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注会经济法零基础班讲义

上传人:jiben****gshi 文档编号:127692794 上传时间:2020-04-04 格式:DOC 页数:128 大小:9.14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9注会经济法零基础班讲义_第1页
第1页 / 共128页
2019注会经济法零基础班讲义_第2页
第2页 / 共128页
2019注会经济法零基础班讲义_第3页
第3页 / 共128页
2019注会经济法零基础班讲义_第4页
第4页 / 共128页
2019注会经济法零基础班讲义_第5页
第5页 / 共12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19注会经济法零基础班讲义》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9注会经济法零基础班讲义(12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 经济法前言第一部考试情况介绍学什么?考什么?怎么考?(一)学什么合同法、证券法、公司法占考试分值48%左右,物权法、破产法、票据法占考试分值25%左右,其他章节占考试分值25%左右。(二)考什么年份单选题多选题案例题2015年24题24分14题21分4题55分2016年24题24分14题21分4题55分2017年24题24分14题21分4题55分注意:机考情况下的试卷多为A、B卷,题目内容基本相同,但题号顺序不同。考试特点1.教材全覆盖每章、每节、每段都可能考到。2.案例化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500万元设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和乙各出资40%,丙出资20%

2、。该公司章程的下列条款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A.股东会表决,甲、乙、丙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B.股东会表决选举公司董事和总经理时,须经甲、乙、丙一致同意,决议方为通过C.公司分配利润时,丙有优先分配权;公司当年利润不足10万元的,仅分配给丙,超过10万元的部分,甲、乙、丙按出资比例分配D.公司解散清算后,如有剩余财产,甲、乙、丙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正确答案ACD答案解析(1)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A正确;(2)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是董事会的职权,B错误;(3)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

3、比例分配,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C正确;(4)公司财产解散后依法清算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D正确。3.设置陷阱甲以协议转让方式取得乙上市公司7%的股份,之后又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陆续增持乙公司5%的股份。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需要进行权益披露的时点分别是()。A.其持有乙公司股份5%和10%时B.其持有乙公司股份7%和10%时C.其持有乙公司股份5%和7%时D.其持有乙公司股份7%和12%时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收购办法对协议转让股权的权益披露时点有所放松:投资者通过

4、协议转让方式,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拟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时,履行权益披露义务。此后,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达到或者超过5%的,也应当履行报告、公告义务。4.少量纯记忆型知识点习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时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交易日9点25分至30分B.交易日9点15分至25分C.交易日14点30分至15点D.交易日15点至15点30分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大宗交易的交易时间为交易日的15点至15点30分。(三)如何考注会经济法教材比较厚,内容比较多,而自己的记忆能力比较低,普通人工作记忆能力为每天3

5、000字,学完经济法这一本教材大概需要一年的时间,而考试周期为半年的时间,这之间是相矛盾的。考试情况介绍研究任何过程,如果是存在着两个以上矛盾过程的话,就要用力找出它的主要矛盾,捉住了这个主要矛盾,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毛泽东解决方法:第一,增加学习时间,但是学习时间与学习要求是刚性的,不容易变化。第二,减少学习内容,将知识点分层次,比如难、中、易,用不同的学习时间与学习精力分别掌握,精力和时间用在刀刃上。出题范围以教材为准,如果记忆力超强,都能记下来,100分没有问题。但这是少数情况。一般学员是边工作边学习,老师讲解教材核心知识点,总结重要内容,给大家讲解。基本可以得到80分左右。加上考试的

6、正常失误内容,拿到60分没有问题。生动举例,考试就像是遛狗,在遛狗过程中,速度是随机的,狗就像是考试难度,每年考试难度会有所差异,但是基本是均衡的。狗绳就是核心知识掌握程度,有时难题比例“高”一些,就类似于人追着狗跑。有时难题比例“低”一些,就类似于人带着狗跑。第二部分零基础班授课思路如何讲?讲什么?(一)如何讲不仅讲教材中看得见的法条,还会讲看不见的理论内容。零散的知识点=散落丢失的拼图零基础班目标尽量拼接完整(二)讲什么模块内容民法筑基民法总则物权法合同法商业灵魂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票据法“无序”市场企业国有资产法反垄断法应对考试的过程,就是锻炼自己独自走出迷宫的过程。 MR张民法篇民法总则

7、目录01民事法律关系02民事行为03民事权利04代理05诉讼时效第一部分民事法律关系01概念02特征03三要素(一)概念和性质 权利与义务为内容的“特殊社会关系”。 要点: 一定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关系 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 (二)三要素 主体:张三、李四 客体:合同之债 内容:权利和义务 1.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2.民事法律关系内容 3.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1)物权法律关系(物) 享有物比如一块陨石的所有权,包括对陨石的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权利(2)债权法律关系(给付行为)一个人享有电脑的所有权,与另外一位女士签订买卖合同,这个人需要交货,这位女士需要付款,双方互负义务债权

8、的法律关系为给付行为。第二部分民事行为01事实行为与民事行为02民事法律行为【举例1】老张将老王的鼻梁骨打折,该行为是否属于“意思表示”行为?正确答案不属于“意思表示”行为。【举例2】12岁的小小神童“张小虎”构建了环日离子加速器的技术模型,该行为是否属于“意思表示”行为? 正确答案不属于“意思表示”行为。【举例3】同一个班级的小明向小红表达了喜欢她的意思,这是否属于民法上的“意思表示行为”? 正确答案不属于“意思表示”行为。【举例4】小红与小明在朝阳区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登记为合法夫妻,该行为是否属于“意思表示行为”?正确答案属于“意思表示”行为。【举例5】某天,某山区发生了较大规模的泥石流

9、,该情况是否属于“意思表示行为”?正确答案不属于“意思表示”行为。比较是否包括权利意图是否经过法律评价 (主体、意思表示、标的)法律后果 意思表示行为 是 是意定事实行为、事件否 否法定民事法律行为成立与生效的关系民事法律行为实质有效要件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单方法律行为: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法律行为(遗嘱、委托代理的撤销、债务的免除、无权代理的追认等)。多方法律行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合同、决议等)。有偿法律行为:当事人互为给付一定代价(包括金钱、财产、劳务)的法律行为。无偿法律行为:一方当事人承担给付一定代价的义务,而他方当事人不承担相应给付义务

10、的法律行为。负担行为:使一方相对于他方承担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行为。处分行为:直接导致权利发生变动的法律行为(物权变动)。要式法律行为: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的形式或者履行一定的程序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不要式法律行为:法律不要求采取一定形式,当事人自由选择一种形式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主法律行为:不需要有其他法律行为的存在就可以独立成立的法律行为。从法律行为:效力依附于主法律行为,主法律行为不成立,从法律行为则不能成立;主法律行为无效,则从法律行为亦当然不能生效。单选题(2012年A卷)下列法律行为中,须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是()。A.甲免除乙对自己所负的债务 B.甲将一枚钻石戒指赠与

11、乙 C.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购买一套住房 D.甲立下遗嘱,将个人所有财产遗赠给乙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单方法律行为是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法律行为。如委托代理的撤销、债务的免除、无权代理的追认等。多方法律行为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选项B是赠与合同,需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选项D是遗嘱中的赠与,即遗赠,作出遗嘱时无需接受方作出意思表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第三部分民事权利01民事权利体系划分02四种权利辨析(一)民事权利体系划分(二)四种权利辨析 1.支配权2.请求权 (1)债权请求权 某人有一台电脑,享有所有权与处分权,某人将电脑出售给某女士,某

12、女士向该人要电脑的权利就是债权请求权。(2)物权请求权 某男士享有电脑的所有权,但是某女士盗用了电脑,该男士就可以要求还回电脑,这就是返还原物请求权。(3)占有保护请求权 某男士借用别人的电脑,但是被某女士盗用了,该男士基于占有该电脑可以要求该女士返还电脑,这就是占有保护请求权。(4)三种请求权涉及行使期间的限制3.抗辩权 4.形成权 (1)概念 权利人以“单方”意志决定特定法律关系是否存续、变更的权利。(2)行使方式 权利人单方行使即可,不要求对方当事人同意 法律规定以诉讼或仲裁方式行使的,依照执行 法律未规定以诉讼或仲裁方式行使的,可以单方通知(3)形成权与除斥期间 除斥期间为限制形成权行使的期间。 四种权利的对比归纳权利名称对应客体行使方式支配权不特定义务人的不作为物、知识产权、人身表意行为、事实行为请求权 特定义务人的作为或不作为他人行为提出请求抗辩权 特定义务人的作为 他人的请求权 表意行为形成权 表意行为第四部分代理01代理法律关系02代理法律特征03代理的种类04无权代理05表见代理(一)代理的法律关系 (1)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所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2)代理人与第三人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行为)。(3)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承受代理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二)代理的适用范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认证/考试 > 会计职称考试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