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走出去税收指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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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走出去”税收指引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2017年10月编制说明近几年来,随着“一带一路”建设深入推进,我国企业 “走出去”的步伐明显加快,对外投资规模不断扩大,质量和水平日益提高。为了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以税收政策信息的便捷获取打造公平友好的营商环境,降低纳税人“走出去”税收风险,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编写了“走出去”税收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共分四章,从税收政策、税收协定、管理规定及服务举措四个方面,按照适用主体、政策(协定)规定、适用条件、政策依据详细列举了企业“走出去”涉及的83个事项。希望指引能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提供税收法律法规方面的指引与帮助,有效规

2、避境外投资税收风险,提高“走出去”纳税人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为促进我国对外开放和国际经济合作做出积极贡献。一、税收政策(一)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政策1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出口退(免)税政策12.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出口退(免)税政策13.对外援助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14.对外承包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15.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16.融资租赁出口退(免)税政策1(二)跨境应税服务零税率或免税政策17.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18.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工程类服务免征增值税19.提供跨境文化类服务免征增值税110.提供跨境物流辅助、邮政等服务免征增值税111.提供跨境

3、技术类服务免征增值税112.提供跨境金融服务免征增值税113.特定情况下国际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114.提供跨境电信服务免征增值税115.提供其他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1(三)居民企业境外所得涉及税收政策116.境外所得的确认117.居民企业境外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118.境外分支机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119.境外所得税收直接抵免120.石油企业境外所得税收直接抵免121.境外所得税收间接抵免122.石油企业境外所得税收间接抵免123.境外所得税收饶让抵免124.境外税收抵免简易办法(定率计算)125.境外税收抵免简易办法(“白名单”)1(四)所得税优惠政策126.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享受15%优惠税

4、率127.来源于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的股息红利免税128.跨境资产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129.H股股息红利所得免税1二、税收协定30.常设机构131.营业利润132.国际运输133.股息优惠税率134.股息免税135.利息预提所得税优惠税率136.利息免税137.特许权使用费预提所得税优惠税率138.技术服务费139.转让不动产140.转让常设机构营业财产141.转让船舶、飞机等运输工具142.转让主要由不动产组成的公司股权143.转让公司股权(主要由不动产构成的股权除外)144.转让其他财产145.国籍非歧视146.常设机构非歧视147.扣除非歧视148.资本非歧视1三、管理规定49.境外

5、分支机构税务登记150.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税务登记151.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税收义务152.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153.居民企业参股外国企业信息报告154.境外所得税收抵免办理155.境内派出机构外派人员信息报告156.境内派出机构代扣代缴157.对外支付扣缴税款158.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159.转让定价160.成本分摊协议161.受控外国企业162.受控外国企业信息报告163.资本弱化164.一般反避税165.关联申报166.国别报告义务167.主体文档准备168.本地文档准备169.特殊事项文档准备1四、服务举措70. 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171.“走出去

6、”企业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172.单边预约定价安排173.双边或者多边预约定价安排174.中国预约定价安排年度报告175.协定条款相关的涉税争议双边协商176.特别纳税调整相互协商177.“一带一路”税收服务网页178.12366热线“走出去”企业政策咨询专席179.12366双语热线180.12366双语网站181.国别投资税收指南182.在线访谈183.“国家税务总局”微信公众号1一、税收政策(一)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政策按照我国现行税收政策,对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包括对外援助、对外承包、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等)、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实行免征和退还增值税政策;对于出口货物属于消费税

7、应税消费品的,如果出口货物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免征消费税;如果属于购进出口的货物,退还前一环节对其已征的消费税。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出口退(免)税政策【适用主体】生产企业,是指具有生产能力(包括加工修理修配能力)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政策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 上述列名生产企业具体范围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在特定条件下,生产企

8、业出口的外购货物,可视同自产货物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具体条件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生产企业出口实行增值税退(免)税的货物,如果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如果属于购进出口视同自产的货物,退还前一环节对其已征的消费税。【适用条件】生产企业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如果委托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未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也可实行上述政策。【情景问答】问:我们是一家摩托车生产企业,准备将产品出口到东南亚。请问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程序和期限的要求是什么?答:你企业当月出口的货物须在次月的增值税纳

9、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免抵退税相关申报及消费税免税申报。 你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政策依据】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一条,第二条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四条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6号)第三条2.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出

10、口退(免)税政策【适用主体】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以下称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政策规定】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如果出口货物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同时退还前一环节对其已征的消费税。【适用条件】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的,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情景问答】问:我们是一家新办的外贸企业,请问如何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 答: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应于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供以下资料,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手续,申报退(免)税。1.内容填写真实、完整的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其中“退税开户银

11、行账号”须从税务登记的银行账号中选择一个填报。2.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4.未办理备案登记发生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提供委托代理出口协议,不需提供第2项、第3项资料。5.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政策依据】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一条,第二条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6号)第三条3.对外援助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适用主体】出口对外援助相关货物的企业

12、。【政策规定】企业对外援助的出口货物,实行增值税退(免)税政策,属于自产的消费税应税消费品,适用免征消费税政策;属于购进的消费税应税消费品,退还前一环节对其已征的消费税。【适用条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以及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委托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出口对外援助相关货物可按规定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情景问答】问:我公司现有一批货物出口用于对外援助,请问在办理出口退税时,除了提交正常的单证之外,还需要提供什么特殊资料吗?答:不需要。对外援助的出口货物,在办理出口退税时,应提供正常出口退税

13、所需单证。【政策依据】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一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5号)第六条4.对外承包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适用主体】出口对外承包相关货物的企业。【政策规定】企业对外承包的出口货物,实行增值税退(免)税政策,属于自产的消费税应税消费品,适用免征消费税政策;属于购进的消费税应税消费品,退还前一环节对其已征的消费税。【适用条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以及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但未

14、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委托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出口对外承包相关货物可按规定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情景问答】问:我们公司是出口企业,在境外承接了一个工程,需要在国内采购一批货物出口到工程所在地,请问我们的出口货物适用出口退(免)税吗?如果适用,在办理出口退税时,除了提交正常的单证之外,还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吗? 答:出口企业对外承包工程的出口货物视同出口货物实行增值税退(免)税政策。在办理出口退税时,除了提交正常的单证之外,还应提供对外承包工程合同;属于分包的,由承接分包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申请退(免)税,申请退(免)税时除提供对外承包合同外,还须提供分包合同(协议)。【政策依据】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一条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六条5.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适用主体】出口境外投资相关货物的企业。【政策规定】企业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实行增值税退(免)税政策,属于自产的消费税应税消费品,适用免征消费税政策;属于购进的消费税应税消费品,退还前一环节对其已征的消费税。【适用条件】依法办理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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