和维持的意愿。他指出:”适用于一切政体的公理:一邦之内,愿 意维持其政体的部分必须强于反对这一政体的部分”。 这里的”公理”实际上也 涉及到合法性问题了。”在给定的前提下,一个政体起初是如何产生出来的,通过 亨廷顿.第三波20 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M.上海:三联书店,1998 年 毛寿龙.政治社会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 年 卢梭.社会契约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年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5 年 6 什么方式可以使它长时间地保持下去”,他指出,”一种政体若想长期维持下去, 那么城邦的所有

7、部分都应该愿意看到其存在和维持”,”对于一切城邦或政体都相 同的一条普遍原则,即城邦的各个部分维持现行政体的愿望必须强于废弃这一政 体的愿望”。 可以看出,对他而言,合法性就是保持既定政治体系的稳定性,以 及人们对享有权威地位的确认和对其命令的服从。在这里,亚里士多德涉及到了 政治合法性的核心,即民众的同意、认可与支持。 马克思 韦伯以经验主义视角系统对合法性理论进行了研究,他的结论对合 法性理论的研究有重要意义。韦伯是在研究政治统治过程中人的服从行为时提出 合法性问题的。在他看来,合法性不仅需要保证人们对政治体系的支持和服从, 并且现实的”命令一服从”关系中都应包含最起码的自愿服从的成分。他

8、指出:”没 有任何一种统治自愿地满足于仅仅以物质的动机或者仅仅以情绪的动机,或者仅 仅以价值合乎理性的动机,作为其继续存在的机会。毋宁说,任何统治都企图唤 起并维持对它的合法性的信仰。” 在他看来,如果权威是建立在合法性基础之上 的,那它便是正当的,并且还会促使拥有权威的人行使其统治方式。由此可以发 现,韦伯是从事实经验层面而非规范层面出发对既定的社会事实进行考察,没有 对合法性作出价值层面上的讨论,也即任何得到公众服从与支持的统治,不管它 最终是否体现公众的价值需求都是合法的,这和他强调的严守”价值中立”原则 有关。 可以看出,从经验主义视角所进行的这种实证研究来看,合法性意味着社会 大众对

9、于政权的认同与服从,只要同意和支持即为合法。以经验主义视角定义的 合法性概念主要依据公众是否相信,是否赞同某种政治统治,来确认统治的合法 性。不管政权获得忠诚的手段是什么,只要能够让大众相信,并且可以维持大众 对它的忠诚的就是合法性统治。尽管韦伯的合法性理论在学术界很长一段时间内 备受推崇,但这种经验主义合法性研究范式还是遇到了强有力的挑战。挑战主要 来自于以哈贝马斯为代表的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哈贝马斯认为,”在今天, 社会科学家对合法化问题的处理,大多进入了M 韦伯的影响领域,一种统治 规则的合法性乃是根据那些隶属于该统治的人对其合法性的相信来衡量的。”“但 是,如果合法性信念被视为一

10、种同真理没有内在联系的经验现象,那么,它的外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 .北京:商务印书馆,1965 年 马克斯 韦伯.经济与社会(上) .北京: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年 7 在基础也就只有心理学意义。” 因此,必须建构政治合法性所应当具有的价值关 怀与旨趣。 与经验主义视角的政治合法性理论相对应则是规范主义的合法性理论,规范 合法性理论抽象思辨性很强,以某一终极价值规范为皈依,具有某种崇高的理想 主义色彩。更加强调政治合法性的理性标准,它会把某种永恒的美德、正义作为 合法性的基础,在这里,一个合法的统治,并不在于大众对它的支持和忠诚,而 在于它是否符合道德和正义。只有正义存在的地方,才会有持

11、续、稳定的政治统 治。 规范主义政治合法性的理论体系同样是宏大而丰富的。规范主义的政治合法 性理论否认合法性是政治系统为自身的统治所作的证明,也否认把合法性单纯理 解为社会公众对于政治系统的忠诚和信仰,因为宽泛的赞同和忠诚不能和价值域 的理性标准结合起来。在规范主义合法性理论看来,在那些高度专权的社会里由 于统治者集政治权力与合法性解释于一身,即使大众对统治者产生了忠诚和信仰, 也并不意味着就一定存在合法性,比如,法西斯政权也获得了民众极大的支持, 那么能说法西斯政权是一个合法性政权吗?有鉴于此,约翰 基恩对经验主义视角 的合法性理论提出了质疑,他认为,合法性的获得应该有一个标准,只有这样才

12、能对权力进行评判。规范主义视角的合法性理论更加强调秩序的”价值”而不是命令 服从的这种”事实”,但是也因为过于注重价值判断,使得这种理论没有关注现实政 治体系如何增强其自身的合法性。 由上述论述可以看出,无论是经验主义的合法性理论还是规范主义的合法性 理论都有一定的片面性,哈贝马斯对二者的片面性加以批判后,形成了自己的合 法性理论。他认为,经验主义的政治合法性只强调大众的支持和忠诚,而不问其 价值所在,而规范主义的合法性理论又只重视政治体系是否合乎正义、美德等价 值,而不追求大众对政治体系的支持和认同,他综合二者的优点,提出了自己的 政治合法性理论。在他看来,合法性意味着政治秩序有被认可的价值

13、,而这种价 值必须与一定历史时期的社会规范相联系的,并在在当时的社会规范中能够有效 证明这种政治秩序是有价值的,是值得认可的。可见,”现代政治学的合法性概念 既有规范含义,也具有经验含义,即具有二元性。” 哈贝马斯.合法化危机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年 赵虎吉.比较政治学:后发展国家视角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2 年 8 1.3、基层政权建设中的相关概念 (一)基层政权 1、基础政权的涵义 要对基层政权的涵义进行解释,我们首先要对”基层”和”政权”这 两个概念进行解释,是因为基层政权是由”基层”和”政权”这两个政治概 念组成的复合词。基层政权是国家政权的组成部分,它是相对

14、于国家最高政 权既中央政权以及国家的中阶政权而言的。之所以称之为基层政权是因为 这一级政权在国家政权结构中处于基层也就是说处于最低层的位置,是国家 为实现其政治、经济和文化和社会管理职能,依照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在基 层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国家机关,基层政权这一概念同时也包含其所行使的权力。 以上述对基层政权涵义的分析,基层政权实质是指国家设立在其最低级别行 政区域内的国家政权。现阶段我国学术界对基层政权的界定方法有一下两种: 第一种是依据我国宪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基层政权就是指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乡镇人民政府等组织构成的乡镇级别的政权体系;第二种就是根据权力机关的组 织功能,除了乡镇人民代表大

15、会和乡镇人民政府之外,我们把乡镇党委会也看作 为基层政权的组成部分。中共中央在1999年2月3日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农村 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其中第二条有关于对基层政权的规在我国农村定:”乡镇党 委和村党支部都中国共产党在我国农村的基层组织,两者是共产党在我国农村开 展工作的基础,在乡镇、农村中起到领导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作用。”这是中 国共产党对基层党组织采用文件形式做出的比较正式的界定。在我国,中国共产 党是执政党,在各级政权组织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在整 个社会的政治工作中处于领导核心地位,因此把乡镇党委视作基层政权的组成部 分,是合理的、符合实际情况的。本文对基层政权涵义的

16、界定是采用后一种界定 方法。农村党支部是乡镇党委在农村的基层党组织,在此一并视为基层政权的组 成部分。 乡基层政权组织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 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 石河子乡基层政权建设现状研究 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以下是基层政 权组成的主要具体职能: 乡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 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负责抓好本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乡政府的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 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 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 织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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