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复习资料-南开19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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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权法课程期末复习资料一、客观题部分(一)单项选择题例1. 甲将自己所有的一套书卖给乙,但甲还想留阅一段时间,遂又与乙达成协议,借阅该书一个月,乙表示同意。甲将该套书交付给乙的方法为( )A简易交付 B指示交付 C占有改定 D现实交付考核知识点:占有改定考核知识点解释:占有改定,是指动产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然由让与人继续占有,这样,在让与合同生效时,视为交付,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我国物权法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例2甲不慎丢失贵重首饰后,在媒体上发

2、布悬赏广告,称“若有归还者,给付酬金1000元”。乙拾得首饰并归还给甲。几天后,乙看到甲此前发布的悬赏广告,遂要求甲支付酬金1000元,甲拒绝。根据物权法规定( )A甲没有义务支付承诺的酬金,因为归还遗失物是乙的法定义务B甲没有义务支付承诺的酬金,因为乙归还首饰时未提出此项要求C甲有义务支付承诺的酬金,因为悬赏广告对甲具有法律约束力D甲有义务支付乙的保管费用,但没有义务支付承诺的酬金考核知识点: 拾得遗失物考核知识点解释: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例32006年

3、,韩玉庭盖房挖地基时发现一个瓦罐,内有500块银元及一张绵布,上面写着 “为防日寇搜查,特埋此。王天祥,1938年7月5日”。王天祥为王大水的爷爷,1938年7月8日被日寇杀害。该500块银元()A应归韩玉庭所有 B属无主财产,应归国家所有C应归王大水所有 D应由韩玉庭与王大水共有 考核知识点: 发现埋藏物的归属考核知识点解释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二)判断题例1.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

4、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考核知识点: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考核知识点解释: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例2. 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可以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考核知识点: 流质条款考核知识点解释:流质条款,是指质押人与质权人在订立质押合同时约定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条款。我国物权法禁止订立流质条款。物权法第211条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

5、归债权人所有。例3.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协议,按照约定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考核知识点: 预告登记制度考核知识点解释:我国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二、主观题部分(一)名词解释例1. 物权请求权考核知识点: 物权的保护考核知识点解释:物权请求权也称“物上请求权”,它是基于物权而产生的,旨在排除对物权现实的或潜在的妨害,从而回复物权圆满支配状态的请求权。例2

6、. 土地承包经营权考核知识点: 用益物权考核知识点解释: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人依法通过承包而取得的对农村土地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例3. 地役权考核知识点: 用益物权考核知识点解释:地役权,是指土地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为了提高自己土地的效益,通过约定取得的对他人所有或使用的土地加以使用的权利。例4. 建设用地使用权考核知识点: 用益物权考核知识点解释: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享有的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例5. 质权考核知识点: 担保物权考核知识点解释: 质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给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

7、人依法享有的就该财产变价并优先受偿的权利。 例6. 动产质权考核知识点: 担保物权考核知识点解释:动产质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例7. 权利质权考核知识点: 担保物权考核知识点解释:权利质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其所享有的所有权以外的财产权为标的设定的质权。例8. 直接占有448考核知识点: 占有的分类考核知识点解释:直接占有,是指占有人直接对物进行事实上的管领,易言之,占有人与物之间具有直接的关系。例9. 善意占有考核知识点: 占有的分类考核知识点解释:善意占有是指占

8、有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自己没有合法根据而从事的无权占有。例10. 恶意占有考核知识点: 占有的分类考核知识点解释:恶意占有是指占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没有合法根据而从事的无权占有。例11. 预告登记 考核知识点: 不动产登记考核知识点解释:预告登记,是指为保全一项以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为目的的请求权的不动产登记。例12. 物权考核知识点: 物权的涵义考核知识点解释: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例13. 担保物权 考核知识点: 物权的分类考核知识点解释: 担保物权,是指为确保债权的实现,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动产、不动产或权利为客体设定

9、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就该财产变价并优先受偿的权利。例14. 共有考核知识点: 所有权类型考核知识点解释: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对同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的状态。例15. 共同共有考核知识点: 所有权类型考核知识点解释:共同共有,是指数人基于共同关系对共有的财产享有所有权。例16. 按份共有考核知识点: 所有权类型考核知识点解释:按份共有,是指数人对共有财产按照各自的份额享有所有权。例17. 善意取得考核知识点: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方式考核知识点解释:善意取得,是指财产占有人无权处分其占有的财产,如果他将该财产转让给第三人或为第三人设定他物权,而第三人在受让该财产

10、时是善意的,则该受让人将依法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或他物权。例18. 有权占有考核知识点: 占有的分类考核知识点解释:如果占有人是基于本权对物进行的占有称为有权占有。例19. 自主占有考核知识点: 占有的分类考核知识点解释:占有人以自己所有的意思对物进行的占有称为自主占有。例20. 他主占有考核知识点: 占有的分类考核知识点解释:非以自己所有的意思对物进行的占有称为他主占有。例21. 占有考核知识点: 占有制度考核知识点解释:占有是指对物在事实上的占领、控制。例22. 间接占有考核知识点: 占有的分类考核知识点解释:间接占有,是指占有人并不直接管领物,而是依据一定的法律关系而享有对物的间接支配关系

11、。例23. 无权占有考核知识点: 占有的分类考核知识点解释:无权占有,是指占有人不是基于本权而对物进行的占有。例24.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考核知识点: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考核知识点解释: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例25. 相邻关系考核知识点: 相邻关系考核知识点解释:相邻关系,是指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就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发生的相互给予便利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例26. 最高额抵押权考核知识点: 抵押权考核知识点解释:最高额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与抵押权人协议

12、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财产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例27. 动产浮动抵押权考核知识点: 抵押权考核知识点解释:动产浮动抵押权,是指抵押人以其现有的和将来所有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抵押人尚存的财产优先受偿。例28. 征用考核知识点: 物权变动考核知识点解释:征用,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强制性地使用公民的私有财产。例29. 征收考核知识点: 物权变动考核知识点解释:征收,是指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强制

13、性地取得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例30. 宅基地使用权考核知识点: 用益物权类型考核知识点解释: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宅基地上建设住宅的权利。(二)简答题例1简答公示原则与公信原则的内涵。考核知识点: 我国物权法的基本原则考核知识点解释:公示原则,是指物权的变动(包括产生、变更、消灭),必须以一定的可以从外部察知的方法表现出来的原则。公信原则,是指依公示方法所展现出来的物权即便事实上并不存在或者内容有所欠缺,但是对于信赖此项公示方法所展现出来的物权并以之为标的进行交易的人,法律上依旧承认其进行的物权交易具有与真实物权存在时相同的法律效果的原则。例

14、2. 简答预告登记制度的特征。考核知识点: 不动产登记考核知识点解释:预告登记制度的特征主要表现为:(1)预告登记的目的在于“保障将来实现物权”。(2)预告登记的内容为以取得、变更和消灭不动产物权为目的的请求权。(3)预告登记具有从属性。(4)预告登记可以依据当事人的协议进行,也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进行。例3. 简答所有权的特征。考核知识点: 所有权考核知识点解释:所有权的特征主要表现为:(1)所有权是一种最完全的物权,即具有完全性。(2)所有权具有弹力性。(3)所有权具有永久性。例4简答征收与征用的区别。考核知识点: 征收、征用制度考核知识点解释: 征用与征收的区别:(1)对象不同。征收的对象是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用的对象可以说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2)适用的条件不同。征收与征用虽然都是由于公共利益,但征收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并不一定是非常紧急的;而征用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是非常紧急的。(3)法律效果不同。征收的结果导致不动产原所有权消灭,国家取得所有权;征用只是剥夺原所有权人的使用权。(4)补偿不同。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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