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领域执纪问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探讨

上传人:路** 文档编号:127200281 上传时间:2020-03-31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8.4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扶贫领域执纪问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探讨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扶贫领域执纪问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探讨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扶贫领域执纪问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探讨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扶贫领域执纪问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探讨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扶贫领域执纪问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探讨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扶贫领域执纪问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探讨》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扶贫领域执纪问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探讨(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扶贫领域执纪问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探讨近年来,xx区纪委紧紧围绕扶贫领域民生问题,切实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严肃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着力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惩治了一批侵蚀脱贫民生资金的“蝇贪”,有效维护了群众的根本利益,为脱贫攻坚提供了纪律保障。但是,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一些乡镇、村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还时有发生,作案手段越来越隐蔽复杂,这些“苍蝇式”腐败直接损害群众的切实利益,动摇党的执政之基,必须坚持“零容忍”态度,彻底消灭“苍蝇”滋生的土壤。一、问题表现从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来看,发生在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

2、不正之风和腐败的“蝇贪”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落实不力,监督缺位。乡镇党委、纪委在扶贫项目落实、扶贫资金监管中“两个责任”落实不力,一些基层政务、村务管理不规范,制度存在漏洞,监督缺位。(二)作风不实,敷衍应付。对上级决策部署采取实用主义,执行不坚决、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随意性大,特别是在开展精准扶贫过程中,存在对象识别不精准,审核不细,把关不严等现象。(三)以权谋私,雁过拔毛。不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故意隐瞒实情,没有让群众第一时间知晓和参与到惠民政策实施中来,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贪污挪用,雁过拔毛,有的甚至连低保户的“救命钱”也

3、克扣,目无法纪,丧失道德良知。(四)优亲厚友,暗箱操作。在危房改造、移民搬迁、民政救济、低保等惠民政策的实施中,不能秉公办事,而是采取暗箱操作方式,为自己和亲友谋取政策性补贴或优惠待遇,将真正需要的群众甩在一边不管不顾。(五)虚报套取,截留挪用。在资金申报使用中弄虚作假,欺下瞒上,专项资金不按照规定使用,把本该兑现给群众的资金擅自改变用途,或不按时足额兑现,私设“小金库”违规开支,用于个人挥霍、借用,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二、原因分析(一)宗旨意识淡薄。一些党员干部群众观念淡薄,缺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没有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想问题没有把群众利益放在心里,干事情没有

4、把群众利益放在眼里,导致做事有损民利,甚至挖空心思与民争利。(二)责任意识弱化。少数乡镇党委领导干部带头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落实责任层层递减;乡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力,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不愿监督。(三)法纪意识不强。部分村“两委”干部文化素质偏低,法纪意识淡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严重错位,群众观念淡薄,无视党纪国法,搞权力寻租,谋取私利,捞取好处。(五)监管措施不实。国家不断加大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的投入,扶贫项目总体规模大、实施地点分散,扶贫资金涉及面广、量大,但涉农资金管理体制不完善,普遍存在重下拨、轻监管的情况。(六)政策宣传不力。涉农扶贫政策

5、宣传不到位,村务公开走过场,一些涉农扶贫重点项目资金不公开、选择性公开或不按规定公开,贫困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难以保障。三、治理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对策建议(一)打牢根基,筑牢思想防线。进一步加强基层村“两委”干部队伍建设,重视对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把党性党风党纪相关专题教育延伸到基层,将解决基层干部侵犯群众利益、雁过拔毛、优亲厚友、截留私分、虚报套取等行为作为查找问题、整改落实的重点,纳入专题教育之中。筑牢基层干部的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二)突出重点,加大打击力度。要发挥制度的治本作用,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预防涉农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深入开展扶

6、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必进五必问五必查”活动,把以下“三类”情况作为治理的重点:重点人员,即已经蜕变为“苍蝇”的村“两委”成员特别是一把手;重点扶贫乡村,即扶贫专项资金较多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尤其是引发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问题进行执纪监督监察。对信访举报量大的区域,开展集中检查,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自查自纠、立行立改。会同财政、审计和扶贫等部门,按照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要求,对各乡镇重点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重视涉农扶贫领域案件线索来源工作,通过网络、电话等有效形式,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拓宽案件线索源头,及时依纪依法处理。充分利用村级权力监督平台和“村廉通”机制,进一步深化

7、村务公开,将涉农扶贫项目资金、互助资金、村级组织经营、资产处置及涉及村集体经济发展等内容及时公示公开,切实畅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三)强化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加强责任追究,倒逼乡镇党委、纪委和有关职能部门把该扛的责任扛起来,该落实的责任落实到位。督促各乡镇纪委切实负起监督责任,聚焦主责主业,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涉农扶贫领域违纪案件,在查处涉案人的同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加大对各职能部门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监督检查中该发现问题的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主动移交、被群众举报或巡察发现的,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力度,通过“清风xx”微信公众平台等,对外公开通报涉农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充分发挥纪律审查的教育、警示、震慑作用。(四)创新方式,提升执纪能力。创新履职方式,进一步完善提级监督、区域联办、异地交叉、乡案区审等有效做法,实行线索管理、人员调配、组织领导“三统一”,防止线索核查避重就轻、量纪处理偏轻偏软。完善乡镇纪委单列考核、乡镇纪委书记异地任职、交流轮岗等制度,加强查办案件业务知识培训。发挥纪委协调作用,建立健全线索和案件相互移送、通报制度,协调公安、检察机关形成查办基层腐败案件的工作合力。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