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导师名单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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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研究生(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08修订版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2008年8月培养方案修订前言本研究生培养计划是在2004年版环境学院培养方案的基础上进行的修订,具体工作分工如下:1.培养方案总论部分:杨志峰、刘静玲、沈珍瑶,刘静玲执笔2.各二级专业方向的培养方案:是各研究所长在充分征求全体教师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的修订与汇总。夏星辉、曾维华、刘希涛(环境科学)裴元生(环境工程)白军红、孙涛和陈彬(环境生态学)毛显强、程红光(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王烜(水文学与水资源)孙涛(水力学与和河流动力学)3.培养方案的汇总:刘静玲、赵烨 、余彦、任玉华在经过多次修改和征求各方意见

2、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与汇总,并经过院务会和教学指导委员讨论与审议,同时,研究生院也进行了审定并提出了宝贵意见。希望本培养方案能够有效规范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提高研究生培养水平。 环境学院 院长:杨志峰 2008年8月15日 目 录一、培养领导小组构成51.1 学位委员会环境分会51.2 环境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5二、环境学院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导则72.1 培养目标72.2 培养方式72.3 课程模块72.4管理与质量控制环节82.4.2 必修与选修课82.4.3 弹性课程模块92.4.4 自学课程92.4.5 补修课程92.4.6 跨专业课程92.4.7 实践环节92.4.8 学位论文 102.

3、4.9 发表学术论文要求 112.4.10 国际研究生(含港澳台研究生)培养11三、核心课程与教师(学院平台课程).113.1博士研究生核心课程113.2 硕士研究生核心课程123.3教师队伍13四、研究生(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144.1 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144.1.1 环境科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141 培养目标与学习年限 142 专业研究方向 153 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154 培养方式与考核方式 185学位论文的基本标准196 环境科学专业硕士课程一览表 204.1.2 环境工程研究生培养方案 211 培养目标与学习年限 212 专业研究方向 223 课程设置与学

4、分要求 224 培养方式与考核方式 245 学位论文的基本标准 256 环境工程专业硕士课程一览表 264.1.3 环境生态学研究生培养方案271 培养目标与学习年限 272 专业研究方向 273 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284 培养方式与考核方式 295 学位论文的基本标准 316 环境生态学专业硕士课程一览表 314.2 水利工程一级学科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334.2.1 水文学及水资源研究生培养方案 331 培养目标与学习年限 332 专业研究方向 333 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334 培养方式与考核方式 345 学位论文的基本标准 344.2.2 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351 培

5、养目标与学习年限 352 专业研究方向 353 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354 培养方式与考核方式 365学位论文的基本标准364.2.3 环境水文学与水资源/水力学与河流动力学专业硕士课程一览表 374.3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381 培养目标与学习年限382 专业研究方向 383 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394 培养方式与考核方式 405 学位论文的基本标准 416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专业硕士课程一览表 42附录1:44附录2:57附录3:61附录469附录573附录六7475一、培养领导小组构成由学位委员会环境分会和环境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共同负责环境学院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6、1.1 学位委员会环境分会主要负责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在研究方向的确定和研究生培养思路、管理方法等方面给研究生培养以学术指导、宏观设计和咨询建议。负责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中期审查和学位论文评审预答辩组织和专家答辩委员会审定,保证研究生培养质学位论文质量符合培养方案要求。设定秘书岗位一名,负责协助学位委员会分会主席开展工作。1.2 环境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生培养教师队伍和课程模块的建设,包括研究生精品教材建设、精品课程和教学计划与课程审定,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对课程和各培养环节进行考察和监督。研究生秘书负责沟通学校研究生院、导师和研究生,传达和反馈重要信息,按照培养方案进行课程编排和上传,

7、负责相关的文件与档案管理与存档,协助主管副院长完成研究生培养各环节培养质量的审核与组织工作。环境学院博士生与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研究方向(注:研究方向可能会有微调,以每年招生简章为准) 项目研究生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研究方向硕士研究生081501水文学及水资源水资源管理生态需水与水资源配置081502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生态水文与水力环境水力学083001环境科学流域水环境过程城市生态系统管理环境信息系统环境污染化学环境评价、规划与管理083002环境工程大气污染控制与环境规划废物处置与资源化技术水质控制工程083012环境生态学环境生态过程湿地水文过程020106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环境经济分析生

8、态价值评估博士研究生083001环境科学环境评价、规划与管理流域水环境过程城市生态系统管理土壤污染诊断与修复湿地水生态过程环境污染化学水环境化学083002环境工程水质控制工程环境生物技术大气污染控制水环境模拟与污染治理固体废物处置与资源化083012环境生态学湿地生态环境水生态系统管理020106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生态价值评估环境经济政策二、环境学院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导则2.1 培养目标 博士研究生(含本博、硕博连读生)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熟练掌握环境科学研究的最新技术与方法,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实际工作的能力,在环境学科相关理论

9、或专门技术上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级科技专门人才。 硕士研究生培养具有扎实的环境学科基础理论和系统知识,具有从事环境科学研究与实际工作的学科基础和技能的高级专业人才。2.2 培养方式实行导师负责制,第一导师为培养责任人,必要时可设副导师,鼓励组成指导小组集体指导。跨学科或交叉学科培养博士生时,应从相关学科中聘请副导师协助指导。兼职导师通常只能作为副导师参与指导,如为第一导师,必须配备本学院的全职教师为副导师,以保证研究生培养的质量。研究生培养通过系统的课程学习、教师指导和环境科学研究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不断的巩固和深化的环境科学基础理论,提高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2.

10、3 课程模块博士研究生1.学院平台模块(3-5门)2.专业方向模块(每个专业1-2门)3.跨研究方向/自修课程模块(1-2门)4.选修/弹性课程模块(0-1门)硕士研究生1.学院核心课程模块(core courses)10门2.专业课程模块 (每个专业3-5门)3.选修/弹性课程模块(1-2门)2.4管理与质量控制环节博士研究生1.课程与学分2.开题报告3.学术活动/Seminar4.预答辩5学位论文审阅/答辩硕士研究生1.课程与学分2.开题报告3.实践活动/学术活动4.中期检查/Seminar5.学位论文审阅/答辩/二次答辩2.4.1 学分要求(年限分流)博士生在读期间的学分不低于13学分,博士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其中北京地区的定向、委托培养在职博士生的学习年限可以为4年,。本科直博生在读期间的学分不低于45学分,硕博连读生不低于49学分,学习期限为5年。硕士生在读期间的总学分不低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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