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定稿平湖法院高清数字法庭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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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湖市人民法院高清数字法庭改造项目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JXJX-2015-36采购单位:平湖市人民法院备案单位:平湖市财政局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2015年11月目 录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前附表5一 总 则6二、招标文件8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9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1五、开标12六、评标12七、定标14八 合同授予15第三章 招标项目要求16第四章 合同样本28第五章 评标办法33第六章 投标相关文件格式36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确认书批准,受平

2、湖市人民法院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标编号:JXJX-2015-36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预算金额:404 万元五、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1、数字法庭高清改造,2、庭审录音备份系统建设,3、远程庭审系统建设,4、外网直播系统建设5、数字法庭存储扩容改造。要求工期100天,详细见招标文件要求。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一)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

3、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具有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二级及以上(含)资质等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含)资质。 (三)投标人必须在浙江省内设有常驻服务机构并同时设有技术支持和服务机构。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八、发售方式:1.发售时间:2015年 11 月 2 日至 11 月 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含节假日)。2.发售地点:嘉兴市天官坊路天官坊1号楼中间楼梯三楼310室。

4、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逾期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采购代理单位将不予受理及答复。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投标人应于2015年11月20日16:00分交至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帐户。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网银。单位名称: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银行帐号:1204068109200005047开户银行:工行嘉兴分行中山支行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5年 11 月 24 日上午09 时30 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

5、送交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1室(平湖市新华南路与池海路路交叉口便民服务中心三楼),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 11 月 24 日上午09 时30 分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1室(平湖市新华南路与池海路路交叉口便民服务中心三楼),投标人代表必须持身份证及有效证件出席开标会议。十二、招标公告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和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十三、采购方联系方式:平湖市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573-85620673十四、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人:朱秀英、陆燕; 联系电

6、话:0573-82060128 十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电话:0573-85013033平湖市人民法院 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5 年11月2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项目说明项目名称:平湖市人民法院高清数字法庭改造项目建设单位:平湖市人民法院。项目内容及要求:1、数字法庭高清改造,2、庭审录音备份系统建设,3、远程庭审系统建设,4、外网直播系统建设5、数字法庭存储扩容改造。要求工期100天,详细见招标文件要求。2招标编号:JXJX-2015-363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

7、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投标人具有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二级及以上(含)资质等级、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以上(含)资质。 (三)生产厂商或系统集成商必须在浙江省内设有常驻服务机构并同时设有技术支持和服务机构。(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肆万元整,保证金交纳方式:网银或电汇形式(不允许用现金

8、)。6招标答疑: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15年 11 月 10 日17:00时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将疑问提交招标代理机构。现场勘踏:自行组织现场勘踏。7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交纳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8项目预算价:人民币404万元整。9合同名称:平湖市人民法院高清数字法庭改造项目10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60个日历。11投标文件组成:资信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二部分组成,分别装订密封。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各一份和副本各四份,“正本”、“副本”装同一封袋里,上面分别写上“资信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字样。且在封口上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第6.1条。12投

9、标截止时间:2015年 11 月 24 日 上午 09 时 30分整。开标地点: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1室(平湖市新华南路与池海路路交叉口便民服务中心三楼)开标13开标时间:2015年 11 月 24 日 上午 09 时 30分整。开标地点: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1室(平湖市新华南路与池海路路交叉口便民服务中心三楼)开标14注册: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如不注册,视为放弃。具体注册详见供应商注册流程。15备注:如发现采购文件及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10、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规定的质疑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与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采购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代理机构所有。一 总 则1. 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招标。2.相关名词说明2.1 潜在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必须按国家保密法以及保密工作的相关规定,对招标文件内容应承担保密义务,维护采购人的权益,发生窃、泄密事件潜在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2 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需在答疑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2.3 投标须对所投产品、

11、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3.定义3.1 “采购人”系指平湖市人民法院。3.2“招标代理” 系指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3.3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厂商或系统集成商。3.4 “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

12、料。3.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3.6“附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投标人必须承担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如送货上门、免费维护以及合同中规定投标人应承担的义务,以及合同中未规定,但以有利于合同履行原则,应当由投标人承担的其它义务。3.7 “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子文档等。3.8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4.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5.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可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部分)。6.投标费用不论

13、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7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转包与分包8.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8.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8.特别说明:9.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9.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9.3投标人所提供的高清数字法庭主设备必须符合省高院入围品牌和技术要求。9.4投标人投标不得含有任何虚假材料,否则作无效标处理;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

1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民事上之赔偿不免除作假投标人之行政与刑事责任。10.质疑10.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售标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10.2投标人认可代理机构在质疑答复程序中启用的调查和复评等程序,在该程序操作过程未明显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时,不得提出异议。二、 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的构成1.1招标公告1.2投标人须知1.3招标项目需求1.4评标办法及标准1.5合同主要条款1.6投标文件相关文件格式1.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2.存在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3.招标文件的解释3.1 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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