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装饰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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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装饰工程招标文件装饰工程招标文件采购编号:NJZC-2006D073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2006年10月9日目 录第一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邀请书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投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第四章 投标报价及付款办法第五章 开标、评标、定标第六章 合同签订、验收及工程结算第二部分: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声明函报价清单施工质量保证质量服务承诺合同格式第三部分:工作量清单南 京 市 政 府 采 购 中 心公 开 招 标 邀 请 书 各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法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内容如下:一、招标项目及

2、工期南京市口腔医院门诊楼6层、7层装饰工程;工期:30-40天。二、投标人资格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项目经理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具有设计资质。三、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价评标法四、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通过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免费下载,网址: ,(下列所列网站,均为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请密封后,于2006年11月2日上午08:40-09:00之间送至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六楼开标厅。六、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06年11月2日上午9:00投标截止后当场开标、唱

3、标;地点: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六楼开标厅。七、有关本招标投标项目的其他内容:投标单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整(限转帐支票、汇票、本票、电汇、现金交款单)。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保证金不用密封)。八、报名及勘察现场时间、地点:2006年10月18日上午9:00整,地点:南京市口腔医院(中央路30号)门诊楼14楼会议室,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建筑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前往现场报名并勘察现场。南京市口腔医院联系人:吴宇;联系电话:83620155。九、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建设银行南京地铁大厦分理处;开户名称: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银

4、行帐号:32001595844050000202。招标人: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南京市北京西路2号-1电 话:025-83279813联系人(项目负责人):陆宝钧传 真:025-83279814邮 编:210008 第一章 总 则一、招标项目:本次招标是就南京市口腔医院门诊楼装饰工程进行招标。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范(GB5030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等国家规范严格执行。二、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招投标过程所产生之一切费用。无论招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三、招标文

5、件、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文件及依法对本文件所作的书面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勘察现场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作出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或在网站通知。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在网站通知。招标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网站通知。四、投标人的义务、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完全明了招标项目之名称、用途、数量、质量

6、和交货日期,完全明了投标人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完全响应。、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二章 投标文件五、投标文件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应包括下列14部分内容,否则将可能被拒绝。1、公司情况

7、说明:公司简介、生产设备、工程技术人员情况、类似典型项目介绍。2、投标报价单:投标报价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3、技术支持和质量服务:投标人需书面作出施工质量保证,技术支持及质量服务承诺,以上承诺将作为评标依据,需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或委托授权人签字。4、所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等复印件;(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3) 工程技术人员状况;(4) 授权委托书(如有代理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附原件备查);(5) 典型项目的商务合同复印件;(6) 投标综合说明书:公司简介、施工队伍组织情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工期

8、、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六、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否则责任自负。七、投标文件的制作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投标人必须依照招标文件提供的表式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2、投标文件必须打印并应装订成册;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八、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投标均为可以接受的投标。九、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投标时须按投标须知的要求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宣布中标结果时当场退还。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入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按约

9、履行完毕后的一周内全额退还(无息)。4、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招标人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又撤回其投标文件;)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由于投标人的原因导致中标无效的。第三章 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十、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2、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招标项目名称、采购编号。3、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十一、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指定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十二、投标文件的

10、修改和撤回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和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报价及付款办法十三、投标报价的所用材料规格严格按照标书要求的品牌、规格执行。1、以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依据。各投标单位根据预算工程量及现场实际情况,对工程量清单中子目内容进行复核,在勘察现场会讨论,统一做法,按照江苏省2004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等造价计算程序确

11、定分项综合预算单价,并根据本企业水平研究最终确定投标总价。2、建设单位反对盲目压价投标,任何盲目压价的投标将会被拒绝。3、本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的报价资料作为施工合同之附件。4、付款方式如下:a、签定合同,项目经理到位后付合同价的10%;b、验收合格后付到合同价款的70%;c、审计结束、竣工资料交付后付至合同价的90%;d、留合同价的10%作为保修金,保修金的返还时间为交付后一年;e、决算价与合同价有变动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订付款事宜。十四、投标报价1、投标单位需按招标文件报出其投标价,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图纸、清单范围内所有

12、土建装饰及安装内容。2、投标报价形式: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种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并计入总报价,今后不作调整,报价单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或委托授权人签字。第五章 开标、评标、定标十五、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投标邀请书十六、评标、定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评标法。十七、开标会开标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由招标人主持。招标人、所有投标人等有关部门的代表参加开标会。十八、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或由公证机关监督;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等内容。十九、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3、收到的有效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当众予以拆封、宣读。招标人对开标过程予以记录。二十、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无效投标文件不予参加评标。1、授权委托书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印鉴(或签名),或委托书非原件;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难以辨认;3、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确定以哪个报价为准;4、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存在严重错误;5、投标材料所述情况和所附相关资料不实的;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二十一、评标、定标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定标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投标文件推荐中标

14、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二十二、投标文件的澄清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所有澄清或说明必须以书面方式正式为之,并应加盖投标

15、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4、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二十三、评标中作为废标处理的情况: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将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3、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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