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专题讲座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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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专题讲座 北京市高界律师事务所王海龙律师联系电话 18911241996 汇报人 2017年11月15日 据统计数据显示 北京市各级法院在2016年全年审理劳动争议案件14223起 北京市各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劳动案件五万余起 频发的劳动案件成为企业和劳动者最常见的纠纷之一 对于企业而言 如何有效的防范和化解用人用工风险 是企业高效管理的题中之义 也是法律人执着的追求 目录 01 劳动法基本概念与法条 02 常见的劳动争议与纠纷 03 劳动争议相关案例浅析 01 劳动法基本概念与法条 什么是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分 劳动与劳务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的过

2、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 劳动关系主体特定 一方是劳动者 一方是用人单位 劳动关系具有人身和财产双从属性 具有平等 从属的双从属性 劳动关系要求具有三方面法律属性 其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符合主体资格 其二为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 从事报酬劳动 其三是劳动者从事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构成部分 而在劳务关系之下 劳动者一般与用人单位没有隶属关系 不受用人单位支配 劳动合同的概念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 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 应当遵循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的原则 不得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

3、规定的义务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 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这个协议 劳动者加入企业 个体经济组织 事业组织 国家机关 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 成为该单位的一员 承担一定的工种 岗位或职务工作 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 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 并且根据劳动法律 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 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 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特点 合同期限固定 合同期限届满 劳动关系消灭 期限长短无限制 双方协商即可 双方协商可续签劳动

4、合同 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特点 合同只约定起始日 未约定终止日 不是绝对无期限 可以依据法律变更 终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特点 工作完成合同终止 灵活性较高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订立 固定期劳动合同 01 02 03 01 02 03 劳动合同的分类 03 02 01 协商签订 强制签订 推定签订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 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年 2 首签或重签 劳动者工作满十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十年 3 已经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的 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工

5、十二个月 一个月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不满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十二个月以后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 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订立 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 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和无固定期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A B C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不得约定试用期的三种情形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 非全日制用工 试用期的期限包含在劳动

6、合同期限之内 不是另行计算 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的特殊规定 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 02 常见的劳动争议与纠纷 01 劳动合同的解除纠纷 02 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纠纷 03 加班加点纠纷 04 劳动纠纷的解决途径 主要内容 A B C 协商解除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 如果是劳动者提出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 双方协商解除 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包括过错性解除 不支付 非过程性解除 支付 经济性裁员 支付 三种情况 劳动者单方解除 预告解除 提前三十天

7、试用期内提前三天 随时解除 用人单位有过错 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立即解除 用人单位强迫劳动或者违章指挥 强令劳动者冒险 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纠纷 经济补偿金 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按一年计算 不满一年的支付半个月工作作为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向其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计算 并且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

8、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 经济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经济赔偿金一般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最常见的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的情形为 企业实现所谓的 末位淘汰 竞争上岗 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以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理由 要求企业复职或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经济赔偿金 一般情况 1小时 日 加点 按1 5倍计算 公休日 2倍 排除调休 法定节假日 3倍 需要紧急处理的事项 必须及时抢修的工作 正常加班 加班报酬 不受限的加班 协商 调解 仲裁 诉讼 协商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决 调解 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

9、调解 达成调解协议的 应当制作调解书 仲裁是劳动争议的必经前置程序 可以不协商不调节 但不能绕过仲裁直接起诉 劳动仲裁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仲裁坚持调解原则 调解一致的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无效的应当及时作出仲裁裁决 对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 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起诉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撤销的 当事人也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的解决 03 劳动争议相关案例浅析 案例一节假日加班没加班费员工无证据部分胜诉 陈某于2011年4月20日入职某科研公司 担任调查员一职 其月工资为5100元 陈某正常

10、工作至2014年2月10日并离职 科研公司向其支付工资至该日 2014年2月17日陈某就其与科研公司的加班工资争议向仲裁委提起了申请 庭审中 陈某主张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2月10日期间其每天工作8小时 每周工作7天 每周有2天休息日加班 仲裁庭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 告知陈某参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的规定 涉及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由劳动者承担 而他仅提供了1份书面证人证言 证明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2月10日期间每天的工作时长情况 这位证人又没有出庭 科研公司对于证人证言的真实性也不予认可 依据证据规则 仲裁委对这份证人证言将无

11、法采纳 同时告知科研公司应当以诚信为本 实事求是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 科研公司支付2014年1月1日至2月10日期间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的争议应当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 劳动者必须是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加班 自行加班不能要求加班工资 第二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也就是双休日加班的 应当首先安排劳动者倒休 不能安排倒休的 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工资标准支付200 的加班工资 如果安排劳动者在平时或者法定节假日加班 则不能以倒休为借口不支付加班工资 除非双方另有协议 第三 如果劳动者执行的是非标准工时制 执行不定时工时制的 劳动者无权要求加班工资 执行综合工时制的 劳动者可以就超过法定工时部分按

12、照延时加班的标准主张加班工资 遇法定节假日上班 有权要求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 最后 虽然法律规定了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由劳动者负担 但是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单位掌握着其加班事实的证据而拒不提供的 单位要承担败诉的后果 单位安排加班 证据是关键 法律剖析 案例剖析 朱某是某公司的项目经理 在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 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 公司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2007年6月12日 朱某接到公司的辞职通知书 理由是朱某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 至少3次对客户不礼貌 严重影响公司声誉 因酒醉撤离职守 致使在客户发生事故时不能及时到位 给公司造成重大的名誉损失 至少1次散布谣言损害同事名誉 以

13、至于该同事要求辞职 给公司项目运营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朱某认为 公司辞退他没有正当理由 双方发生争议 朱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要求公司支付他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 因没有提前30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而造成的损失 1 劳动才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为什么 2 在本案中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发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为什么 案例二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 1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 严重失职 营私舞弊 给

14、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 拒不改正的 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 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因为不是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支付补偿金的情形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15、五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 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才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为什么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发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为什么 案例剖析 案例三依员工意愿未缴社保单位被裁定依法补偿 杨某于2008年3月进入某食品公司工作 工作岗位为操作工 双方签订 劳动合同书 工作期间 食品公司没有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 2014年6月24日 杨某以食品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

16、动合同 并向食品公司邮寄了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食品公司主张其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的原因是其本人曾向单位写了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的保证书 所以未缴纳社会保险的责任在于杨某本人 不同意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仲裁委审理后认为 根据 社会保险法 及相关规定 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缴纳手续 杨某于2008年即进入食品公司工作 虽然写了自愿不缴纳社会保险的保证书 但是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 社会保险法 和 劳动法 规定的劳动关系双方的义务 劳动法 第72条规定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 逐步实行社会统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缴纳社会保险费 可见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律规定的一项强制性义务 即便是杨某写了保证书也是违法的 食品公司的主张不能够作为其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的理由 根据 劳动合同法 第38条第一款第 三 项的规定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虽然让用人单位承担一些费用 但却可以规避可能发生的风险 如 用人单位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 劳动者发生工伤意外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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