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 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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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编制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负责人:徐东群目录1任务来源与项目编号、参与协作单位、简要起草过程等11.1任务来源11.2协作单位和起草人11.3技术导则修订的必要性11.4起草过程21.4.1资料查阅21.4.2生产企业调研21.4.3撰写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31.4.4征求意见42与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标准的关系43国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的说明44标准的修订与起草原则54.1确定技术导则名称54.2技术导则修订及适用范围54.3调整标准结构54.4增加术语定义54.5技术导则修订依据54.6

2、技术导则修订原则64.7技术导则修订技术路线65确定各项技术内容的依据75.1主要行业生产工艺及产污情况概述75.2技术导则确定的依据165.2.1行业的主要特征大气有害物质165.2.2卫生防护距离初值计算方法165.2.3卫生防护距离和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比较185.3卫生防护距离估算案例195.4案例调研企业与原标准的对比206征求意见和采纳意见情况227重大意见分歧的处理结果和依据228根据需要提出实施标准的建议229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2231 任务来源与项目编号、参与协作单位、简要起草过程等1.1 任务来源根据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下达2018年卫生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国卫办法制函

3、2018285 号),受卫健委法制司的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负责卫生防护距离系列标准(GB11661-2012等29项现行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的修订工作。项目编号:20180902。根据卫生防护距离标准修订工作的总体思路,卫生防护距离系列标准修订后,调整为一项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以下简称技术导则)标准文件。1.2 协作单位和起草人本技术导则的起草人为徐东群、王先良、闫旭、王姣、杨文静、叶丹、孙波、张伟、朱文玲、王艳、周志荣、洪燕峰。1.3 技术导则修订的必要性卫生防护距离是指在正常生产条件下,无组织排放的有害大气污染物自生产单元边界到敏感区

4、的范围内,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浓度限值或居住区大气污染物容许浓度限值等相关标准规定所需的最小距离。为了加强新、改、扩建项目大气污染无组织排放的健康危害防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以下简称环境所)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制订“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并颁布实施。相关防护距离标准已广泛应用在我国建设项目选址、环境影响及卫生学评价等领域,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在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我国经济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生产工艺水平相对较低,无组织排放也比较严重,既要发展经济,又要保护居民健康,为此制订了卫生防护距离标准。进入2000年以

5、后,我国国民经济进入了高速发展时期,随着技术进步和环保力度的加大,生产工艺也有了很大改进,许多高能耗、高水耗、高污染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已经被国家强制淘汰。鉴于此,环境所牵头,组织对部分标准进行了修订,并于2013年底完成。由于原卫生防护距离标准采用一刀切的卫生防护距离标准限值,在应用中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常常给使用人员带来困惑。随着工业企业生产技术的进步,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大量涌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情况及特征大气有害物质与以前相比均发生了变化。另外,包括垃圾填埋、垃圾焚烧在内的许多其他行业企业,对周边环境带来的污染排放已受到公众的密切关注,也应该纳入本次技术导则修订涵盖的行业企业范围

6、内。综上所述,有必要将目前使用的原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只针对部分行业制定的具体卫生防护距离值转变为统一的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方法,使其适用范围更广;有必要将原卫生防护距离系列标准合并为一个统一的技术指导性文件,不同类型行业企业,可以根据其生产规模、技术条件,通过推导获得适合自身特点的卫生防护距离,提高卫生防护距离在使用时的针对性和科学性。1.4 起草过程1.4.1 资料查阅在技术导则修订过程中,主要查阅了以下方面的资料:(1) 我国主要行业基本情况:主要生产企业、生产规模等。(2) 生产工艺情况:我国主要行业目前采用的生产工艺种类、主导工艺流程、生产工艺发展趋势等。(3) 产污环节及污染物种类:生产过

7、程中主要的污染环节,主要污染物种类、排放量,无组织排放污染状况,污染环节的治理措施等。(4) 针对行业污染收集企业附近相关健康状况调查资料等。(5) 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环境相关标准、卫生相关标准等。原卫生防护距离系列标准的应用评估。通过公开资料调研的方式,对皮革鞣制加工业,氮肥制造业,内燃机及配件制造业,丝绢纺织及精加工业(缫丝厂),塑料板、管、型材制品业(塑料厂),纸浆制造业,屠宰及肉类加工业,水泥制造业,石墨碳素制品业,石棉制品业,石灰制造业,烧结业,烧碱制造业,氢氟酸制造业,汽车制造业,棉、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业,硫酸制造业,硫化碱制造业,磷肥制造业,炼焦业,聚氯乙烯制造业,黄磷制造业

8、,动物胶制造业,石油加工业,涂料制造业(油漆厂),火葬殡仪馆(火葬场),铜冶炼业(铜冶炼厂),电池工业(铅蓄电池厂),黑色金属冶炼业(炼铁厂)等29类行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的实际应用情况进行了调研评估。主要内容:收集相关行业目前主流的生产工艺的名称、生产工艺概述及资料来源;查询相关行业现行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文献及其他方面的资料,收集相关行业特征污染物的信息;收集相关行业现行卫生防护距离在实际应用时遇到的技术问题;对于目前主要特征污染物为PM10或TSP的行业,还追加收集了它们的排放情况等。发现原卫生防护距离系列标准总体适用性较好,有效支撑了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的健康危害管控。1.4

9、.2 生产企业调研(1) 调研方式本次技术导则修订现场调研以选取生产工艺具有代表性、先进性为前提,针对多种行业选定了13家有代表性的不同企业为目标调研企业。通过目标省份的省级疾控部门与当地相关行业企业进行联系,召集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座谈,调研收集了计算卫生防护距离的基础资料。本技术导则修订过程中深入湖北、四川、广东和浙江四个省,邀请不同类型的生产企业提供相关测试报告和大量行业相关资料,详细了解不同企业的生产工艺和产排污情况,以及企业周边环境质量状况,以及原卫生防护距离系列标准在实际应用时的适用性等情况。调研企业见表1-1表1-1调研企业信息汇总表省份所属行业企业名称湖北肥料制造业-氮肥制造业华强

10、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色金属冶炼业(炼铁厂)武汉钢铁公司炼铁厂、炼钢厂屠宰及肉类加工业武汉中粮肉食品有限公司四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石灰制造业叙永县宏恒钙业有限公司纸浆制造业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业-烧碱制造业乐山市福华康达农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纺织业(棉、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业)深圳市良益实业有限公司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业深圳松辉化工有限公司垃圾焚烧业深圳宝安区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浙江石油化工业中国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皮革、毛皮及其制品业浙江侨信皮革有限公司纺织业(棉、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业)浙江华孚色纺有限公司垃圾焚烧业湖州南太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 调研内容企业基本信

11、息。主要了解生产企业生产规模、产品类型、主要原辅材料名称和用量、主副产品名称和产量等内容;生产工艺和产排污情况。收集了企业采用的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污染环节和污染方式;污染治理措施;近一年的污染物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资料等信息;企业周边环境质量状况等。收集企业近年来周边大气环境监测报告和生产车间内职业卫生监测报告、企业内部排污口污染物监测数据及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情况,收集企业工作人员的职业体检报告并按照工作人员的工种对体检报告进行分类;企业周边气象资料等。收集企业所在地区近五年内的气象台的常年气象资料。最终于2018年5月-8月份,针对四川省、广东省、湖北省、浙江省的氮肥

12、制造业、炼铁厂、屠宰及肉类加工业、石灰制造业、纸浆制造业、烧碱制造业、纺织业、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业、垃圾焚烧业、石油化工业、皮革、毛皮及其制品业共13家目标代表性企业进行了现场调研,具体结果另见调研报告。(3) 调研结果通过整理现场调研资料,获得了调研行业企业目前的主流生产工艺、主要产污环节、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量、原卫生防护距离系列标准在实际应用时的适用性等相关资料,并对调研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值进行了估算。从本次调研所得资料看,国家环保政策对企业的监管逐年加强,企业定期由第三方机构对其产排污情况进行监测;虽然本次调研未进行现场实测,但是从企业获得了第三方机构对其的监测报告

13、。通过这些监测报告,将参与本次调研的企业与以往同类型企业进行类比,因其生产技术的进步,企业的产排污明显减少,生产单元大气有害物质的无组织排放降低,如果继续采用原卫生防护距离值显然已不合适。1.4.3 撰写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在对相关资料进行充分分析的基础上,确定本技术导则推导依据和推导方法与原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系列的编制原理保持一致。按照标准的文本格式,起草形成了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1.4.4 征求意见在完成征求意见稿后,采取挂网和专家会议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对收到的反馈意见,经研究讨论及专家论证后,确定是否采纳,形成报批稿。2 与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标准的关系本技术导则的修订符合中华人民共

14、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修订)中关于保护大气环境的有关规定。本技术导则修订参照了GB/T3840-1991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中第7章“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控制与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的制定方法”。本技术导则修订引用了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日均值、GB1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臭气浓度一级标准值、HJ2.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规定的1小时浓度标准值。3 国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的说明关于本技术导则涉及行业的卫生防护距离,没有检索到相应的国际和国外标准,但美国、俄罗斯、荷兰、澳大利亚、日本、阿联

15、酋、印度等国均提出“在产生大气有害物质的工业企业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在欧美国家,将这个保障人群免受大气污染危害的最小安全距离称为缓冲带或缓冲区(buffer zones)。英国根据土地的不同用途,划分为农业区、工业区、商业区、高密度住宅区与低密度住宅区,在各个不同用途的地区之间,设置缓冲区或缓冲带,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同用途之间的土地的冲突与不良影响,并且规定了缓冲区允许使用的范围。在居民区与商业及工业区之间设立缓冲带,使居民区的居民不受到噪声、生产中的有害化学物质等的干扰。一般地,工业区与居民区之间应该设立不小于300英尺的缓冲距离,但是当有隔离墙、浓密的绿化带或正在建设的并有保证的绿化带时,缓冲带可减少到不低于100英尺。美国虽尚未制订关于卫生防护距离的国家性标准,但在工业企业分析评估中,防护距离会被用到。在企业评估过程中,需要运用空气质量模型对大气污染物的扩散进行估计,再与国家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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