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诗经》看我国古代的婚姻状况(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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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诗经看我国古代的婚姻状况(1)本文紧密结合诗经原著及我国古代的历史情况,以马克思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的观点从如下四个方面阐述了我国古代的婚姻状况;一、古代反映在婚姻上的道德观念 主要从婚姻关系应怎样确定和维护一夫一妻制等传统道德方面论述古代反映在婚姻上的道德观念。二、古代恋爱及婚姻的形式主要论述了古代的恋爱方式及成婚方式。三、古代婚姻在程序及陪嫁制度 主要论述了与古代成婚方式相关的各种不同形式的婚姻程序,反映了古代婚姻的不同习俗,并论及陪嫁制度在诗经中的反映。四、古代婚姻的流弊从理论与实际结合的角度谈了我国古代婚姻的两大流弊及其成因,文末引到妇女解放的重大课题上,并指明其途径。 本文所指的

2、古代,是指诗经的内容所反映的时代,具体地讲,是指春秋中叶以前的时代。 时代不同,社会风俗不同,婚姻状况也就有所不同。今天的婚姻状况固然同古代的婚姻状况有着历史的必然联系,但由于时代的变迁,社会条件的改变,同一历史现象的今天和昨天又决不会是同一个面貌。从另一方面说,我们对于昨天的研究,也正是为了发展的今天。 我国古代的婚姻状况从诗经的内容中得到了较全面的反映。下面,我就从这一角度出发,从如下四个方面作一阐述。一、 古代反映在婚姻上的道德观念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一直是我国封建社会不可违逆的定格,谁违反了这一社会化了的定格,便被视为叛逆的行为,便会为社会所不耻。这一定格虽然是出自封建统治者维护封

3、建秩序的需要,但它却并不是封建统治者的创造。因为这一现象,早在诗经中已有了明确的记载。如齐风南山中即说:“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又说“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豳风伐柯中也说:“娶妻如何?匪媒不得”。从此可以看出,这一定格确实是奴隶社会甚或奴隶社会以前社会的产物,在奴隶社会这一定格即已纳入了婚姻道德的规范,封建统治者只不过是承断并发展了它而已。当人类社会进入了文明阶段以后,伴随着男权的确立和一夫一妻制的形成,维护一夫一妻制也便自然地成为一种道德,谁不遵守这一道德信条,那怕你是国君或贵族宗室也要受到谴责。诗经中对于有损于一夫一妻制这一道德信行条的秽行淫乱的讽刺可以说是比比皆是。如齐襄公之妹文姜本

4、已嫁鲁恒公为妻,可是文姜返齐又兄妹通奸。对于文姜的淫荡秽行在齐风南山、齐风敝笱和齐风载驱中都进行了无情的讽刺。在敝笱篇中甚至把文姜比作鱼梁上的任那鱼儿来往游荡的破烂鱼篓(所谓“敝笱在梁,其鱼鲂鳏敝笱在梁,其鱼鲂敝笱在染,其鱼唯唯”。)在载驱篇中对文姜的返齐心切之情则更是进行了绝妙的讽刺:“鲁道有荡,齐子发夕”,“鲁道有荡,齐子岂弟”。你看为了及早兄妹“相会”,文姜天没亮就出发了。“鲁道有荡,齐子翱翔”,在鲁国那平坦的大路上,文姜简直像只自由的鸟儿在抖翅飞翔,又像条活泼的鱼儿在逍遥游荡。确实文姜太自由了,她已经自由到兄妹乱伦的地步。陈灵公肆淫于夏姬,国人便作了陈风株林一诗讽刺他。至于卫宣公上蒸其

5、母、下占儿媳的丑事,则在邶风新台和鄘风鹑之奔奔中进行了讽刺和谴责。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曾说过:“奴隶制与一夫一妻制的并存,受男性完全支配的年青美貌的女奴隶的存在,使一夫一妻制从其开始之日起,就具有了一种特殊的性质,使它成为只是对妇女的一夫一妻制,而不是对男子的。即到了今日,它还保存着这样的特性。”上文所引证的发生在统治阶级间的这种乱伦关系我们完全把它看成是这一特性的变态和发展,同时我们又可以把它看作是对偶婚的时代发生的对女性的惊夺事情的残余或形变。但话又说回来,社会发展到一夫一妻制的阶段,保护女性的贞操、维护一夫一妻制毕竟已成了一种社会公德,因此,不仅要对那些从来不受道德约束

6、的统治者的违德行为予以遣责,就是下层人的违德行为同样也要进行谴责。如卫风氓便是对“二三其德”的负心男子的遣责,而这一男子也不过是一个一般平民而已。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的国家的起源一书中还曾经说过:“自对偶婚发生的时候起,便开始了劫夺及购买女性的事情”并认为这是当时“求妻方法的征兆”。这种现象到了一夫一妻制的奴隶社会后,仍有残余存在。对此,诗经当中也有反映。例如豳风伐柯一篇即是“写奴隶社会没有媒人可不行的买卖婚姻”。(袁愈、唐莫尧所著诗经全译)不过,至了奴隶社会后,这种“买卖婚姻”已成了人们相互警惕甚或是谴责的事,可见,这种“买卖婚姻”,那时已成了人们婚姻观念上的不良的违德行为。 由上可知,我国

7、在奴隶社会时期,在婚姻上已形成了一套具有自己民族色彩的道德观念,这些观念的基本点还在于婚姻关系应怎样确定和维护一夫一妻制上。历史发展到后来,尤其是封建社会,这一基本点则几乎成了传统的道德(当然任何时代的统治者们是都不会受这些道德的限制的),即使到了今天,它其中的某些成分(例如维护一夫一妻制)还仍然是婚姻道德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而其中的另一方面(如婚姻关系应怎样确定)则是逐渐被打破,逐渐被新的婚姻道德所替代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啦,什么禁锢妇女的“贞操观念”啦等等,这正是婚姻道德观念这一问题上的变化和发展。不过,我们不能不承认,即使在今天,其残余还是仍然存在的,尤其是那些文化、经济比较落后的

8、地方,这些残余就更多一些。 一、 古代恋爱及婚姻的形式(一) 首先谈一谈古代的恋爱方式关于古代的恋爱方式,从大的方面说,基本上有两类:自由恋爱及他人作合。从诗经可以看出,古代的自由恋爱方式多种多样的,而在这众多的自由恋爱的方式中,约会是通常的方式。如:召南草虫写一女子涉山等待情人之情,写出了她没有见到情人时的忧伤和见到情人后的喜悦心情。邶风匏有苦叶写的是一痴心女子在河边耐心等待情人的情况。邶风静女写的是男女幽会于城隅及男子接受女子赠物后的无比欣喜之情。王风丘中有麻写一女子盼望情人前来幽会时产生的种种悬想。郑风山有扶苏写一女子与情人相会时的戏谑。郑风丰写一女子后悔失信于自己的情人,盼望着情人前来与她一道乘车以偿素愿。郑风子衿写的是一个女子等候情人时“一日不见,如三月兮”的焦急心情。陈风东门之池是“男女会迂之词”(朱熹语),“更可以说是男思女的一首恋歌”(蓝菊荪诗经国风今译)。陈风东门之杨写男女相约,私会于黄昏之后。小雅隰桑则是一女子自述见到情人后的高兴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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