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安全第三方评估采购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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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度质量安全第三方评估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临2020400号采购人: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盖章) 联系人:江 波 联系电话:0571-63967720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联系人:唐燕萍 联系电话:0571-63858336备案单位:杭州市临安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发出日期:2020年5月6日目 录第一章 采购公告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11第四章 采购需求15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17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20第一章 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采购单位同意,临安区政府采购办批准,浙江科佳工程

2、咨询有限公司受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现就2020年度质量安全第三方评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临2020400号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三、招标项目概况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预算单价数量(最终按实结算)最高限价预算价服务期2020年度质量安全第三方评估采购临安区住建局第三方安全质量综合检查评估8000元/个260个225.6 万元240万元一年临安区住建局第三方市场行为、质量、安全等单项检查评估100000元/次3次注:具体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四、合格响应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

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核实。2.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sdf.lkj/)进行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位置:“首页-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sdf.lkj/ 11:40:47)。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可到浙江政府采购网(sdf.lkj/)、杭州市临安区政府采购网(sd

4、f.lkj/ 质疑及答复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本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十、业务咨询1.采购代理单位: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联系人:唐燕萍 联系电话:0571-63858336 质疑答复联系人:马 兰 联系电话:0571-63858336

5、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武肃街1128号(回龙村委西侧二楼) 2.采购人: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江波联系电话:0571-63967720 地 址:杭州市临安区市民中心三号楼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人:喻伟建监督投诉电话:0571-61073953地址:杭州市临安区临天路1950号 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6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 要 求1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采购公告三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要求3服务期1年4开标时间、地点2020年5月26日14时00分,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投标人授权代表无

6、须参加现场开标5投标文件组成及要求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由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6投标文件的接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7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临安区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

7、期限为1个工作日。8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9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10付款方式采购人自行支付11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机构或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逾期不再受理。12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不适用13环境标

8、志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14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1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6是否现场踏勘否17是否提供演示否18是否提供样品否19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20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根据财库2011181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6 %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

9、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本单位、制造商(如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在报价明细表中说明制造商情况。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

10、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4、凡已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注册入库,并取得临安区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企业供应商,均可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咨询电话:63728425。21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22招标代理费20500元,由中标人支付。中标服务费参照浙江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价服2003 77号)有关规定收费标准并给予相关折扣执行。收费价格=收费标准*折扣。其中,中标价低于100万元的,按不高于收费标准的80%折扣收取;中标价为100万元至500万元的,按不高于收费标准70%收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23解释权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总 则(一)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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