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学第一章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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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法学 考试大纲 在书上考试题型 第一章绪论 教育发展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 世界各国发展教育的一个重要经验就是通过法律这一高度专门化的社会组织手段来实现对大规模的教育事业的调控和发展 教育法实现了对教育发展中的理性选择 是世界各国发展教育的一个共同经验 关于法律你知道多少 法律知多少 每年12月04是什么日子 法律知多少 2001年12月04日 国家将这一天定为 全国法制宣传日 并在全国举行了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活动 在这一天中 部分民众可进法院参观 2014年11月01日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将12月04日设立为 国家宪法日 从一出生到死亡 我们都离不开法

2、律 我们 大学生 都懂法吗 大学生现在的社会里也算是学历知识水平比较高的群体 那么是不是大学生群体都拥有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呢 思考 8 有人说 法律的主要作用就是制裁违法犯罪 不违法犯罪就用不着学法 对这种观点你如何看呢 案例一 我没偷东西卢某系北京某大学计算机专业的学生 一天他从网上下载了黑客软件 破译并盗取某公司上网帐号与密码 并且向好友与同学广泛传播此帐号与密码 还得意得告诉他们 这帐号是黑下来的 不付钱就可以上 致使1000多人使用该帐号 造成该公司16万多元的经济损失 当卢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追究时 他竟以并没有偷东西为由替自己辩解 案例二聪明反被聪明误 大学生孙某 平时钻研侦

3、探小说 颇有心得 要与警察一比高低 开始盗窃宿舍财物 他每次作案都控制财物的价值量 在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以下 以免构成盗窃罪 并在每次作案时 都戴上手套 用拖把抹去足迹 当他被抓 警察告诉他 他多次作案 累计盗窃金额巨大 已构成盗窃罪时 悔之晚矣 一年研究生考试时 某地的6名考生与2名社会青年互相勾结 利用设备将试卷答案信息发送到考生所携带的无线耳机上 还有一名考生用8000元收买监考老师 这些监考老师收款后 对该位考生在考场作弊均视而不见 甚至还有一名监考老师帮他填写答题卡 案发后 当地考试委员会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立即进行调查 很快就查清了这宗考场作弊案 为严肃法纪 该地对

4、涉及违纪作弊的老师和考生作出严肃的处理 涉案监考教师被开除公职 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名监考教师分别受党纪政纪处分 违纪作弊的6名考生被取消考试资格 并停考3年 案例三沉重的代价 从以上事件可见 并非所有大学生都懂基本的法律和教育法律常识 从而做了如此荒唐的事情 法律与道德不同 道德可以经过全社会的各层次的教化与熏陶 使人们知道基本的道德要求 尽管未必都会做有道德的事情 但没有经过专门的宣传与教育 人们不可能具备基本的法治理念与法律知识的 一 法律与教育 一 法律在现代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法律是社会生活的规范 它随着社会生活的需要而产生 又随着社会生活的变迁而变迁 在现代社会产生以前 法律并

5、不是一种独立的社会控制要素 而是依附于行政的一种辅助手段 在世界历史的发展中 法律的建立是与工业化 现代化相互交织并相互促进的 现代国家的发展 正是在法律的保护和促进下得以实现的 一 法律与教育 二 法律与教育之间的关系法律与教育之间关系的产生 教育活动是人类一项重要 广泛存在的社会实践的活动 教育一经产生 便具有传递生产知识经验和一定社会的生活规范的两种职能 对社会的延续和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在现代社会产生以前 进学校受教育只是少数人的特权 国家一般不直接管理教育 教育与法律之间并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 也无所谓教育法 18世纪以来的社会现代化进程给予教育的最大影响就在于孕育和产生了普及的

6、社会化的 与现代工业相结合的现代教育这一崭新的教育形态 现代各国都充分认识到教育的重要意义 无一例外地提高国家强制力来推行普及和发展教育的政策 一 法律与教育 三 法律在教育以及现代教育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1 它规定了国家机关在管理文化教育方面的职权和职责 2 保证了各种国家机关在组织调控教育方面的职能的实现 使教育事业真正做到有序发展 现代教育的另一个特征就是教育教学活动的日益复杂化和有序化 这是教育日益普及化和社会化的一个直接结果 复杂的教育运行过程要做到有序化和科学化 要求教育工作必须依准于法 体现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 法律的发展与完善是社会发展的要求 体现了社会进步 教育法是现代教育发展

7、的产物 是现代国家的一个重要的立法领域 二 现代教育 高度专门化的人才培养形式 一 现代教育的发展趋势总的趋势是社会化 国家化 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 教育并没有成为国家管理的对象 从19世纪末开始 由于教育的迅速发展与普及 教育开始成为对社会发展具有举足轻重意义的社会性事业 各国深刻地认识到国家控制和发展教育的重要性 普及教育总是伴之以各种社会化和国家化的形式开展起来的 随着19世纪以来教育的普及与发展 欧美各国纷纷对原有的国家体制作出相应变革 把教育纳入到国家活动中 用立法的手段保障国家对教育的影响和控制 用行政的手段发展公立学校体制 确立义务性质的国民教育体制 这就是近代史上的国家化趋势 二

8、 现代教育 高度专门化的人才培养形式 二 国家教育权力产生的必要性国家的教育权力 包括制定教育政策 法律 对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对教育领域中的各种社会关系进行司法调控等 现代教育的这种社会化和国家化以及国家教育权力的产生是一种进步的趋势 在现代社会 国家教育权力的性质和内容决定于国家的性质和制度 因此 现代各国教育的权力 其性质和内容都是由该社会形态中的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和政治制度所决定的 二 现代教育 高度专门化的人才培养形式 现代国家对教育的直接作用 其目的就在于全面组织和发展教育事业 更好地发挥教育在社会发展中的强大功能 与此同时 世界各国的国家教育权力在不断扩大

9、内容也越来越复杂 这已经成为一种国际动向 我国宪法规定 发展和管理教育是统一的国家权力的一部分 宪法第19条规定 我国的国家机关按其性质划分主要有国家权力机关 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等 二 现代教育 高度专门化的人才培养形式 国家权力机关对教育管理具有最高的和最终的决定权 在教育方面的主要职权是 1 制定国家的教育政策和法规 2 任免国家教育行政机关的领导人 3 决定教育发展规划和教育经费的预算 4 监督法律 法规的遵守和执行等 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是从属于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执行国家权力机关所制定的路线 方针 政策 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二 现代教育 高度专门化的人才培养形式

10、 国家行政机关在教育方面的主要职权是 1 实施国家有关教育的政策和法律 2 发布有关教育工作的行政法规 规章 命令和指示 3 制定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计划 4 指导教育改革工作 5 统筹和监督国家机关各部门的教育工作 二 现代教育 高度专门化的人才培养形式 国家司法机关在教育方面的主要职权是 1 审判有关教育的民事和刑事案件 2 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行为人依法追究其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 以维护教育法制和教育秩序 保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保护学校师生的教育权利 人身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 保证教育事业的顺利进行 我国人民法院还受理依法可以起诉的行政案件 二 现代教育 高度专门化的人才培养形式 我

11、国的教育权还包括对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和教育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学校教育机构和教师的监督权 其中包括 权力机关对教育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行政机关对于教育的行政监督 司法机关对于教育的司法监督 教育督导机构对于学校的监督 以及执政党和人民群众对于教育的社会监督 监察机关对公办的教育 科研 文化 医疗卫生 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的监察 二 现代教育 高度专门化的人才培养形式 真题示例 1 我国的地方权力机关是 A 各级党组织B 各级人民政府C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D 各级政协答案 C2 我国古代 从西周到清末 一直沿用的学制主要包括的系统有 A 地方官学B 中央官学C 师范学堂D 船政学堂E 私学

12、答案 AB 三 国外教育立法的历史考察 一 零星立法阶段教育法最早起源于西方国家 现代意义的教育立法是在机器大工业和现代工厂制度的基础上产生的 一般认为 世界最早出现的工厂法是英国议会1802年通过的 学徒健康和道德法 1833年 英国议会又通过了 工厂法草案 工厂法中的教育条款 可以说是最早的现代教育立法形式 二 专门对普及义务教育进行立法阶段从19世纪下半叶开始 各资本主义国家相继开始直接干预教育 推行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就是国家通过法律手段 对一定年龄范围的儿童实施一定年限和一定程度的强迫教育 普及义务教育立法主要有三大特征 即强制性 免费性和世俗性 三 国外教育立法的历史考察 三 广

13、泛进行教育立法阶段这一阶段是随着资本主义国家加强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行政控制的过程而出现的 在教育上 资本主义国家由过去的消极作为转变为积极作为 加强了对教育的全面干预和控制 各国纷纷建立和健全教育行政部门 对从初等教育直至高等教育的整个教育领域实施行政职能 教育立法更受重视 大量有关教育的法律相继产生 丰富了教育法制的内容 从而大大推进了教育的普及与发展 四 教育的综合法治阶段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 各国教育又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 主要因素有两个 一是战后现代科技迅猛发展的要求 二是人们开始把教育看作是个人的一种不可剥夺的权利 教育的这些巨大变化使得教育活动中的各种因素及其相互关系呈现出一种复杂多变

14、的局面 这就要求把教育看作一个整体 把教育立法看作一项综合性的法治工程 在加强教育立法的同时注重教育法治工程与整个社会工程的协调 四 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历史沿革 一 清末教育立法阶段在我国 现代教育制度最初是作为西方文化的一部分 从西方输入中国的 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和强大的社会压力下清政府被迫进行了 新教育 改革 中国的教育立法就是伴随着 新教育 的出现而出现的 1902年拟定了 钦定学堂章程 可以说是近代中国第一个教育法规 1904年又奏拟了 奏定学堂章程 是清末最重要的一个法规 对推行新教育 统一学制有着重要的影响 我国的义务教育立法也肇始于上述这两个法规 清政府于1905年设立学部以后

15、 还制定了一些教育法规 四 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历史沿革 二 民国初期教育立法阶段1911年后 中国教育从这一时期才开始从传统旧教育走向现代教育 1912年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 教育部于1912年1月19日颁发 普通教育暂行办法 14条和 普通教育暂行课程标准 11条 同年7月公布了 学校系统令 1912年颁布 学校系统改革令 至此 中国的现代学制及其立法可以说是基本定型了 1927年蒋介石取得政权 把中央政府迁往南京 重新制定了教育宗旨 教育政策 颁布了一系列教育法令 法规等 总体来说 这一时期的教育立法相对而言比较系统 完整和规范 并且吸收了外国教育立法的某些先进经验 因而在改革封建旧教育 发

16、展现代学校教育制度的历史进程中起到了某些进步的作用 但是法律是代表统治阶级利益的 因此这一时期的教育法规不能不带有封建性和专制独裁的色彩 而且内容空泛 无法实施 四 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历史沿革 三 解放以来的教育立法新中国的法制建设 是在废除旧法的前提下开展起来的 是在总结我国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成长起来的 教育立法经历了曲折而漫长的发展道路 1949年1月 中国共产党发表了 废除伪宪法 伪法统等八项条件的声明 2月又发布了 关于废除国民党六法全书与确定解放区的司法原则的指示 宣布废除旧法建立新法 开始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1949年9月 在北京举行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制定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国纲领 即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其中教育的条款为新中国的教育规定了基本的方向和政策 1951年10月政务院颁布了 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 1952年9月颁布了 关于接办私立中 小学的指示 高等教育方面于1950年颁布了 高等学校暂行规程 和 专科学校暂行规程 四 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历史沿革 1954年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 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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