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研合同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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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编辑协议编号:东研个人健康城市级独家代理协议甲 方: 东研高科(北京)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乙 方: 总 则第一章 名词解释第一条 本协议项下所指产品(本产品):指甲方生产销售的“DNC”个人健康系列产品,因甲方产品数量众多,并且分属不同领域,销售模式也各不相同,所有DNC的代理商均非DNC产品的全系列代理,具体代理产品型号及价格见补充协议。合同期内新产品上市以附件形式再次确认代理关系。第二条 代理区域:指甲方授权乙方代理和销售本产品的地理范围,以行政区划为标准。销售形式是限于地面线下销售,不包括互联网及电购等线上模式。第三条 独家代理:指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授权乙方在相应的代理区域内经营和销

2、售本产品的独家代理权。但不限制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甲方于代理区域内自行销售或授权第三人代理、销售本产品的权利。本协议所指的代理是甲方在授权乙方区域范围内经营本产品的基础上,将本产品出售给乙方供其经营。第四条 书面形式:指根据协议发生的已加盖公章的通知、备忘录、电邮、传真等。第五条 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地震等造成损害的灾害和国家法律、法规的重大调整致使本协议履行不能的情况。第二章 协议文件及解释顺序第六条 本协议所称的协议文件是指全部协议文件的总称,它包括以下所列的全部协议文件。协议文件之间应该能够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非另有约定

3、之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1、 本协议条款及附件。2、 已经双方盖章生效的补充协议;3、 履行协议的过程中经双方确认的涉及到双方权利义务变更的通知;4、 甲乙双方依据本协议签署的、新的补充协议。第三章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应拥有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资格、资质及实际履约能力;2、在本协议生效期间,甲方不应在本协议项下代理区域内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供货。以维护乙方在代理区域内的授权和独家代理本产品的权利;3、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向乙方制定销售任务;4、甲方有权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互联网及电视购物销售等模式销售;5、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本产品售后服务(本协议附件二“东研DNC

4、”系列产品售后服务协议为本条款的补充);6、甲方有权制定本产品各级代理商供货及全国统一零售价格体系,并有权根据市场情况,随时调整本产品的价格体系,价格体系的调整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向乙方下发通知。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及其授权区域内的代理商不得生产、经营任何假冒、伪造本产品或者与本产品具有相同、相似功能的产品,不得实施损害或可能损害甲方及本产品之既存利益、预期利益及商业信誉的行为,尽力忠实、诚信地对待甲方,维护甲方的利益; 2、乙方应守法经营,在代理区域内形成良好的品牌形象;在代理区域内,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协助或配合甲方进行相关的市场调研和推进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调查、市场开发、价格调整

5、等活动; 3、乙方应按照甲方之规定在销售场所内外摆放、粘贴、悬挂、张贴甲方免费或者收费提供的甲方统一宣传用品;设立专卖店应按照甲方提供的统一外观设计方案装潢;4、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价格体系销售本产品。不得在代理区域内违反价格体系,高价或低价对下级代理商供应或者在市场销售本产品,不扰乱代理区域外的市场; 5、乙方应在协议期限内每月5日前向甲方书面上报销售信息反馈表,定期提供本产品销售网点发展状况,库存情况,对账单等市场经营数据,以供甲方制定市场推广策略; 6、乙方应根据市场发展及甲方制订的规划,按要求完成销售任务; 7、乙方应严格遵守销售区域制度,不得跨区域销售本产品;8、乙方应在本协议有效期内

6、,对本协议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资料、文件、附件和信息等涉密资料严格保密(本协议附件保密协议为本条款的补充); 9、乙方有义务完成在代理区域内的一切地政关系协调、危机公关、诉讼及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并对甲方在乙方代理区域内的品牌维护工作提供全方位的配合。10、乙方保证与其用工人员建立合法劳动关系,若乙方工作人员在销售过程中所造成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乙方有义务按照双方补充协议二的约定,为甲方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合 作 方 式第四章 合作期限第九条合作期限: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自甲方在约定时间收到乙方首次订货款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7、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第十条本协议到期终止前叁拾天内,如乙方愿意延续的,可就协议相关事宜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达成一致,本协议将自动延续壹年。第五章 合作的具体内容第十一条 代理区域及独家代理1、双方约定的代理区域为:中国 城市范围。甲方向乙方颁发授权乙方在上述代理区域代理本产品的授权书;2、乙方作为区域独家代理商,乙方可在指定代理区域内表明这种身份,但不得以任何形式、方法使第三人误认为其为甲方的代理人或误认其为本产品以外其他同类商品或具有相同相似功能商品的代理商、代理人而销售本产品。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签订协议;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在本销售

8、区域内指定第二家代理商。但在本协议生效前,在本代理区域内甲方曾与第三方存在代销、代理关系的,该合约期满后,甲方不得续签合同。同时,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前告知乙方;甲方在本协议约定代理区域存在的原有独家代理商,甲方应当在与其解除独家代理协议后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并在 叁拾 天内协助乙方完成代理区域市场交接工作。4、乙方负责开发和管理授权区域内县级代理商,县级代理商需要与甲、乙双方共同签订三方协议。第十二条 产品及价格1、本协议限定的代理品种为本协议之补充协议所列明的产品。乙方根据市场情况,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许可后可追加代理品种。双方签订追加代理品种的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2、如甲方因

9、市场变化、促销活动等改变价格,须提前书面通知乙方调整报价表及调整时间表,并给予乙方60日的价格保护期,价格保护期是指:调价前60日内的最后一次订货,以代理商实际收货日期为准。3、本协议附件之五东研集团代理商产品价格体系表专为乙方履行本协议而确定,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附件五东研集团代理商产品价格体系表。第十三条 付款及支付方式 1、对所有的附件三订货单均实行“款到发货、批款批货”的原则,乙方在向甲方发送订货单当日,向甲方足额支付货款,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货; 2、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叁日内,乙方需将首次进货款 万元(大写:人民币 )汇入甲方账户。甲方在

10、收到上述款项后,按照乙方订货单的要求,在五个工作日内,发出首次进货产品。第十四条 单项订货协议 1、乙方有权按照月度销售计划向甲方提出单项订货协议,来实现本产品的销售;2、乙方订货时应向甲方提交订货单并按订单汇款至甲方帐户,订货单应有乙方法定代表人或约定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乙方公章。每份订单均构成一份独立有效的协议,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均视为对该订单的有效补充;3、甲方在收到乙方订货款后,向乙方发货,至此,该单项订货协议关系成立。第十五条 验收和交付1、乙方订货单所购之货物均由甲方代办运输,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订货单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货物按乙方指定的地点和收货人发出。属于发生人为不可抗拒的意

11、外因素(如铁路、公路、海运事故等)造成甲方不能保证供货期的情况除外。如乙方要求提供加急服务,则所增加的运费应由乙方负担;2、乙方指定 作为验收人员,提货时,乙方验收人员应会同甲方人员或者物流公司人员在收货当天内核实并查验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产品编号及包装破损情况等,如有异议,应当场以书面形式提出。在核实及查验完毕后,视为甲方已经完成交付义务。第十六条 销售计划及考核指标1、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在每月月初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乙方提出当月月度销售计划,乙方必须完成该月度的销售计划;2、乙方作为甲方的独家代理商,应在代理区域内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执行,尽最大努力销售甲方产品,完成每月销售计划

12、。市 场 管 理 及 市 场 保 护第六章 代理区域管理第十七条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的销售模式开拓市场。1、 “DNC”系列产品以实体店终端陈列的方式进行产品销售,禁止以任何形式在互联网上进行销售。由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及电子商务等甲方未采用的新兴销售方式出现时,乙方在尝试使用该新兴的销售方式进行销售前,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销售,否则视为乙方违约;2、 甲方可以利用上述方式进行非以销售为目的的产品宣传、功能介绍、信息搜集等商业活动,而不构成违约;3、 乙方必须在销售过程中对其下级代理商或零售客户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提醒、签约、监控等手段,防止“DNC”系列产品出现在非乙方代理区域和代理渠道。否

13、则,视为乙方违约。第十八条 甲方严格执行区域独家销售的政策,乙方禁止跨区域销售。甲方在发货前对本产品进行产品编号,乙方及其下级代理商如直接或通过第三方将其代理的本产品在其被授权区域之外渠道销售,则视为违规,甲方根据乙方违约行为,按实际成交价格的1-5倍乘以销售数量(包括跨区域未出售的本产品)予以处罚,乙方应足额进行缴款,未及时缴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第十九条 甲方设立举报电话及信箱,乙方应监察其被授权销售区域内的违规销售行为,一经发现,应立即通知甲方。任何代理商、分销商以及消费者均有权举报违价销售、窜货、造假、贩假行为。乙方有义务将甲方的举报电话及信箱告知销售区域内各分销商,甲方有义务对举

14、报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或处理。第二十条 若乙方发现本地区有来自其它渠道的本产品,应立即了解有关销售商、产品来源、产品编号、数量等相关证据,并立即向甲方书面通报。1、甲方接到乙方通报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并给出书面处理意见。甲方对违规情况处理的一般原则如下:(1)如果确认为违规,甲方将向违规方及乙方下达处理意见;(2)乙方应立即根据处理意见规定的数量及金额购进违规产品(乙方按甲方处理意见购进违规产品的,其购进该产品的数量必须提前经甲方确认。),并将购买发票原件及已购违规产品寄送至甲方; 2、如甲方发现乙方及其下级代理商将本产品违规销售给授权区域外任何第三方,甲方在接到受害方通报后,对乙方违规

15、情况处理的一般原则如下: (1)要求乙方在叁日内对甲方下达的处理意见进行书面确认,并立即按上述受害方购进金额购回违规产品,至少支付同等金额的补偿金; 如乙方对甲方下达的处理意见有异议,应当在叁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乙方同意处理意见;(2) 甲方有权利视情况收缴乙方相关款项,作为因乙方违规而给甲方造成的物流、市场管理、库房管理成本以及给甲方的违约金等,直至取消乙方代理权;(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书面确认处理意见后,在叁日内向甲方支付上述款项,否则甲方将给予乙方暂停发货、取消乙方独家代理权、甚至单方终止协议的处罚;若乙方不执行甲方根据本协议所做的处理,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独家代理权、单方终止本协议等,并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4)甲方保证,对乙方缴纳的回购货款及补偿金以等额发货的形式全部给予受害方,但甲方有权对因乙方违约收缴的其他款项进行处理;3、甲方对乙方缴纳的补偿金以等额发货的形式全部给予受害方的,受害方必须将之用于当地广告宣传;4、若乙方及受害方自行协调解决的,甲方尊重其解决办法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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