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V10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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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务服务目录管理系统V1.0操作手册哈尔滨华泽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目录一、系统概述3二、系统操作32.1用户登录32.2行政权力事项52.2.1行政权力管理52.3公共服务事项82.3.1公共服务管理82.3.2公共服务引入122.4.政务服务事项142.4.1事项认定142.4.2办事指南管理162.4.2.1指南信息172.4.2.2申请材料192.4.2.3采集地址信息192.4.2.4流程图202.4.2.5权责信息212.4.2.6中介信息212.4.3待审核事项212.4.4已发布事项222.5目录清单222.5.2目录清单管理24一、系统概述按照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

2、参照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结合工作实际,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黑龙江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黑政办综20177号)文件,建设了全省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在原有权力清单、公共服务目录等数据基础上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南和所有应公开信息相互关联、动态管理。目标是实现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在纵向不同层级、横向不同区域间“编码唯一、标准统一、同步更新、同源公开、多方使用”的标准化管理。二、系统操作2.1用户登录平台的互联网访问地址是http:/:8888,在系统登录页面提供了由省编办制定的政务服务事项认定标准、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操作手册和指导视频以及使用平台的各

3、单位账号。如图1所示。(图1)使用平台的各地市、省直部门应在登录页面下载本地区对应的账号。账号按分工的不同,分为两种权限:一是管理账号,各地区政务服务事项管理部门使用管理账号登录平台,实现对本地区政务服务事项认定情况、目录清单生成情况、办事指南录入情况的查看和统计;二是录入账号,各地区政务服务实施部门使用本部门账号登录平台,实现对政务服务事项的认定、办事指南录入、目录生成等操作。首次登录系统时,系统要求必须修改密码才能登录,密码至少设置6位以上。如图2所示。(图2)输入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可以查看到四个栏目,分别为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如图3所示。(图3)行政权力

4、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这两个栏目用于管理基础数据;政务服务事项栏目用于认定政务服务事项和录入、审核、发布办事指南;目录清单用于生成和管理本部门的政务服务目录清单。2.2行政权力事项2.2.1行政权力管理行政权力管理功能可以查看到本部门在省编办行政权力事项管理平台中的全部行政权力事项。这些数据来自于省编办事项管理平台。点击“行政权力事项管理”后,默认只列出本部门行政许可类权力事项,查看其它类型的行政权力需要在事项类别中选择对应类别,点击“查询”按钮。也可通过事项名称关键字进行模糊搜索。如图4所示。(图4)添加:此按钮用于添加行政权力。若发现缺少行政权权力事项可以在页面右上角点击“添加”按钮,录入行

5、政权力基本信息,点击“保存”按钮。如图5所示。(图5)查看详细:点击“查看详细”按钮可以查看当前行政权力的基本信息。如图6所示。(图6)拆分子项:若该事项按照实际业务需要,应拆分子项,可以点击“拆分子项”按钮,输入子项名称,多个子项点击“增加子项”按钮即可增加输入框,点击“添加”按钮完成添加子项操作。如图7所示。(图7)拆分子项后,点击“展开子项”按钮可以对每个子项进行修改和删除等操作。如图8所示。(图8)修改:若发现该事项基本信息存在错误可以点击“修改”按钮,除类型和编码外其他数据均可以修改。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即可。如图9所示。(图9)删除:若该项权利重复或不属于本部门,可通过点击“

6、删除”按钮删除该行政权力事项。(注:删除后此条行政权力将无法恢复,请谨慎使用此功能。)如图10所示。(图10)2.3公共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中包括两个功能,一是公共服务事项管理,用于管理本部门的公共服务事项基础数据;二是公共服务引入,用于从本地区公共服务事项列表中引入本部门的公共服务事项。2.3.1公共服务管理首次打开公共服务事项管理栏目时,列表均为空,需要从本地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中引入到本部门。(引入功能祥见2.3.2)公共服务管理列表中显示本部门引入的所有公共服务事项。如图11所示。(图11)添加:此按钮用于添加公共服务事项。若发现缺少公共服务事项可以在页面右上角点击“添加”按钮,录入公共

7、服务基本信息,点击“保存”按钮即可。如图12所示。(图12)查看详细:点击“查看详细”按钮可以查看当前公共服务事项的基本信息。如图13所示。(图13)拆分子项:若该事项按照实际业务需要,应拆分子项,可以点击“拆分子项”按钮,输入子项名称,若需要增加多个子项,点击“添加子项”按钮即可增加子项名称输入框,点击“添加”按钮完成添加子项操作。如图14所示。(图14)拆分子项后,点击“展开子项”按钮可以对每个子项进行修改和删除等操作。如图15所示。(图15)取消引入:若发现引入错误,可以点击“取消引入”按钮,该事项回到本地区公共服务事项列表中,可由本地区其他部门再次引入。认定为政务服务事项的不可取消引入

8、。如图16所示。(图16)修改:若发现该事项基本信息存在错误可以点击“修改”按钮,除类型和编码外其他数据均可以修改。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即可。如图17所示。(图17)删除:若该事项重复或不属于本部门,可通过点击“删除”按钮删除该公共服务事项。(注:删除后此条事项将无法恢复,请谨慎使用此功能。)如图18所示。(图18)2.3.2公共服务引入点击“公共服务事项引入”栏目,可以查看本地区所有公共服务事项列表,找到要引入的事项点击“引入”按钮即可将该事项引入到本部门。通过页面上方的搜索区可以按照公共服务事项名称关键字模糊检索;搜索区下方的统计信息显示本部门共引入多少公共服务事项,本地区剩余多少事

9、项未引入。如图19所示。(图19)批量引入:列表序号前的复选框可以勾选多个公共服务事项,点击“批量引入”按钮,将勾选的公共服务事项批量引入到本部门。如图20所示。(图20)查看详细:点击“查看详细”按钮可以查看当前公共服务事项的基本信息。如图21所示。(图21)引入:“引入”按钮用来单条引入公共服务事项,点击 “引入”按钮,将该事项引入到本部门。如图22所示。(图22)2.4.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政务服务事项的标准化工作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由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部门依据认定标准认定本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各部门可以在登录页面下载由省编办制定的政务服务事项认定标准。2.4.1事项认定事项

10、认定栏目中默认只显示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可通过上方搜索区切换政务服务事项类别、行政权力类别、公共服务服务领域并通过事项关键字检索。搜索区下方显示当前权力类型的数据统计信息。如图23所示。(图23)认定为政务服务事项/认定为非政务服务事项:勾选序号前的复选框,可通过右上角的“认定为政务服务事项”和“认定为非政务服务事项”按钮将勾选的事项批量认定为政务服务事项或非政务服务事项。如图24所示。(图24)查看详细:点击“查看详细”按钮可查看当前事项的基本信息,如图25所示。(图25)展开子项:点击“展开子项”按钮可查看当前事项所包含的所有子项,并可查看子项信息。如图26所示,删除:点击“删除”按钮,可

11、将当前事项删除。(注:删除后此条事项将无法恢复,请谨慎使用此功能。)。如图27所示。(图27)2.4.2办事指南管理认定为政务服务事项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可通过办事指南管理页面进行办事指南信息录入。办事指南的必填项达到100%的办事指南即可提交审核。如图28所示。(图28)2.4.2.1指南信息点击“修改”按钮,进入到事项的信息修改页面,信息修改页面的每个输入框均设计了填写说明,按照填写说明结合实际业务填写即可。如图29所示。(图29)此处详细讲解指南信息中需要特殊说明的录入内容。权限划分与行使层级:行使层级指该事项具体都在哪一级行使,可以多选,例如某些事项是省市县三级行使,每级行使的内容不同

12、;权限划分指该事项在当前填写人所在政务服务实施机构的层级,例如市公安局应选择市级、县公安局应选择县级,系统会按照当前登录人所在地区默认勾选。数量限制:指该事项在一定时间内有申请数量的限制,如果没有限制应填写“无数量限制”, “看看别人怎么填”按钮可以列出全省该项数据所填写的全部内容,可以直接引用,次数是指该数据在全省被使用的次数。省直主管部门:点击输入文本框会弹出省直部门列表,无论省、市、县各级部门,均直接选择该事项对应的省直部门,如县环保局的环评审批应直接选择省环保厅。注意,省环保厅的环评审批也直接选择省环保厅。行使内容:多层级管理的事项,填写划分同一事项在全省不同层级范围内行使的标准,法律

13、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有关规定对不同层级的实施机构行使同一事项有区别性规定的情况,直接填写其条文,不能自行扩大或缩小权限范围;单级管理的事项,填写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有关规定对该项目层级的相关规定。支持物流快递、预约办理:物流快递指该事项支持通过物流快递方式递送申请材料,寄回审批结果;预约办理指该事项已经开通了网上预约办理功能。办理地点:平台集成了地理信息系统,用于向申请人公开办事地点在电子地图中的真实地址。点击引用本单位办理地点,可直接引用当前登录人所在部门添加过的地址和地理信息。如果引用了本单位的办理地点,不必通过电子地图采集新的地址,系统会自动完成采集过程。如果本单位没有地址信息或地址不同

14、,在办理地点输入框中输入办理地址,点击采集新地点,系统将打开电子地图,通过鼠标拖拽选点后即可完成地理信息数据的采集。是否收费:是否收费选择项默认显示为否,如果该事项收费,需要填写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并选择是否支持网上支付。结果送达:应填写结果送达的时限、方式,能够当场送达的应注明当场送达。近三年来办件量:输入近三年来该事项发生的真实办件量,输入阿拉伯数字。已建审批系统:如果该事项已经建立了业务办理软件系统,应明确系统的访问网络、级别、访问地址等,开发语言和数据库类型可联系承建软件公司咨询。如果该事项在本地区网上政务服务中心系统中办理,直接选择即可。注意,如省工商局业务办理系统已经与省网上政务服

15、务中心对接,但实际业务在省工商局系统中办理,也应该选择“是”选项,填写对应信息。保存:填写过程中无论星号必填项是否填写完整,只要填写内容符合系统要求,随时点击保存按钮直接保存当前录入信息,保存按钮在页面上下方各设计了一个,请注意随时保存。2.4.2.2申请材料结果文件:结果文件样本上传,选择图片上传即可。注意,结果文件需上传政务服务事项申请同意后形成的真实批文或证照等结果文书样本,图片清晰美观,图片中涉及企业、个人信息须隐藏。申请材料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应按照填写示例仔细填写,注意,材料名称务必简单,字数需控制在30字以内,详细描述可以在后面的材料描述中阐述,如果是申请表,应上传规范性申请表空表和填写样表,样表注意隐藏申请人个人信息。申请材料可以添加多个,点击 “添加材料”按钮即可添加,通过序号的加减按钮可以调整材料展示的顺序。填写后点击“保存”按钮即可。如图30所示。(图30)2.4.2.3采集地址信息地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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