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纯电动国家补贴以及地方补贴标准.doc

上传人:marr****208 文档编号:127926708 上传时间:2020-04-07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36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年纯电动国家补贴以及地方补贴标准.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年纯电动国家补贴以及地方补贴标准.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年纯电动国家补贴以及地方补贴标准.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年纯电动国家补贴以及地方补贴标准.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年纯电动国家补贴以及地方补贴标准.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年纯电动国家补贴以及地方补贴标准.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年纯电动国家补贴以及地方补贴标准.doc(1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最新17个省市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政策对比:深圳最高汽车政策研究mp2016-03-14 20:57:56阅读(4029)评论(2)摘要全国已有北京、深圳、西安、河北、长春、西安、山西、江苏、沈阳、哈尔滨、贵阳、武汉、青海、海口、新疆、内蒙古、乌鲁木齐17个省市明确了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新能源汽车已进入“十三五”开局之年,“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政策早已在2015年4月份出台,那么各个地方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出台情况如何?据第一电动网统计,截至2016年3月11日,全国已有北京、深圳、西安、河北、长春、西安、山西、江苏、沈阳、哈尔滨、贵阳、武汉、青海、海口、新疆、内蒙古、乌鲁木齐17个省市明确

2、了补贴标准,其中北京、深圳、西安、武汉、海口等城市延续了之前的补贴政策。在17个省市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中,北京、西安、河北、长春、山西、哈尔滨按国家标准1:1比例补贴,沈阳按照国家1:0.7-0.9比例补贴,青海按国标1:0.5比例补贴。深圳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贴8万元(包括购置和使用补贴),江苏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贴2万元。国家补贴2015年4月29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发展改革委联合公布了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2017-2018年的补贴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20%,2019-2020年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40%。该政策的实施期

3、限是2016-2020年,四部委将根据技术进步、产业发展、推广应用规模、成本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补助政策。一、 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单位:万元/辆)车辆类型纯电动续驶里程R(工况法、公里)100R150150R250R250R50纯电动乘用车2.54.55.5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3二、 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等客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单位:万元/辆)三、 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等专用车、货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助1800元,并将根据产品类别、性能指标等进一步细化补贴标准。注:上述补助标准以10-12米客车为标准车

4、给予补助,其他长度纯电动客车补助标准按照上表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和纯电动续驶里程划分,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补助标准按照上表纯电动续驶里程划分。其中, 6米及以下客车按照标准车0.2倍给予补助;6米车长8米客车按照标准车0.5倍给予补助;8米车长10米客车按照标准车0.8倍给予补助;12米以上、双层客车按照标准车1.2倍给予补助。四、 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单位:万元/辆)车辆类型补助标准燃料电池乘用车20燃料电池轻型客车、货车30燃料电池大中型客车、中重型货车50地方补贴深圳补贴延续 纯电动汽车最高补6万元深圳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委、交通运输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临时延续新能源乘用车

5、地方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通知称,为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市场繁荣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临时延续执行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深府20152号)中新能源乘用车的购置补贴和使用环节补贴政策,直至我市颁布实施新的财政支持政策为止,具体补贴标准如下:北京按照国家标准1:1比例补助2015年9月29日,北京市科委出台了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办法明确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按照国家和本市1:1的比例确定补助。国家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该办法,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纯电动客车方面,2015年7月28日,

6、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购买纯电动客车有关财政政策的通知,该政策规定了2015-2017年购买纯电动客车财政政策,按中央标准1:1确定。该政策实施期限,自2015年8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纯电动专用车方面,2015年3月30日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发布关于购买纯电动专用车有关财政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在中央补贴基础上,本市邮政、物流、环卫等纯电动专用车补助按中央标准1:1确定,具体为:按电池总容量计算,2015年每千瓦时补贴1800元,每辆车补贴总额不超过13.5

7、万元;2016年和2017年补助标准按照2015年标准执行。如国家政策调整,本市财政补助标准参照国家政策另行制定。汽车生产企业享受中央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该政策实施期限,自2015年4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西安补贴延续 按国标1:1补助1月8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了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优惠政策的通知,通知称,按照中、省有关政策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市政府决定,继续执行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优惠政策(市政发201432 号)一年,有效期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优惠政策延续执行期内,如中、省、市出台

8、新的优惠政策,按新政策执行。购买新能源汽车时,严格执行国家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船税的有关政策。对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国家补贴标准11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贴,国家和地方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对新能源汽车免收125元/辆的牌照费。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首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用给予全额财政补贴。对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10000元/辆财政补贴,用于自用充电设施安装和充电费用。直接或组织员工一次性购买新能源汽车超过10辆的法人单位,给予2000元/辆的财政补贴,专项用于单位自用充电设施建设。对报废“黄标车”“老旧车”的单位和个人,更新购买新能源汽车

9、的,在原享受报废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3000元/辆的财政补贴。河北新能源车按国标11补贴近日,河北省工信厅发布河北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在推广期内省级财政按国家补贴标准1:1 比例对购车用户予以补贴。规划显示,到2020年形成50万辆各类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其中乘用车35万辆、专用车10万辆、客车5万辆,实现总产值1000亿元。在河北省建设充电站1000座、充电桩10万个,其中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车站、大型公共服务场所等实现全覆盖。长春按国标1:1比例补贴2015年12月25日,长春发布的2015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计划明确,依照中央财政

10、补贴资金标准1:1给予地方财政补贴资金,地方财政补贴资金中省、市财政部门各承担50%。山西电动汽车按国标11补贴2015年11月27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和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2016年行动计划。意见指出,自2016年1月1日起,对电动汽车,按照同期国家补贴资金11的标准给予省级营销补助。到2020年,山西省电动汽车生产能力达到12万辆以上。江苏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贴2万元3月3日,江苏省财政厅发布2016年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江苏省财政资金补贴对象为本省范围内新能源汽车购买者和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江

11、苏省地方财政(含省、市两级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扣除国家补贴后汽车售价的60%(以销售发票为准),其中省级财政补贴不超过扣除国家补贴后汽车售价的30%。市级补贴标准不得低于省级补贴标准。省级财政资金对公共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按充电桩充电功率给予补贴,交流充电桩每千瓦400元、直流充电桩每千瓦600元。市级补贴标准不得低于省级补贴标准,单个充电站或充电桩群的省、市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一、 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单位:万元/辆)二、 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等客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单位:万元/辆)三、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专用

12、车、货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专用车、货车每辆补贴1.5万元;纯电动专用车、货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助400元(最高补贴不超过3万元)。四、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单位:万元/辆)沈阳按地方与中央0.7-0.9:1比例补助近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沈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沈阳市对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动专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原则上按照中央与地方1:0.9的比例进行补助;非公交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按照中央与地方1:0.7的比例进行补助。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车辆全价的60%。新能源公交车补助政策另行

13、制定。对提前淘汰报废“黄标车”更新为新能源汽车的法人和自然人,在享受沈阳市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的基础上,市财政再给予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的0.5倍奖励。哈尔滨纯电动车按国标1:1补贴3月2日,哈尔滨市政府发布关于促进哈尔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哈尔滨对在哈市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组织和具有哈市户籍的居民,在哈市购买新能源汽车并将车籍落户本市的,给予地方配套财政补贴。对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补贴标准,对纯电动汽车按1:1、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按1:0.8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财政补贴。2017至2018年,补贴标准以2016年为基数不退坡。国家和地方配套财政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通知明确,对在哈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其被工信部列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整车车型并形成产业化的,给予每个车型50万元奖励;其被工信部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的改装车、专用车新能源车型并形成产业化的,给予每个车型30万元奖励。贵阳新能源汽车按省1:1标准补助近日,贵阳市出台了关于促进贵阳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新能源汽车实施免摇号政策,直接核发专段号牌,尾号不限行。此外,贵阳市补助标准按照贵州省补助标准的100%进行跟进补助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其它相关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