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罚制度)一关于十二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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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十二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的说明根据“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和污染物总量减排及各项环境管理工作深化发展的需要,“十二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在“十一五”报表制度基础上,对指标体系、调查方法及相关技术规定等进行了完善和修订,具体如下:一、“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1、“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框架构成按照环境统计调查频次将环境统计指标归结为环境统计年报指标和定期报表指标。环境统计年报指标包括工业源、农业源、城镇生活源、机动车、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环境管理6个部分;环境统计定期报表指标包括国家重点监控工业企业和污水处理厂两部分。按照统计指标内容将环境统计年报指标归集成工业源、农业源、城镇生活源、含机

2、动车、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环境管理六大类。其中工业源的范围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中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个门类39个行业的企业;农业源的范围包括种植业、水产养殖业和畜禽养殖业;城镇生活源的范围是指城镇范围内的生活污染源;机动车污染源调查范围为辖区内的载客汽车、载货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范围包括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危险废物处置厂和医疗废物处置厂;环境管理的范围是指环保系统内相关业务部门管理工作和环保系统自身建设等方面情况。按照统计指标特性将各类污染源指标分为四部分,分别是基本信息指标、台帐指标、治理设施及运

3、行情况指标和污染物产排情况指标。其中,污染物产排情况指标和治理设施及运行情况指标是核心指标,是环境保护部门参与宏观决策、反映环境规划和治理成效的指标;基本信息指标和台帐指标是为了支撑及核实核心指标准确性的辅助指标。 “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的框架结构:“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系季报及快报指标体系年报指标体系工业源城镇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农业源环境管理污水处理厂国家重点监控工业企业机动车图1 “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框架结构2、“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的主要内容(1)环境统计年报指标体系工业源“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中,工业源报表包括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火电企业污染排放

4、及处理利用情况、水泥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钢铁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造纸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投资情况6张基表,对应7张综表。与以往的环境统计相比,“十二五”工业源指标强化了对重点行业和企业台帐指标和污染治理指标的设置和统计。反映工业污染源污染防治情况的基表1张,反映工业源非重点调查企业污染排放及处理情况的综表1张。农业源农业源报表包括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各地区农业污染排放及处理利用情况2张表。城镇生活源城镇生活源包括各地区城镇生活污染排放及处理情况、各地区县(市、区、旗)城镇生活污染排放及处理情况2张表。机动车机动车包括各地区机动车

5、污染源基本情况、各地区机动车污染排放情况2张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报表包括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厂3个部分,其中污水处理厂调查为2张表,包括各地区城市污水处理情况、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生活垃圾处理厂(场)调查为2张表,包括各地区垃圾处理情况、生活垃圾处理厂(场)运行情况;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厂调查为2张表,包括各地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情况、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厂运行情况。环境管理环境管理指标为“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中新增加的报表,调查内容是在原来专业报表基础上进行简练,提取其中集中反映环境管理总体工作进展情况,可以公开

6、发布使用的主要指标,主要有环保机构、环境信访与法制、能力建设、污染控制、环境监测、自然生态保护、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宣传教育、污染源自动监控、排污费征收、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工作情况。(2)环境统计定期报表指标体系环境统计定期报表指标突出数据的时效性,根据国家层面季度环境和经济形势,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和污水处理厂进行季度统计。二、“十二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主要变化(一)调整了调查范围1、新增了农业污染源调查内容。农业源调查内容包括畜禽养殖业、种植业和水产养殖业。2、细化了机动车污染调查统计。调查载客汽车、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及低速载货汽车、以及摩托车的总颗粒物、氮氧化物、一氧化

7、碳、碳氢化合物等污染物排放量。3、新增了生活垃圾处理厂(场)调查内容。调查范围为垃圾填埋厂(场)、垃圾堆肥厂(场)、垃圾焚烧厂(场)和其他方式处理垃圾的处理厂(场)。4、删除了医院污染排放情况调查表。因城镇生活源报表中的人均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均已包含医院污染物排放。(二)指标体系进一步得到完善1、新增了部分重污染行业报表。为更准确核算污染物排放情况,除继续保留火电行业报表,“十二五”报表制度又增加了水泥、钢铁、造纸行业报表。2、根据“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重点,新增了相关指标。如增加了氮氧化物及废气中重金属产排情况的相关指标;增加了污染物产生量指标,加强了工业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台账指标和污染

8、治理指标设置;细化了危险废物统计指标;增加了生活源总磷、总氮等污染物指标。3、进一步完善了指标设置。在“十一五”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删除了一些交叉重复和难于界定的指标,如删除了主要污染物去除量和达标率指标。4、将环境统计专业报表整合简化为环境管理部分,纳入环境统计报表制度,不再区分环境统计综合年报和专业年报。环境管理指标为“十二五”环境统计指标体系中新增加的报表,调查内容是在原来专业报表基础上进行简练,提取其中集中反映环境管理总体工作进展情况,可以公开发布使用的主要指标,主要有环保机构、环境信访与法制、能力建设、污染控制、环境监测、自然生态保护、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宣传教育、污染源自动监控、排污费

9、征收、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工作情况及情况。5、定期报表中除继续保留国家重点监控工业企业外,增加了对污水处理厂的季度调查统计。由调查对象在线填报,地市、省级环保部门在线逐级审核、上报。(三)其他主要变化1、工业源重点调查对象的筛选和调整原则有所变化。工业源重点调查对象筛选的总体样本库由原来的排污申报登记数据库调整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库,且筛选原则较“十一五”有所变化。在初步筛选出的工业源重点调查对象名单基础上,对调查年度期间新增和关闭企业的调整原则均有了明确的规定。2、生活源调查技术路线发生变化。生活源调查由原县级行政区环保部门调整为市级行政区环保部门统一核算,并将污染

10、物排放量分解至各辖区县,各辖区县据此填报相关报表。3、完善了部分产排污系数。在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产排污系数基础上,调整了工业源、农业源、城镇生活源、机动车、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产排污系数。4、进一步修订了指标解释。对部分指标的解释进行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另外部分来源为其他部门的指标,参考相关部门的指标解释也进行了修订。三、技术路线环境统计报表制度由环境保护部统一制定下发,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组织实施。(一)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包含工业源、农业源、城镇生活源、机动车、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不含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污染物排放量。(二)工业源采取对重点调查工业企业逐个发表调查,对非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实行整体核

11、算相结合的方式调查。工业污染排放总量即为重点调查企业与区域非重点调查企业排放量的加和。(三)农业源包括种植业、水产养殖业和畜禽养殖业,以县(区)为基本单位进行调查。畜禽养殖业中的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逐户发表调查,其他污染物排放量依据养殖量和排放系数进行测算。(四)城镇生活源以市级行政区为基本调查单位,污染物产生量依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和产生系数进行测算,排放量为产生量扣减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染物的去除量。(五)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逐个发表调查汇总。四、工作程序环境统计报表制度由环境保护部统一制定下发,各级环保部门组织实施。重点调查单位的环境统计数据的收集上报,按照重点调查单位、县(区)环保部

12、门、地市环保部门、省级环保部门、环境保护部的工作流程逐级上报、审核。同时,县(区)环保部门根据农业畜牧等部门提供的各种畜禽养殖量等数据填报农业源报表,地市级环保部门根据统计、城建、公安等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填报工业源非重点、生活源、机动车报表,并逐级上报、审核。见图2。五、报送要求各地必须使用环境保护部统一下发的软件填报、报送环境统计数据库,基表各项指标代码填写规范、准确,综表数据库完整且与基表保持一致。通过人工审核与软件审核相结合,全面细致审核数据,并将数据审核结果及未能整改问题进行说明。1、报送内容:电子版数据库:所有基表和综表数据;打印盖章签字的综表;工作总结(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版),包括

13、:各省数据审核结果及逐条问题的说明;对“十二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对“十二五”环境统计业务系统使用问题总结及建议。2、报送方式:通过“十二五”环境统计业务系统数据上报功能将辖区内数据通过环保专网上报环保部。签字盖章打印报表和工作总结(盖章)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环境保护部总量控制司统计处,100035。工作总结(电子版)发送至3、报送时间:2012年3月31日前。审核环境保护部上报单位审查经单位负责人审查批准后上报综表汇总编写综表分析材料分析材料审查不合格制定环境统计报表制度,组织统计人员培训,下发工作任务审查合格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厅(局)上报单位审查审查不合格经单位负责人审查批准后上报综表汇总;填报机动车报表。分析材料组织统计人员培训,下发工作任务审查合格报表审核地(市)环保局上报经单位负责人审查批准后上报审查不合格单位审查组织统计人员培训,下发工作任务基表汇总,形成综表;填报生活源、环境管理等报表。审查合格县(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表审核组织企业环境统计人员培训,下发基层报表审查不合格上报重点调查单位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图2 环境统计工作流程图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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