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太仓市公安局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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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太仓市政府采购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TZCG201049采购单位:太仓市人民法院采购内容:磁盘阵列等设备(含双机热备软件升级)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一年六月第一章 投标邀请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仓市人民法院委托,就其所需的磁盘阵列等设备(含双机热备软件升级)实施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磁盘阵列等设备(含双机热备软件升级)项目编号:TZCG201049二、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太仓市人民法院磁盘阵列等设备(含双机热备软件升级)。投标人可以就标书需求进行投标。交付时间要求:签合生效后30天内到货,到货后5日内安装调试完成。三、标段数:共1个

2、。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招标文件请各报名的供应商自行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下载。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开标前统一收取。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1、开始接收时间:2010年7月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2、接收截止时间:2010年7月9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3、接收地点:江苏省太仓市经济开发区县府东街99号3号楼三层3303开标室4、接收人: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0年7月9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江苏省太仓市经济开发区县府东街99号3号楼三层3303开标室七、其他应说明事项:1、勘察现场:投标单位可根据需要自行前

3、往勘察现场。2、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0年6月21日下午16:00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至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 江苏省太仓市经济开发区县府东街99号3409室 邮编:215400电话/传真:0512-53512539 网址:联系人:张波 顾红飞 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名称内 容1招标编号TZCG2010492招标内容磁盘阵列等设备(含双机热备软件升级)3投标有效期六十天(日历日)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万圆整(¥:10000.00元)5招标代理机构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

4、地 址:太仓市经济开发区县府东街99号3号楼 邮编:215400电话/传真:0512-53512539 网址:联系人:张波 顾红飞6标书售价人民币叁佰元/份,现金支付,标书售后一概不退,开标当日9:30前统一收取7获取招标文件请符合投标要求的供应商自行在苏州市政府采购下载。网址: http:/8勘察现场和投标答疑投标单位请自行前往勘察现场(费用自理)。投标单位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0年6月21日下午16:00前以传真和邮件方式()至招标单位。(联系地址:江苏省太仓市经济开发区县府东街99号3号楼四层3409室;电话、传真:0512-53512539;联系人:张波 顾红飞)9投标文

5、件份数正本份数为一份 副本份数为二份10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时间:2010年7月9日上午9:00-9:30(逾时作无效投标处理)地点: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江苏省太仓市经济开发区县府东街99号3号楼三层3303开标室11开标时间:2010年7月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地点: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江苏省太仓市经济开发区县府东街99号3号楼三层3303开标室12履约保证金中标者在合同签订之日起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圆整,履约保证金归还日期为合同履行结束后1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本次招标项目不收取中标服务费。14评分标准详见评分

6、标准1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6相关账号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者在开标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本地投标者用转账支票、外地投标者用银行汇票(或电汇),拒收现金),统一于开标前在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3号楼4楼3411室)办妥,电话:0512-53517828,未提交者不得前来投标。中标者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未中标者在开标结束后无息退还(凭加盖投标供应商财务章的收款收据退款)。收款单位: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太仓新区支行帐号:52810908092001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及解释权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太仓市人民

7、法院磁盘阵列等设备(含双机热备软件升级)的采购。1.2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2、定义2.1“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2.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3.0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1 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伍佰万元(含伍佰万元)人民币。3.2 投标人必须为投标设备销售商,具有5*8现场售后服务能力;3.4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3.7 有依法缴

8、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8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投标费用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太仓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 本次招标项目不收取中标服务费,请投标人在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5、招标文件约束力5.1 投标人一旦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构成1.1 招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第一章 投标邀请;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 项目需求;第五章 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第

9、六章 合同格式;第七章 投标文件组成与格式。1.2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中心联系解决。2、招标文件的澄清2.1投标单位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0年6月21日下午16:00前以传真和邮件方式()至招标单位。(联系地址:江苏省太仓市经济开发区县府东街99号3号楼四层3409室;电话、传真:0512-53512539;联系人:张波 顾红飞)2.2 采购中心对其认为不必要进行答复的澄清要求,可以不予答复;若采购中心决定给予答复,将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或召开答疑会),答复中可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3、招标文件

10、的修改3.1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中心均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采购中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修改的,将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4、澄清、修改文件的效力4.1 采购中心一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即刻发生效力,有关答复、修改文件等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均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中心,确认已收到答复、修改文件等,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仍不回函确认的,其投标风险由投标人承担。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文件构成1.1 投标文件由下列部分组成:(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报价明细表;(4)*详细配置一

11、览表;(5)*功能、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6)*商务条件响应及偏离表;(7)*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8)*投标货物综合性能说明;(9)*投标货物业绩一览表;(10)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的不需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金融机构或中介组织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文件*投标货物、售后服务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请各投标单位携带原件备查)投标货物纳入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自主创新产品等政府采购清单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及投标货物近三年获得

12、的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货物的彩色样本、图片资料等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2、投标文件编写说明2.1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供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加“*”项目规定的内容),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2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外国人签字、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

13、,但必要时采购中心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翻译文件。2.3 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加盖与投标人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须为全名,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5 投标人应按顺序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制作封面(封面应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由于投标文件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有关资料查找不到,是投标人的责任。2.6 如无特别说明,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价单位。2.7 采购中心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方案和

14、报价;任何可选择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2.8 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中心或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2.9 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软件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或分类号等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材料、标准、品牌或分类号等,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招标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使招标人和采购人满意。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3.1 投标文件一式叁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3.2 投标文件的正本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相关证明文件可用复印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的相应位置加盖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3.3 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如果副本与正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3.4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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