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伤保险构建原则探析.docx

上传人:caoka****i345 文档编号:131047202 上传时间:2020-05-03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4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农民工工伤保险构建原则探析.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农民工工伤保险构建原则探析.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农民工工伤保险构建原则探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民工工伤保险构建原则探析.docx(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农民工工伤保险构建原则探析摘要:农民工是具有农村户口而职业上属于工人的劳动者,由于其身份特殊、职业的流动性强,工作中多从事建筑业等高风险行业,完善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意义重大。该文通过对城市农民工的特征分析,探讨农民工工伤保险的构建原则。 关键词:农民工;工伤保险;构建原则在推进城市化快速发展过程中,农民工已经成为一股非常重要的力晕,特别是部分行业如建筑,农民工已经占到80%以上,他们为城市化做出了巨大贡献。目前,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据全国总工会统计,每三个产业工人中就有二个来自农村。提高城市化水平,保持城市稳定持续发展的一个很重要的措施就是把农民工纳入社会

2、保障体系。从农民工的角度看,他们外出务工最关心的是五件事:能找到合适工作、及时拿到工资、劳动安全、工伤大病有保险、子女能上学,安全最重要也是第一位的。从当前情况看,农民工的工资水平低,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差,劳动强度大,基本社会保障普遍缺失。把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给予农民工正当的社会认识和人文关怀,让农民工平等地享受法律赋予的权益,不仅有利于兼顾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还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减轻农民工工作的风险负担和缓解与企业的工伤矛盾,从而减少社会动荡的因素,维护社会的稳定运行。由此可见,社会保障与社会稳定密切相关,是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解决的关键因素之一,特别

3、是对处于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结构转型时期的中国而言,完善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意义重大。1.城市农民工的主要特征1.1职业流动性大作为保障对象的农民工规模巨大且构成复杂。我国农民工数量非常庞大,并且还不断增加。他们的来源地域不同、层次不一。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完全市民化的农民工,即在特定城镇达规定居住年限,已经有固定住所,工作单位和收入相对稳定;二是市民化程度较高、流动性也较强的农民工,即常年在不同城镇流动工作,缺乏稳定岗位,在城镇无固定住所的农民工,他们将来有可能变成产业工人,也有可能回乡再做农民;三是市民化程度不高的农民工,即间断性在城镇务工和回乡务农,以农业为主,以务工为辅或工

4、农并重。农民工的工作完全由劳务市场需求调节,所供职的企业或雇主之间没有长期的固定契约关系,两者之间的雇佣关系们们随着一项工程或业务的完成而终结。这种关系一旦终结,就需要重新寻找工作。他们经常在城市和乡村之间流动。农民工表现出的极大的流动性,不仅反映在城市之间、城乡之间,也表现在职业及单位之间。现行的工伤保险制度不适合他们的需求,工伤保险制度忽略了农民工构成的复杂性。所推行的农民工工伤保险基金区域统筹,使农民工跨省区流动存在矛盾,农民工调换工作岗位后没有办法转移和保持农民工工伤保险关系,农民工很难真正享受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1.2对社会保障制度缺乏认识我国建国后实行的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农村辅助

5、城市发展战略,通过价格剪刀差从农村获取大量资金。农村没有积累资金,无法发展教育、社会保障等等事业,从而也导致农村人口受教育水平低,素质技能低下的窘况。当农村的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时,由于自身素质技能的低下,加上没有组织作后盾,无法或不敢向用工单位争取权益,同时对社会保障制度缺乏认识,往往国家或地方出台了政策,而无法领悟,还是用小农意识进行思考,自行放弃社会保障的庇护,像在广州、深圳等地,出台了关于农民工工伤保险政策,但由于企业和农民工自身的抵制,参保率还是很低。农民工处于社会的最底层,收入微薄,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的成本实在过高。一些农民工在务工期问出现工伤事故后,亲友们为了能迅速处理事故,

6、大部分都不愿意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人身赔偿问题,而愿意选择私自协商解决,这使得受损苦农民工及其亲属获得赔偿的数额比实际得到的低得多,满足不了他们的实际需要。1.3社会权益相对较少由于计划经济的各种体制的影响,使得很多人都认为,农民几千年来都是家庭养老,无需社会保障,农民工是身份卑微、社会地位低下的代名词,在城里人的眼中则是“二等公民”,对他们无须考虑社会保障,这种观念是极其错误的。社会的平等重在机会的平等,而事实上,我国的城乡二元化结构在结果上导致了城乡居民在就业、住所、参政、受教育和接受国家救济等一系列的机会不平等和权利不平等,继而使很多人在观念上认为可以不考虑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就农民工进城务

7、工而言,决不能因为这种经济型流动人口的出现而否定其法律上的平等地位,抹杀其应该享有的社会保障权。2.农民工工伤保险的构建原则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他们是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贡献者,因此要尊重和善待农民工,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权益。基于上述对城市农民工特征的分析,在建立城市农民工工伤保险问题时应考虑如下原则:2.1全面覆盖原则城市农民工人的工伤保险要实行全面覆盖,适当提高统筹层次。工伤保险所保障的是劳动者在工作中的意外伤害风险与职业病风险。这些风险在不同行业和不同工作岗位的分布是不同的,而产业布局的区域性也决定了工伤风险在不同地区之间也会存在

8、较大差异。如果不按照社会化原则建立工伤保险制度并尽可能在更大风险范围内分散工伤风险,则风险集中的行业或地区就可能出现工伤保险财务危机,进而损害这一制度的稳健性。因此,在工伤保险制度正式确立后,应当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强力措施来推进,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全面覆盖,这既是维护所有劳动者职业权益必须达到的目标,也是实现工伤风险在更大的人群范围内分散的必要条件。同时,为确保工伤保险制度的完整性、统一性与财务稳定,至少应当将工伤保险的统筹层次确立在地级市以上层次,在可能的条件下应当提高到省级统筹的层次。2.2赔偿为主原则。工伤保险在发达国家的发展趋势是从单纯对工业伤害的受害者及其供养亲属进行经济补偿和有关照

9、料的同时,注意工伤与职业病伤害的预防和伤后的必要康复,并形成了“预防优先”或“预防、保险、康复三结合”的理念。而在中国,工伤保险制度还没有真正确立,经济发展仍然落后,在劳动力资源严重过剩的条件下,整个社会并不特别看重对劳动者的保护,更缺乏相应的工伤预防康复机制的配合。因此,在现阶段乃至相当长的时期内,中国都应该坚持以工伤赔偿为主的理念来建立工伤保险制度。确定工伤赔偿为主的建制取向。这样既可以有效地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安全保障权益,又不会给雇主带来更大的负担。因此,这种建制理念是符合中国国情并能够基本满足现实需要的合理取向,兼顾了公平与效率。2.3无过失补偿原则城市农民工人工伤保险的发展要贯彻“无过

10、失补偿”原则。工伤保险有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劳动者在从事经济活动以及与之有紧密关联的其他生产、工作时,如果负伤、中毒、致残以致死亡,不管责任出自劳动者本人还是出自企业或其他方面,伤残者都有权获得收入补偿,而且法律也给予保障。这就是工伤保险中的“无过失补偿”原则(刘燕生,2000)。“无过失补偿”原则之所以能够成立,是因为在现代化机器工业生产条件下,劳动者遭受各种各样的伤害是不可避免的,人类有能力尽量减少工业伤害,却不可能完全加以消除。现实中一些地方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方面往往把责任完全推向农民工,认为是他们素质太低、违规操作所致,并使用过错责任原则(即只有雇主存在着重大过错才对雇员的工伤伤害负赔

11、偿责任)来处理工伤纠纷,这很不利于保护处于弱势的城市农民工人的权益。中国经济的国际化程度正在不断提高,在工伤保险制度中依照西方国家的惯例,遵循“无过失补偿”原则具有必要性和必然性。2.4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原则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受到事故伤亡或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亡或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农民工受到事故伤亡或患职业病后,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提出工

12、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农民工本人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按规定提出。2.5可流动原则流动性大是农民工群体的一个鲜明特点。他们不仅在城乡之间流动,而且在不同城市之间,或者同一城市的不同企业之间也流动频繁。然而,从实践层面上看,由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实行的是地区统筹,农民工的流动为其社会保障账户的转移带来很大的困难。因此,从操作层面上讲,构建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必须适应他们流动性大的特点,保证他们社会保障账户能够自由转移,否则这种制度很难在实践中推行开来。要尽快实现农民工工伤保险全国统筹,建立方便合理的农民工工伤保险跨省区转移机制。如果农民工工伤保险实行全国统筹,统一管理,可以建立便于跨地区转移农民工工伤保险关系的机制,农民工不论转移到什么地方,都可以凭卡享受农民工工伤保险费,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因农民工流动性而造成的社会保险关系难以转接的问题。工伤保险实行转移制度可以企业给农民工办理第一次工伤保险为起点,企业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记入农民工工伤保险个人账户,保险机构发给由农民工持有的全国通行保险卡,卡随人走,保险机构按规定接转农民工工伤保险关系,只要农民工出现在企业因工作的工伤事故,农民工都能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毕业论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