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五一”劳动节前安全防范工作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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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五一”劳动节前安全防范工作的温馨提示各部门、学院: “五一”劳动节即将来临,为了使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在此保卫处温馨提醒各位老师、同学能提高警惕,强化节日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并做好以下防范工作:一、各学院、部门要积极做好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特别是做好防火、防盗、防骗、防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二、要认真做好安全防范的检查,包括门、窗和水、电、煤,将贵重物品妥善保管,以防意外事故发生。三、重点要害部位更要着重检查,不留隐患,做好危险物品的清理和存放,强化管理,确保安全。四、外出时应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不携带大量现

2、金及贵重物品,遵守交通规则,尽量远离拥挤人群,遵守旅游景点、场所安全管理规定,防止被盗、踩踏和其他意外事件发生。五、施工队进校施工必须至保卫处办理临时出入证、签订安全防范协议。各施工场地、各施工点需要动用明火的,必须按动用明火的规定向校保卫处提出申报,经保卫处同意后备案。施工队在校施工期间,一律不得留宿。要坚决禁止使用违规大功率电器,防止发生电器火灾和其它安全事故。六、严格执行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知精神,规范电动车停放及充电行为。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地下车库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保卫处已于4.28日开始对各校区进行安全检查,请各学院、部门于4.30日下班前对本部门进行自查。保卫处2019.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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