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之辩证法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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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单元 辩证法34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35 联系的客观性和普遍性。(1)联系是指事物间、现象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2)联系的客观性是指,联系是客观事物所固有的,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坚持联系的客观性是把普遍联系的原理建立在唯物主义基础之上。(3)联系的普遍性表现在三个方面:世界上每一事物、现象都不能孤立地存在,都同周围的其它事物、现象有某种联系或关系。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每一事物和现象都是整个世界普遍联系之网上的一个环节,每一事物通过自身体现出联系的普遍性。(4)联系是相互区别的具体事物、现象之间的联系。(5)

2、事物之间的联系是以承认事物之间的确定界限为前提的。36 联系的多样性和条件性。(1)联系的多样性是指在普遍联系中,联系的形式是多样的,不同的联系对事物的发展起着不同的作用,联系的主要形式有: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等。(2)任何一种联系总是在一定的条件下联系。条件是指某一事物相关联的、对它的存在和发展发生影响的诸要素的总和。一切以条件、时间地点为转移。人们的一切活动必须建立在尊重客观条件、具体分析条件的基础之上,才能做好工作。37 发展的永恒性和普遍性。(1)世界是永恒发展的,发展是过程的集合体,是前进性的运动。发展是一切事物和现象的根本

3、法则。(2)发展的实质是旧事物的灭亡和新事物的产生。(3)联系、运动、变化和发展:联系构成运动、变化和发展;联系在运动变化中体现出来;变化可以是上升运动,也可以是下降的运动,而发展则是前进性的变化。38 唯物辩证法过程论的内容和意义。(1)世界上没有永恒存在着的事物。一切事物都是运动、变化和发展的。一切事物都有其产生、发展和转化为其他事物的历史。一切事物都有它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因此恩格斯指出:“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2)唯物辩证法关于事物发展是过程的思想,是我们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一个重要原则,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39 规律及其客观性。(1)规律是事物

4、发展中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2)规律、本质、必然性是同等程度的范畴。(3)规律具有客观性、普遍性、稳定性和重复性的特点。(4)规律的客观性是指,规律是物质世界本身所固有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们不能任意创造或者消灭物质,也就不可能创造或消灭规律,只能尊重客观规律,按照客观规律办事。(5)在规律的客观性问题上,坚持辩证的决定论,反对非决定论和机械决定论:决定论是承认规律的客观性和必然性的哲学学说,一般属于唯物主义观点。非决定论是否定规律及其客观性和必然性的哲学学说,属于唯心主义观点。机械决定论是只承认规律及其客观性和必然性,而否认主观能动性和偶然性的作用,是机械唯物主

5、义观点。辩证决定论是既承认规律及其客观性、必然性,又承认主观能动性和偶然性的作用。40 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是两种根本对立的发展观。二者的对立表现在四个方面:(1)普遍联系观点和孤立观点的对立。唯物辩证法主张普遍联系的观点,形而上学则认为一切事物和现象都是彼此孤立、互不联系的,或只承认事物的外部联系而否认其内部联系。 (2)发展观点和静止观点的对立。唯物辩证法认为一切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而形而上学否认事物的发展变化,至多只承认事物的量变。(3)全面观点和片面观点的对立。唯物辩证法主张用全面的观点去研究、观察和解决问题,而形而上学则片面地去观察、研究问题。(4)是否承

6、认事物的内部矛盾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根本对立和区别。41 唯物辩证法理论体系的基本内容。唯物辩证法是由基本规律和范畴构成的科学理论体系。包括三个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五对基本范畴:原因和结果、现象和本质、必然性和偶然性、形式和内容、可能和现实。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42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1)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2)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于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是理解其他规律和范畴的钥匙。(3)对立统一规律是区分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分水岭。(4)矛

7、盾分析方法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43 什么是矛盾?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相互关系。(1)矛盾是事物之间或事物内部的各要素之间的对立统一。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或两种基本性质。(2)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的性质和趋势。它有三层基本含义:矛盾双方相互依存,在一定的条件下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矛盾双方相互渗透、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矛盾的双方相互转化。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相反的性质和趋势。(3)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重性,二者既区别又联系。二者是有区别的: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的双方相互吸引的那种性质和趋势,而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

8、的那种性质和趋势;矛盾的斗争性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同一性是相对的、有条件的。二者又是相互联结的:一方面,斗争性是同一性的基础,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另一方面,斗争性也离不开同一性,因为,同一性为斗争性提供场所和条件,没有同一性也就没有斗争性。 (4)辩证法要求在斗争中把握同一,在同一中把握斗争。44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1)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推动了事物的运动和变化。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都有重要作用。(2)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是:提供矛盾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条件。使矛盾双方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而得到发展。矛盾双方相互贯通规定了

9、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和方向。(3)矛盾的斗争性的作用表现在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中:在量变过程中,斗争性推动矛盾双方量的变化,通过双方力量的消长,为质变作准备;在质变过程中,斗争性使旧的矛盾统一体分解,新的矛盾统一体产生,完成质变。45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二者的相互关系。(1)矛盾的普遍性即共性有两方面含义:其一是说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即处处有矛盾;其二,是说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时时有矛盾。矛盾的特殊性即个性,是指具体事物所包含的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2)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关系:二者是有区别的。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无处不在,无

10、时不有,是事物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特殊性是指每一事物的矛盾及矛盾的不同方面都有其特点,是事物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又是相互联结的:第一,矛盾的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即共性存在于个性之中,共性离不开个性,普遍性离不开特殊性;第二,矛盾的特殊性一定与矛盾的普遍性相联系而存在,特殊性离不开普遍性,即个性必然与共性相联系而存在;第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在一定范围、时间内是普遍性的东西,在另一范围、时间内则变成特殊性的东西,反之亦然。(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即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关系是矛盾问题的精髓。 46 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

11、及二者的相互关系。(1)主要矛盾是指在诸多矛盾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非主要矛盾是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的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2)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主要矛盾规定和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非主要矛盾的解决也制约、影响着主要矛盾的解决。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47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及二者的相互关系。(1)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主要方面是指,一个矛盾的双方力量是不平衡的,其中处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方面叫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的方面叫次主要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2)矛盾的主要方面和

12、非主要方面是互相联系的,并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二者转化后,事物的性质也随之发生变化。48 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1)两点论就是要同时看到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的辩证关系,不能只看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重点论就是在看到两个方面的同时,必须分清主次,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2)坚持两点论反对一点论;坚持重点论反对均衡论;坚持两点论中的重点论;重点论以两点论为前提;两点论和重点论是统一的。(3)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在反对“ 左”的或者右的错误倾向时,要注意和防止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49 中国传统哲学中的矛盾观及其现代意义。(1)先秦时期老子的矛盾观点:提出了相

13、反的事物相互依存的辩证关系,指出:事物都是“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 ”指出了矛盾的双方相互转化是一种普遍现象:“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弱之胜强,柔之胜刚,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2) 易传中的矛盾观点:“一阴一阳之谓道” ,是说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刚柔相推而生变化 ”,指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是变化的原因。“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 ,是说天地间的万事万物,都表现出无穷的变化。(3)韩非的矛盾观点:他提出“物必有盛衰,万事必有驰张” , “智有所不能立,力有所不能举,疆(强)有所不能胜”, “无难之法,无害之功,

14、天下无有也”。是说矛盾是普遍的,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相对的,绝对完善的事物和全智全能的人是不存在的,不能求全责备。(4)宋代张载的矛盾观点:他提出了“一物两体” 的矛盾观点。认为:“两不立,则一不可见,一不可见,则两之用息。 ”这就是说,如果没有对立的两面,就不会有统一,而没有了统一,事物就不能发展变化。他进一步肯定了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内因, “一故神,二故化”, “大地变化,二端而已 ”,事物发展变化的关键就在于它内部存在的对立面。(5)程颢、程颐的矛盾观点:他们明确肯定, “天地万物之理,无独必有对”, “万物莫不有对,一阴一阳,一善一恶。 ”是说万事万物都是对立面的统一;矛盾是普遍存

15、在的。(6)朱熹的矛盾观点:他进一步发展了二程的辩证法思想,他不仅认为“物皆有对 ”,而且明确指出 “独中有对”。这就不仅说明了事物之间的矛盾关系,而且涉及了事物内部矛盾,这就大大深化了辩证法的矛盾观。(7)中国传统哲学中矛盾观的现代意义:在理论上,对于加深理解和丰富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关于矛盾学说提供了良好途径。在实践上,中国传统哲学中的矛盾观是中国优秀文化传统的重要内容,已渗透到中国文化的方方面面,因此,继承和弘扬中国优秀文化传统的矛盾观,对于推进中国现代化进程也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指导作用。50 质、量、度的含义,认识质、量、度的意义。一切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1)质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

16、的内在规定性。质与事物是直接同一的。质是通过属性表现出来的,属性就是一事物与他事物发生关系时表现出来的质。认识质的重要性在于,认识质是认识事物的起点和基础。认识事物的质是把不同事物区别开来的依据。(2)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构成事物的成分在空间的排列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只有认识量才能更准确的认识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才是全面的认识。认识事物的量是把相同事物区别开来的依据。(3)度是质和量的统一,是事物保持其质的量的限度。认识事物的度具有重要意义:只有了解事物的度,才能准确的认识事物的质。在实践中要掌握“适度 ”原则,才能使工作正常发展,过或不及都是错误的。51 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1)量变是一种渐进性的、不显著的变化,是事物发展的连续性。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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