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际贸易结算领域新惯例UCP600的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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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国际贸易结算领域新惯例UCP600的剖析摘要:2007年7月1日,国际贸易结算领域的新惯例ucp600将生效该惯例的产生与商务实践的飞速发展和ucp500的本质缺陷密切相关较之于ucp500,ucp600在文本结构条款内容语气措词上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是一次革命性的变革,必将产生巨大影响各大进出口企业及相关部门应该认真学习研究新的惯例,以确保顺利渡过不足半年的过渡期,更好地保护自身利益,并把业务风险控制到最低点关键词:国际贸易结算;新惯例;ucp600 abstract: ucp 600, iccs revised rules on documentary credits will ente

2、r into force on july 1st this year. the revision contains major changes to the existing rules. these and other changes will have to be carefully studied by bankers, traders, corporations and other practitioners in the five months remaining before the new rules are implemented. key words: internation

3、al settlement; new rules; ucp600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简称ucp),是国际银行界律师界学术界自觉遵守的“法律”,是全世界公认的到目前为止最为成功的一套非官方规定七十多年来,1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icc(国际商会)和不断扩充的icc委员会持续为ucp的完善而努力工作着目前,大家熟悉并使用了13年的ucp500即将退出历史舞台,ucp600将于2007年7月1日正式实施生效1鉴于信用证在我国的进出口结算中扮演重要角色,广大进出口商及相关部门需要很好地学习新的国际

4、惯例,并根据惯例的改变调整自身业务操作以便更好地保护自身利益,力争在开拓业务的同时把业务风险控制到最低点 一、ucp600的修订原因 ucp于1933年问世(国际商会第82号出版物),目的是消除不同国家关于信用证法律方面的冲突,创建一个统一规则2自此,ucp 先后经历了六次修订,分别是1952年(国际商会第151号出版物)1962年(国际商会第222号出版物)1973年(国际商会第290号出版物)1983年(国际商会第400号出版物)1993年(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仍在实施中)2006年(国际商会第600号出版物,于2007年7月1日实施)ucp500自1994年实施至今已十多年了,毋庸

5、置疑,该文本较以前的ucp有了较大的进步,不仅推动了信用证自身的发展,同时,也促进了ucp在全球范围内更广泛的应用,保障了国际结算和国际贸易的顺利发展 然而,自ucp500生效以来,银行实务中围绕该惯例产生的争议层出不穷国际商会银行技术委员会遗憾而且关切地注意到,在ucp500实施以后,一些银行错误地解释和应用ucp500的一些条文由于未能正确地运用这些条文,其结果严重妨碍了按照ucp500开立的跟单信用证的使用比如,据有关统计表明,由于包括银行和进出口商在内的当事人存在对ucp的错误理解及应用,大约有70%的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在首次交单时由于不符而遭拒付,这就严重影响了信用证作为一种主要的付款

6、工具的地位,而事实上成为了一种拒付的工具另外,在信用证法律方面,这些年也出现了多宗与ucp500条款的解释与应用有失偏颇或对ucp500中的条款发出质疑的判例而且,随着国际贸易和信息电子技术的发展,与信用证业务相关的运输保险质检物流等方面的做法也出现了显著的变化,ucp500在条款设置及措词方面也存在一定不足3总之,其条款的全面性实务的针对性内容与时代的同 步性已逐渐显现出自身的不足再加上,ucp500语言偏晦涩语句欠精练条款较繁杂分类不科学的毛病也一直是困扰业界的问题考虑到上述诸多变化,许多银行界人士和信用证专家纷纷向国际商会提出应该对ucp500进行一次全面修订,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为此,i

7、cc于2002年初成立ucp修订工作小组,提出修订ucp500的动议 二、ucp600的修订过程 多份研究报告显示,高比例高频率发生的信用证拒付现象日益危及信用证在国际结算中的地位在2002年4月的icc银行委员会会议上,各国代表对何时如何修订ucp500未达成一致意见(我国赞成立即开始修订),但一致同意先对产生最多争议的七个条款进行评议因为icc提出的专家意见中超过58%集中在ucp500这七个条款上:第九条 开证行与保兑行的责任(共二十六次);第十三条 审核单据的标准(共四十三次);第十四条 不符点单据与通知(共六十次);第二十一条 对单据出单人或单据内容未作规定(共二十九次);第二十三条

8、 海运提单(共四十七次);第三十七条 商业发票(共二十六次);第四十八条 可转让信用证(共三十一次)2003年5月,icc正式授权icc银行委员会启动ucp500修订工作修订工作分三层组织机构:(1)the drafting group (起草小组),小组共10位成员,其中8位来自欧洲,其余两位分别来自美国和新加坡,小组主席是gary collyer4;(2)the consulting group(咨询小组),小组由来自26个国家的银行运输及物流保险等不同行业的40余位专业人士组成;(3)icc national committees (国家委员会) ucp600修订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1

9、)revision process,全面回顾ucp500实施以来icc发布的各类出版物意见书及决定,吸收其中的合理条款(2)general objective,全面反映近年来国际银行业运输业和保险业出现的变化,并体现一定的前瞻性;全面检讨ucp500中的条款结构和文字措辞(3)co-operation,建立稳定的三级合作机制在复杂的磋商过程中,起草小组共收到来自各icc国家委员会的5 000多份意见书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iccchina)参与了修订的全过程,而且是最主要的几个参与国家之一三年来,icc银行技术与惯例委员会每年的春秋例会上,ucp都是重要讨论的议题2006年1

10、0月25日,在巴黎举行的icc银行技术与惯例委员会2006年秋季例会上,以点名(rollcall)形式,经71个国家和地区icc委员会以910的投票赞成,ucp600最终得以通过,并将于2007年7月1日生效2 三、ucp600相对于ucp500的变化和特征 (一)ucp 600第一次系统地对有关信用证的14个概念进行了定义 ucp自上世纪30年代问世,先后经历了六次修订然而,不论哪一个版本,均未对诸如开证行申请人受益人等相关当事人及保兑议付和交单等相关行为进行定义对这些概念,只能通过上下文及实务中形成的习惯认识来理解针对同一个概念,由于语言文化,案例乃至价值取向的不同,不同国家不同当事人甚至

11、不同法院往往会有不同的解释,因此就会造成对ucp条款的曲解与误用,出现惯例统一而标准相异的现象对众多概念进行定义,是一项复杂而又系统的工程,它不仅涉及到概念本身,更重要的是涉及各概念之间的相互联系统一实务中形成的不同观点,建立一套既与icc以往观点不相矛盾又能经得起实践和时间检验的清晰标准是非常有意义的ucp600在这方面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第一次系统地对有关信用证的14个概念进行了定义,这14个概念是:advising bank; applicant;banking day; beneficiary; complying presentation; confirmation; confirm

12、ing bank; credi t; honour; issuing bank; negotiation; nominated bank; presentation;presenter (二)ucp600文本结构与内容编排上发生了较大变化 ucp600对ucp500的49个条款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及增删,变成现在的39条4具体情况如下: ucp600新增下列条款:(1)第2条,定义;(2)第3条,解释;(3)第4条b款,关于不得将合同形式发票等列为信用证组成部分的规定;(4)第6条d(ii)款,关于交单地点的规定;(5)第9条c款,第二通知行的规定;(6)第10条d,f款关于接受或拒绝修改的通知

13、以及默认修改的条款;(7)第12条b款融资授权;(8)第13条a款,urr的适用;(9)第14条d款,单据内容的一致性;第14条j款,地址及联系细节;第14条l款,运输单据的签发人 ucp500中以下条款所规定的内容由于表达不确切内容已过时及与国际贸易实务相脱节或超出ucp的范围等原因被删除:(1)第5条,开立/修改信用证的指示;(2)第6条, 可撤销与不可撤销信用证;(3)第8条,信用证的撤销;(4)第12条,不完整或不清楚的指示;(5)第14条f款,关于凭保议付的规定;(6)第30条,运输行签发的单据;(7)第33条a,b,c款,运费到付/预付运输单据;(8)第38条,其他单据;(9)第4

14、2条c款,关于信用证有效期的模糊规定;(10)第46条a款,有关“装运”的解释3 ucp600的条文编排参照了isp98的模式,按照业务环节对条款进行了归结。就是把通知修改审单偿付拒付等环节涉及的条款在原来ucp500的基础上分别集中,使得对某一问题的规定更加明确和系统化,改变了原ucp500在次序排列上的不足,极大地方便了使用者其中第15条为总则部分,包括ucp的适用范围定义条款解释规则信用证的独立性等;第613条明确了有关信用证的开立修改各当事人的关系与责任等问题;第1416条是关于单据的审核标准单证相符或不符的处理的规定;第1728条属单据条款,包括商业发票运输单据保险单据等;第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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