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厂)内电动救伤车(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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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43.140Y 14CAGDE团体标准T/CAGDE 2012020XXX - XX - XX发布XXXX - XX - XX实施广东省应对技术贸易壁垒协会发布场(厂)内电动救伤车Electric rescue vehicle in special fields(征求意见稿)T/XXX XXXXX2020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及定义 14 型号表示方法 25 技术要求 26 试验方法 77 功能性试验 98 出厂检验 119 质量保证期 1310 使用管理 13附录A(规范性附录) 14前言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

2、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广东省应对技术贸易壁垒协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广州朗晴电动车有限公司、XXX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蒋群力、张志祥、XXXX本标准为首次发布。14场(厂)内电动救伤车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场(厂)内电动救伤车的型号、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随车文件及附件、贮存、运输、质量保证期和使用管理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场(厂)内电动救伤车(以下简称救伤车)。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

3、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4094 汽车的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GB/T 42082017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idt IEC 60529:2013)GB 72582017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8410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GB/T 92861998 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划格试验(eqv ISO 2409:1992)GB/T 18384.1 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 第 1 部分:车载可充电储能系统(REESS)(GB/T 18384.12015,mod ISO 6469-1:2009)GB/T 212682014 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通用技术条件GB 28709 非公路旅游

4、观光车 座椅安全带及其固定器YY/T 1638.12019 病人搬运设备 第 1 部分:救护车担架3 术语及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场(厂)内电动救伤车 Electric rescue vehicle in special fields最高车速不大于30 km/h,在指定区域内行驶,以蓄电池为动力源,电动机驱动行驶,具有4个或4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无架线的车辆。该型车辆配备了救护床,是以医疗转运、护送为主要设计用途,适合在医院、疗养院、敬老院、体育场馆等特定区域使用的车辆。3.2续驶里程 limited driving distance救伤车蓄电池在完全充电状态下,按照规定的试验条

5、件下行驶至蓄电池放电到使用允许值,救伤车行驶的里程。注:单位为千米(km)。4 型号表示方法更新代号:用一位英文字母或数字表示。座位数(含床位):用两位数字表示,单位为个。救伤车代号:J。企业名称代号,用英文字母表示,最多不超过三位。救伤车型号由企业名称代号、救伤车代号、座位数(含床位)和更新代号四个部分表示。示例:企业设计的一款 3 座电动救伤车,标记为:J030。 J 5 技术要求5.1 基本要求5.1.1 救伤车应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5.1.2 救伤车所选用的总成(制动系统、传动系统、动力系统、操纵系统、转向系统、电气系统)应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文件要求,附有产品合格证书

6、。必要时对入厂的配套件进行质量合格复检。5.1.3 救伤车各零件部应完好,链接牢靠,无缺损。5.1.4 救伤车在明显位置以耐久的材料、清晰的字体在标牌上标明以下内容:a) 制造厂名称;b) 产品名称和型号;c) 制造日期和产品编号;d) 整车整备质量;e) 最大能力:额定载客人数(含驾驶员);f) 满载最大运行速度;g) 电气系统中蓄电池的额定电压、容量;h) 电机功率。5.2 车身要求5.2.1 外露表面应美观、光洁。油漆应均匀,不应有裂痕、堆积、起皮及起泡等缺陷。金属车身的漆膜附着力应不低于GB/T 9286-1998中规定的2级质量要求。5.2.2 采用玻璃钢车身时,表面要平整光滑、色泽

7、均匀,不应有起皱、裂纹、颗粒、流胶、树脂剥落、纤维裸露和表面发粘的缺陷。5.2.3 应安装有警示灯或频闪灯。5.2.4 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识设计应符合GB 4094。5.2.5 车身内部和外部,凡乘员可能触及的任何部件、构件都不应有可能使人致伤的尖锐凸起物(如尖角、锐边及毛刺等)。5.2.6 车身的技术状况应能保证驾驶员有正常的工作条件和安全,并能提供良好的驾驶视野。5.2.7 救伤车应在左右各设置一面后视镜。后视镜应符合GB 7258-2017中12.2.1、12.2.2、12.2.4及12.2.5的要求。5.2.8 两侧车轮不应超出车体,避免由于车轮的离心力抛出的物件(脏污、石块

8、等)伤及乘员。5.2.9 救伤车车架安装使用前应作表面防锈处理。5.2.10 救伤车地板应防滑。5.2.11 踏步入口离地高度不大于450 mm,车辆地板离地高于450 mm时,可分台阶设置踏步入口,第一级离地高度不大于450 mm,其他各级高度不大于350 mm。5.2.12 救伤车辆座椅设置应至少2个(不含救护床位)。座椅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并固定可靠,每个座椅均应安装安全带,安全带和座椅的乘客安全保护装置应符合GB 28709的要求。5.2.13 靠近车体两侧的座椅应安装扶手。5.2.14 救伤车上病人搬运装置为固定式救护床垫时,其长度应大于1900 mm,宽度应大于500 mm。床垫

9、左右两侧应安装扶手,上落侧应为活动扶手。扶手到床垫面的高度不低于180 mm。5.2.15 车辆配套病人搬运装置为活动式担架时,担架应具有脚轮,可在平坦地面转移运送患者并且可直接推送或抬放至救伤车上,并能固定于救伤车。担架的外形尺寸和负重要求应符合YY/T 1638.12019的要求。5.2.16 救伤上应预留有摆放急救包的位置。5.3 结构尺寸和性能参数的要求5.3.1 主要结构尺寸应符合表1的规定。结构尺寸参数:全长L、全宽W(不包括后视镜)、全高H、最小离地间隙H1(空载状态和满载状态)、车架中部离地间隙H2请补充H2的允许值范围?、接近角、通过角=2arctan(2H2 / L1)、离

10、去角、轴距L1 、前轮距W1 、后轮距W2 、同向座垫至前靠背距离L2 、同向乘员座椅间距L3 、座垫靠背高度H3 、座椅宽度W3 ,见图 1 。表1 主要技术性能参数的要求 参数名称单 位允许值范围全长 Lmm设计值1%全宽 W(不包括后视镜)设计值2%座椅宽度 W3 400全高 H设计值2%最小离地间隙 H1设计值座垫靠背高度 H3400同向座垫至前靠背距离 L2250同向乘员座椅间距 L3650轴距 L1 设计值1%前轮距 W1 设计值2%后轮距 W2 接近角 ()设计值通过角 设计值离去角 设计值 图1 结构尺寸参数图示5.3.2 主要技术性能参数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主要技术性能参

11、数的要求参数名称单位允许值范围最大行驶速度无载km/h设计值10%(最高车速30 km/h)满载最小外侧转弯半径m设计值满载最大爬坡%设计值牵引电机工作电流5 min(S2)工作制电流整车整备质量kg设计值5%续驶里程km设计值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h505.4 动力系统5.4.1 行走用电机的绝缘等级不低于F级;采用串励电动机时,应有必要的保护装置(不包括车轮制动器),避免出现电动机持续超高速运转。5.4.2 电机控制器应具有过电流、过热、过电压和欠电压的保护功能,其防护等级应符合GB/T 42082017中IPX5等级。5.4.3 救伤车应能够爬上设计的坡道,且在设计坡道上能平稳起

12、步,坡道起步电流值不能超过5 min工作制电流。5.5 传动系统5.5.1 传动系统不应有异常噪声,变速箱不应有自动脱档,串档现象。5.5.2 若救伤车是通过改变电机旋转方向来实现倒车行驶,且前进和倒车两个方向的转换仅通过驾驶人的一个操作动作来完成,应通过设计保证只有在静止或低速时才能够实现转换。5.6 行驶系统5.6.1 同一轴上的轮胎规格和花纹应相同,轮胎规格应符合整车制造厂的出厂规定。5.6.2 驱动轴的轴荷应大于或等于总质量的25 %。5.6.3 若救伤车行驶在体育场馆等有草地的地方,车辆应配装草地胎,以便保护草坪。5.7 操纵系统5.7.1 各操作机件应布置合理,操作方便。5.7.2

13、 控制电路应装有钥匙开关装置。5.7.3 至少经过2次有意识的不同的连续动作,才能完成从“电源切断”到要“可行驶”。5.7.4 各操作机件的功能及使用要求应在使用说明书详细说明,且在相对应位置上应采用清晰和耐久标志标明各操纵机件的功能。5.8 转向系统5.8.1 救伤车的方向盘不应右置,转向系统应具备转向限位、回位功能,在平坦、硬实、干燥和清洁的道路上行驶,方向盘不应有摆振、路感不灵或其他异常现象。5.8.2 转向机构应轻便灵活,作用在方向盘外缘上的切向手操作力应不大于150 N。5.8.3 方向盘最大自由转动量从中间位置向左或向右转角均应不大于15。5.8.4 当救伤车以15 km/h(最大

14、设计车速15 km/h时,以最大车速)速度直线行驶,方向盘保持不动时,不应有明显的蛇行现象。5.8.5 行驶过程中,当转向轮转到最大转角时,不得与其他部件发生干涉,转向轮不应有明显的侧滑。5.8.6 转向节及臂,转向横、直拉杆及球销不应有裂痕、损伤,横、直拉杆不应拼焊,并且球销不应松旷。5.8.7 救伤车的最小转弯半径应不大于6 m。5.9 制动系统5.9.1 救伤车车辆应具有完好的足以使其减速、停车和驻车的行车制动系统和驻车制动系统装置。制动系统的机构和装置应经久耐用,不得因振动或冲击而损坏。5.9.2 驻车制动应通过纯机械装置把工作部件锁止,驾驶员在座位上就可实现驻车制动。 驾驶员施加于操纵装置上的力:救伤车在满载状态下,应能在15 % 的坡道上或设计最大爬坡度(当设计最大爬坡度小于15% 时)正、反方向停车,停车时间应大于或等于5 min。手操纵时,应小于或等于400 N;脚操纵时,应小于或等于500 N。5.9.3 行车制动系统制动踏板的自由行程应符合该车有关技术条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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