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基坑支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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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海航社区1825号楼监理实施细则 (深基坑开挖) 内容提要:专业工程特点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建设厅监制深基坑开挖监理实施细则1. 本细则编写依椐1.1本项目工程已批准的监理规划。1.2天津大学建筑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纸。1.3天津市地质工程勘察院岩土工程勘察报告;1.4规范、规程:1.4.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1.4.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1.4.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1.4.4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

2、GJ33-20011.4.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1.4.6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50301-20021.4.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1.4.8建筑基坑工程检测技术规范GB 50497-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业及安徽省现行的其他有效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和标准图集。1.5 宁河海航社区1825号楼地下车库及人防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宁河海航社区1825号楼地下车库及人防 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宁河海航社区1825号楼地下车库及人防 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宁河海航社区1825号楼地下车库及人防 工程招投标文件2. 专业工程特点2.1

3、本工程为宁河海航社区18-25号楼地下车库及人防工程,位于宁河现代产业园内, 建筑层数为地下2层,地上18层,总建筑面积为80837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35179.58m2,地上建筑面积45657.42m2,主楼共八栋,建筑高度为54.15米,本工程主楼结构类型为框剪结构,地下室车库及人防工程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0.000相当于大沽水平标高4.100米。抗震设防裂度为八度。拟建物场地地貌单元属华北平原东部滨海平原地貌,海相与陆相交互沉积地层。勘察期间场地地势平坦,孔口标高介于1.704.81m之间。勘察最大孔深为55.0米,揭示了表层人工填土(填垫时间小于10年)、第四系全新统(Q41-3)

4、、上更新统(3eb)的河流相、滨海潮汐相及河流相交互沉积的一套砂土、粉土与粘性土的沉积地层。按地层形成时代,成因类型及工程地质特征划分为8个工程地质层,进而按岩性组合及岩土力学性质划分为16个工程地质亚层2.2 本工程由宁河海航置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兴建,天津大学建筑设计院设计,上海金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施工。3.监理工作的流程如下:对施工过程进行跟踪检查特殊施工过程和质量控制点实行旁站监理做好本专业各检验批的检查验收参与图纸会审提出相关问题确定本专业的工程质量目标熟悉土建专业相关施工图纸做好本专业的各分项工程的平行检验记录对本专业各分项工程进行验评对已完成的分

5、项工程进行计量编写本专业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质量竣工预验收和正式竣工验收审核本专业工程竣工图审核本专业工程竣工工程量结算做好相关的开工前准备工作与本工程相关专业进行施工前的交流确定工程质量控制要点4、监理目标值确保该基坑开挖工程符合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质量等级“符合要求”。5.监理控制要点及方法措施 基坑开挖时可能产生的问题如:地下水渗入基坑,造成基坑涌砂和涌土。基坑开挖面积及深度大、软弱土层易产生较大的坑底隆起及边坡失稳,对临近的道路及建筑物造成危害。目前基坑开挖设计采用全封闭三轴深搅止水帷幕及钻孔灌注桩加一层预应力锚杆支护结构。5.1监控要点5.1.1土方开挖施工监控

6、要点5.1.1.1土方开挖前要求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土方开挖的专项施工方案,并取得围护设计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认可方可实施,且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施工,有关单位应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预估和对策分析,制定详细、可行的施工应急措施和方案。5.1.1.2土方开挖前,监理应督促施工方充分了解周边各有关道路、管线、工程桩等设施的保护要求,开挖过程中,应充分重视基坑检测数据,并及时根据检测数据调整施工流程或方案,强调信息化施工。(1)土方开挖前,检查施工方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下、地上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2)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开槽的尺寸(沿四周支护桩为基坑

7、边),必须经过检查验收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3)检查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并要合理安排开挖顺序,防止错挖或超挖。(4)土方开挖时,检查基坑合理位置设置的排水明沟,预防积水。(5)检查每次土方开挖标高,严禁超挖,特别是最后基底部分土方开挖。(6)要求开挖至桩、钢立柱、降水井位置附近,严禁直接采用机械挖土,在桩、钢立柱、降水井周围20cm范围内老土必须采用人工清土,防止机械碰撞桩身。 (7)检查当开挖到降水井位置附近时,把水泵提前拉出,并盖好比井口直径大200mm的木井盖,背面钉上木条作为井口限位。防止土从井口掉入。5.1.1.3监理人员严格按相关要求检查验收:

8、(1)严格控制土方开挖时间:当支护结构施工完成并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进行土方开挖。(2)督促施工方土方开挖应根据平面布置及后浇带位置,合理的分块,通过分块分层开挖,避免大面积开挖造成基坑位移过大,减小基坑开挖的风险。 (3)遵循 “分区、分块、对称、平衡的原则”, 遵循“先锚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以及 “大基坑,小开挖”原则,监督施工方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阶梯式分级分层开挖。(4)监理严格复核与控制标高,严禁超挖;基坑底面标高以结构专业设计图为准。(5)基坑开挖及地下室施工期间,监理督促施工方应注意挖土机械不得损坏支护结构等,基坑周围严禁堆土或堆载,超载控制在20KN/m2以内,挖运土机械必须

9、按制定的路线行驶,严禁乱停乱走,不得在支撑顶部碾压,当挖土机械从支护结构上经过时,支护结构上应铺设垫层等保护措施,开挖时注意保护已施工的工程桩、支护结构、降水结构及监测点,不得碰撞工程桩、降水井等。(6)要求施工方在开挖期间如遇漏水以及支护结构变形超过允许值等情况,应立即停止挖土,并积极配合抢险工作。5.1.1.4检查施工单位挖土应急设备物资等是否已备齐,如垫路用的钢板、草包、粗钢绳、照明灯等。5.1.2基坑开始及地下室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监测本工程基坑开挖深度主要为11.812.6米,开挖深度影响范围内主要为松散的填土、软塑流塑状态的淤泥质土、可塑硬塑状态的粘性土、饱和、中密密实的粉土,基坑四周

10、为道路(埋设大量管线),环境较复杂,对变形控制要求较高。综合以上因素,本工程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为“一级”,即重要性系数yo=1.1.5.1.2.1监测项目:监测项目可由基坑支护设计人员与监理、施工共同商定,具体项目有:(1)检查水平位移、竖向位移监测点设置:沿支护结构顶部每隔1520m布置一个水平位移、竖向位移监测点;水平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宜为共用点,每边监测点不宜少于3个,每边中部、阳角处应布置监测点。 (2)检查深层水平位移监测点设置:在支护结构或外侧土体中每隔20m25m布置一个深层水平位移监测点;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周边的中部、阳角处及有代表性的部位,每边监测点不应少于1个,埋设在土体中的测

11、斜管长不宜小于基坑开挖深度的1.5倍,并应大于支护结构桩长。(3)检查周边管线变形监测点设置:监测点宜布置在管线的节点、转角点或变形曲率较大的部位,监测点平面间距宜为15m25m,并宜延伸至基坑边缘以外13倍基坑开挖深度范围的管线;供水、煤气、暖气等压力管线宜设置直接监测点,在无法直接监测点的部位,可设置间接监测点。(4) 检查锚杆监测点设置及监测数量:监测点选择在受力较大且有代表性的位置,基坑每边中部、阳角处的地质复杂的区段宜布置监测点。每层锚杆的内力监测点数量应为该层锚杆的1%3%,并不应少于3根。各层监测点位置在竖向上宜保持一致,每根杆体上的测试点宜设置在锚头附近和受力有代表性的位置。(

12、5) 检查周边地表竖向位移监测点设置:监测点宜那监测剖面设置在坑边中部或者其他有代表性的部位;监测剖面应与坑边垂直,数量视具体情况确定,每个检测剖面上的监测点数量不宜少于5个。(6)检查周边建筑竖向位移监测点设置:监测点应布置在建筑四角,沿外墙每10m15m处或每隔35根柱基础上,不同地基或基础的分界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变形缝、抗震缝或严重开裂处的两侧,新旧建筑或高、底建筑交接处的两侧,高耸构筑物基础轴线的对称部位,每一构筑物不应少于4点。(7)检查周边建筑水平位移监测点设置:监测点宜应布置在建筑的外墙墙角、外墙中间部位的墙上或柱上、裂缝两侧以及其它有代表性的部位,监测点间距视具体情况而定,

13、一侧墙体的监测点不宜少于3点。5.1.2.2监测项目的警戒值。在工程监测中,每一测试项目都应根据实际情况的客观环境和设计计算书,事先确定相应的警戒值,以判断位移或受力状况是否超过允许的范围,判断工程施工是否安全,是否需调整施工工序或优化原设计方案。监测项目由专业队伍按时间要求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要及时整理报监及施工单位。如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采取安全措施。5.1.2.3施工单位要事先提出抢险方案报基坑支护设计单位、业主及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按同意的抢险方案组织抢险队伍,准备好抢险器材。在基坑施工过程中抢险队伍要严阵以待,做好巡查工作。如遇险情立即按抢险方案处理,避免险情扩大。5.1.2

14、.4监理人员严格按相关要求检查验收:(1)督促监测单位对所有测试点、测试设备须加强保护,以防损坏。(2)量测周期:基坑土方开挖到地下室侧壁回填。(3)在土方开挖前,督促监测单位须对周边环境作全面调查,掌握监测对象的初始状况。(4)检查测斜管垂直度:埋入测斜管应保持垂直,沉降标点应埋在坚实土体中,并做好保护措施。(5)检查观测项目的次数及书面记录:深层位移、沉降等观测项目在基坑开挖期间一般每1-2天观测一次,开挖期间如变化速率较大时应增加观测频度。每次观测数据要及时填入规定的记录表格,绘制成相关曲线,并要根据已有数据对其作出发展趋势分析,对基坑是否安全作出评估,编制即时报告。(6)当检测项目数值

15、出现急剧变化时,应向有关各方报警,提出处理建议,以保证基坑安全。(7)基坑监测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编写施工组织方案,监测单位制定的具体的监测方案需经设计人员认可后方可实施。(8)严格控制支护结构顶部水平位移数量:位移总量0.3%挖深或30mm,变化速率2mmd.(9)严格控制支护结构顶部竖向位移数量:位移总量0.2%挖深,变化速率2mmd.(10)严格控制深层水平位移数量:位移总量0.5%挖深或50mm,变化速率2mm/d.(11)严格控制基坑周边地表竖向位移数量:位移总量35mm,变化速率2mm/d.(12)监理对锚杆内力全数检查:60%构件承载能力设计值。(13)严格控制地下水位数量:累计值1000mm,变化速率500mm/d. (14)严格控制临近建筑位移数量:建筑物变形报警值应根据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确定;如主管部门无具体规定时可采用以下报警值,累计值累计值2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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