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公交站亭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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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nyjlzfcg201806-01项目名称:南沙区公交站亭建设项目(2018至2019年)采 购 人:广州市南沙区交通管理总站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日 期:2018年6月目 录第部分投标邀请1第部分投标须知4第部分用户需求11第部分合同书格式14第部分评标办法33第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0第 部 分投 标 邀 请投 标 邀 请 函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南沙区交通管理总站(下称“采购人”)委托,就南沙区公交站亭建设项目(2018至2019年)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

2、公示期为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7月16日,有关事项如下:1. 项目名称:南沙区公交站亭建设项目(2018至2019年)2. 项目编号:nyjlzfcg201806-01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 服务期限:365日历天5. 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采购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部分“用户需求”采购项目预算:采购内容交货期采购预算南沙区公交站亭建设项目(2018至2019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65 日历天人民币5453024.98元6. 供应商资格:(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3、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3)供应商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4)供应商必须出具公平竞争承诺书。(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供应商未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7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03号怡东大厦10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国内汇款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8. 投标文件递

5、交时间:2018年7月31日下午2:00-2:30(北京时间)。9.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8年7月31日下午2:30(北京时间)。10. 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303号怡东大厦10楼会议室。采购人联系人:张工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彭工、赖工电话:020-39914062电话:020-83491922、13535322915传真:020-39914062传真:020-83501089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蕉门公交总站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03号怡东大厦10楼邮编:511400邮编:510091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二一八年七月九日第 部 分投 标 须 知投

6、标须知1. 说明1.1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1.2 招标范围(1)本项目标的:详见本项目投标邀请函(2)本项目的采购预算:详见本项目投标邀请函(3)服务期限:详见本项目投标邀请函1.3 供应商资格:详见本项目投标邀请函。1.4 定义(1)“采购人”指广州市南沙区交通管理总站,本项目的委托单位;(2)“采购代理机构”指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3)“供应商”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4)“买方”、“甲方”指最终使用单位,合同的一方当事人;(5)“卖方”、“乙方”指中标的供应商,合同的一方当事人;(6)“货物”

7、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7)“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服务。1.5 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其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1)投标邀请;(2)投标须知;(3)用户需求;(4)合同书格式;(5)评标办法;(6)投标文件格式。2.2 招标文件的澄清(1)供应商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将要求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送邮件地址:),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要求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发给所有

8、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或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2.3 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用书面补充通知的方式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为使供应商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至少在原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将推迟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2)所发出的补充或修改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在收到该通知后须

9、予以确认;供应商收到该通知后24小时内未予以确认,将被视为已收到并同意该补充通知。3. 投标总则3.1 投标文件的编写(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2)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用中文书写,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货币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3)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范围进行投标。(4)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若由单价计算得出的总价与投标总价不一致,以单价计算得出的总价为准。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与数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为准。(5)供应商应对投标内容提

10、供完整、详细的说明。供应商投标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要求有偏离时,无论这种偏离是否有利于买方,供应商都应如实填写。(6)供应商应保证本项目下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依法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果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7)如果因为供应商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8)每一种规格的货物或服务

11、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9)只允许供应商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3.2 投标文件的组成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至少包括以下部分:(1)自查表;(2)资格性文件;(3)技术部分;(4)商务部分;(5)价格部分。3.3 投标(1)供应商投标时提交的全部材料都必须密封,具体包括:投标文件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开标信封,内放开标一览表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对于电汇、银行进帐等不须原件就能兑现的方式,允许用银行支付凭证复印件代替)和退投标保证金说明函;投标文件的WORD格式电子文档1份(以光盘或U盘形式单独密封提交)。(2)投标文件应使用A4规格纸张,应有明显的指引

12、目录,每页应有页码。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档的内容应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或电子文档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授权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修改处签字才有效。(3)供应商需对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4)所有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投标时间送达投标地点,任何迟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5)所有投标文件必须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封套,并在封口上加盖供应商的公章。无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封装,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写明:正本或副本;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投标地点及时

13、间;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地址。(6)采购代理机构对因投标文件未装订成册而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7)采购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8)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邮寄投标。3.4 投标有效期(1)投标有效期是自投标截止日算起,投标文件中所有报价和承诺保持有效的时期。(2)要求投标有效期为90天。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原投标有效期内应享有之权利、应负之责任及所有承诺也相应延续。3.5 投标保证金(1)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元;(2)投标保证金应为人民币,可以选择下列或两种方式中任何一种,在投标时与开标一览表复印件装入同一单独信封密封提交。投标担保函(格式见附件),可由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电汇、转账等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可以接受的方式,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帐户: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帐号: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登峰支行银行:44001490908050436609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020-83501170请注明事由:“ (项目编号) 投标保证金”(请务必在汇款用途栏上注明)。(3)未中标的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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