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游戏单机游戏独家代理运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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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移动游戏单机游戏独家代理运营协议 移动游戏单机游戏独家代理运营协议本软件使用许可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签署。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件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件鉴于A、甲方开发并拥有特定游戏(书名号内为产品著作权中的全称,本文以下简称的独家运营权及转让该运营权的权利;B、乙方希望获得在授权的地区提供在线游戏服务中使用本产品的授权,同时,甲方也愿意依照如下所述的条款和条件,为上述目的向乙方授予上述特定游戏的独占许可权。 因此,对此处所包含的、并合法签订的双边协议及合约说明如下。 第第11条定义本协议书所有的有关术

2、语,特定如下(a)商业启动日期是指乙方在许可区域内启动特定游戏服务并开始收费的日期。 具体日期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b)机密信息是指具有如下特性的信息(i)其中一方的商业机密,包括但不仅限于计算机软件源代码、技术文件以及私人计算机系统信息、市场及产品开发计划、财务及员工信息,以及其他不为公众所知的商业信息,(ii)由其中一方指定或确认,并由另一方认定合理的机密信息。 (c)有效期限是指本合同有效期限。 (d)游戏服务是指利用被许可的程序和材料,在许可区域内向用户提供的在线游戏服务。 (e)标的物是指由甲方享有独家运营权,并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授权乙方进行独占授权使用许可的游戏软件及其文档。 包

3、括但不限于游戏的修改更新版本、提高版本或新功能后(“升级版本”)。 (f)改进是指对被许可的程序和材料所进行的修改、填补、升级或其他任何改变。 (g)知识产权是指(i)专利、商标、服务标记、商业企业名称、标识、标语、文字和图案,无论其是否注册,以及(ii)版权、技术秘密、机密信息、域名,以及任何其他的在任意国家受保护的类似权利。 (h)被许可材料是指用户手册、服务器操作手册、教育材料、产品描述及规格、技术手册、宣传资料,以及其他包含在被许可程序或与之相关的,或者与游戏服务相关的材料。 (i)被许可程序是指以机读目标代码形式编写的在线游戏计算机程序,所述程序(i)由甲方开发,其中文名称为,并且(

4、ii)其中包括服务器端软件以及客户端软件。 任何对该被许可程序做的升级和改进都包括在该“被许可程序”的定义范畴内。 (j)标记是指商标、服务标记、商品名称或企业名称、图标、标识,标语、文字或者其他应用于或与被许可程序和游戏服务相关的物品。 (k)公公开测试日期是指乙方在许可区域范围内向普通公众公开提供运行正常并经乙方验收合格的beta测试版游戏服务的日期。 (l)产品即由甲方获得简体中文版独家代理运营权,并由乙方得到本协议许可经营的手机游戏“”。 (m)服务器是指安放在指定地点的装有服务器端软件的计算机,包括但不仅限于手机游戏中所必须的数据库服务器、客户端服务器和游戏服务器。 (n)服务器端软

5、件是指装在服务器里的计算机程序。 (o)源代码是指能够让程序员具有合理技巧及经验以维护和充实软件所必须的全部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逻辑、逻辑框图、流程图、正交表示、算法、程序、子程序、实用程序、模块、文件结构、编码纸、说明书以及程序指令。 (p)资料片更新是指产品内容的变更或扩充,包括但不限于开放地图、新职业、新技能法术、新的武器道具以及角色任务。 (q)用户是指在许可区域内,被允许与服务器相连接,以享用在线游戏的公民。 所述用户包括付费用户以及用户。 (r)许可区域是指地理学意义上的区域。 在此处,该术语指。 (t)工作日除双休日(星期 六、星期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之外的

6、每一日。 自然日包括双休日(星期 六、星期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的每一日。 (u)独占使用授权许可指甲方授权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域内运营本协议约定的产品,该授权具有独占性,即除乙方外,甲方及任何第三方在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地域内均不得以任何方式运营本协议约定的产品。 (v)运营是指通过信息网络,使用用户系统或者收费系统向公众提供游戏产品和服务的经营行为。 (w)XX自有安卓、ios越狱渠道指XX自有的渠道,包括但不限于.baidu.;.iqiyi.;.hao123.;wap.baidu.;duoku.Com;91安卓助手;91ios越狱渠道、安卓市场;XX手机助手、XX移动游戏

7、等。 (x)XX分销安卓、ios越狱渠道指除XX自有渠道外,乙方享有所有权或运营权的其他游戏运营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小米、uc、同步推等。 (y)IOS苹果正版渠道指除XX自有渠道、XX分销渠道外,游戏可在IOS苹果正版渠道运营。 第第22条授予使用许可权本协议标的物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名称为(以下如无特殊说明,“标的物”为游戏的统称。 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在许可区域内向乙方授予产品的独占使用授权许可2.1甲方就标的物向乙方授予独占的、不可转让的、排他的权利和许可,以使其在授权区域内进行如下活动在乙方平台运营标的物,向用户提供标的物游戏服务;对标的物游戏服务进行宣传、推广和市场营销或委托第三

8、方从事宣传、推广行为;生产、销售及发放预付游戏充值卡及客户端软件相关产品。 使用标的物有关的著作权素材(包括但不限于动漫形象、音乐、界面设计、UI)等内容。 非经乙方另行同意,甲方不得自行使用或授权其他第三方使用上述内容。 2.2(标记的使用)依据本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在协议有效期限内,甲方向乙方授予独占的、不可转让的特许权使用甲方标记、logo和游戏名称、游戏商标,以便其在许可区域范围内进行广告宣传和客户端软件及客户服务的市场营销。 2.3(机密信息的使用)依据本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甲方将向乙方提供与游戏服务操作相关的机密信息,其中不包括游戏源代码及涉及游戏技术核心的机密信息。 2.4甲方授

9、权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无偿使用其商标和甲方企业名称,以应用于与产品相关的复制品、包装以及促销用品上,除经过甲方允许外,不得做任何商业用途。 2.5甲方负责提供产品所需的计算机著作权证书,对于游戏运用所需的版号以及文化部备案号等法律法规所需的资质由双方共同协商办理。 2.6未经双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任意一方不得将本协议获得的有关权利和义务另行授权与其他第三方。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也不得对本合同项下软件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 如甲方违反本约定,乙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后单方终止本协议,甲方需返还乙方已支付的预付收入分成费,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等)。 第第33条收

10、入3.1合作产品收入分为XX自有渠道、XX分销渠道及IOS正版渠道三部分给甲乙双方进行分成。 (a)XX自有渠道信息费收入定义甲方自有渠道的游戏玩家使用电信运营商或第三方支付通道产生的信息费收入。 甲方获得信息费收入的35%,乙方获得信息费收入的35%,(b)XX分销渠道甲方获得信息费收入的15%,乙方获得信息费收入的15%,以上(a)(b)两项收入具体支付操作如下1)如果甲方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甲方增值税率等于或高于6%甲方的收益分成(即价税合计额)=信息费收入X甲方应得分成比例2)如果甲方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甲方增值税税率低于6%甲方的收益分成(即价税合计额)=信息费收入/(1

11、+6%)X甲方应得分成比例X(1+甲方增值税税率)3)如果甲方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营业税发票)甲方的收益分成(即价税合计额)=信息费收入/(1+6%)X甲方应得分成比例营业税按国家规定扣除的税率扣除。 (c)IOS正版渠道实际结算收入定义产品产生的全部充值收入扣除IOS渠道成本、税费后的实际结算收入。 甲方获得实际结算收入的50%,乙方获得实际结算收入的50%,1)如果甲方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甲方增值税率等于或高于6%甲方的收益分成(即价税合计额)=实际结算收入X50%2)如果甲方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甲方增值税税率低于6%甲方的收益分成(即价税合计额)=实际

12、结算收入/(1+6%)X50%X(1+甲方增值税税率)3)如果甲方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营业税发票)甲方的收益分成(即价税合计额)=实际结算收入/(1+6%)X50%营业税按国家规定扣除的税率扣除。 注a)从支付渠道方获得的实际结算收入数据根据支付渠道提供的数据为准,双方应在对方提出对账要求时出示;b)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相关税收部分;c)合作产品收入已由电信运营商直接进行三方分成结算的不在此列。 d)产品上线XX分销渠道前,甲方需给乙方发邮件说明该分销渠道的推广渠道成本。 e)IOS正版渠道的渠道成本为30%。 3.2每月乙方在收到支付通道款项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双方约定收

13、益分配计算方法,乙方通知甲方具体结算金额进行对账,甲方在收到乙方结算数据通知三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视为认可甲方数据。 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结算金额开具正规发票。 乙方在收到甲方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将甲方应得收益付款到指定的账户。 乙方将于每个自然月的1日-15日间向甲方支付上上个自然月的应付合作产品收入。 3.3如果由于通道提供方未按时与乙方结算而导致乙方与甲方的结算延误或受到影响,乙方的行为不被视为违约。 3.4任何情况下,根据本协议支付的所有款项均应按照人民币进行结算。 3.5(税金)根据法律规定,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双方各自应交纳的税款、关税、评估款、手续费及其他任何形式的任一方政府或组

14、织征收的费用应由双方各自支付。 如果甲方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给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公式中营业税金税率为0%。 3.6(坏帐)坏帐及渠道成本双方以各自的分成比例分担,对帐方式双方友好协商。 3.7甲方银行信息如下公司名称开户行帐号:第第44条材料提供4.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能保证本合同项下有关标的物正常运营的全部资料,以确保乙方合同目的得以实现。 4.2乙方应对由甲方提供的许可材料和程序进行管理。 除非在本协议规定范围内,否则乙方不得将许可材料和程序用于其他用途。 4.3除非本协议规定,没有甲方明确的书面同意,乙方不能因本合同之外的目的对该许可程序和材料中的任何部分进行拷贝、复制

15、、修改、翻译或创建派生作品或摘录,也不应公开、转让,或把许可程序和材料借给第三方。 第第55条技术支持/援助与维护5.1(技术支持)为执行本协议条款,甲方在此约定将继续保留足够的人力以提供技术支持和履行维护的责任,并无条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SDK的接入、版本更新等)技术支持服务。 5.2在使用许可程序的过程中,乙方如发现与甲方操作说明不一致的错误,乙方应通过e-mail或传真向甲方提交一份书面报告,明确说明此错误,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重新编写并/或更正此错误。 5.3(黑客)甲方和乙方双方都应尽最大努力保护服务器避免黑客行为。 当乙方发现任何攻击、监控、盗用行为时,乙方应通过e-mail或传真向甲方提交一份书面报告,明确说明黑客行为,以便甲方为其提供保护措施。 一旦收到任何此类书面报告,甲方同意尽最大努力采取紧急反黑客行动。 甲方必须保证游戏源代码的安全性,保证不会泄露。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源代码泄露,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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