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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0年度四川省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过程中的部分共性问题解答一、税务部门申报数据以什么时间点的数据为基准?税务部门申报数据以2019年12月31日24点数据为基准。二、企业2017、2018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向税务部门申报的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投入数额具体是取什么金额?2017年申报享受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研发投入是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第46行-第47行-第48行”的金额;2018年申报享受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研发投入是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第47行-第48行-第49行”的金额。三、规下企业能不能申报?可以申报,通知中申报条件第三条只针对规上企业。规下企业,不用提供相关数据材料。四、子公司通过集团总公司向统计部门报送研发统计年报报表,申报时应该如何操作?此类情况,由子公司分别申报补助,子公司除提供17、18年的研发投入加计扣除数据外,还需提供子公司报给集团公司的研发投入统计数据表,以及集团公司报送给统计部门的研发统计年报报表,作为附件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