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淀区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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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海淀区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2010年6月13日在海淀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主任会议上海淀区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殿安主任,各位副主任: 受刘长利副区长委托,我就海淀区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情况向区人大主任会议进行汇报。为实现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区积极开展并加快推进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及经济体制改革(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各乡镇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现将基本情况报告如下。一、改革进展情况目前,我区集体资产处置及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已取得了很大进展。已有52个单位开展了农村集体

2、资产处置工作。启动产权制度改革的乡镇、村共退偿老股金4133.7万元,需处理资产总额166.71亿元;流转变现28.66亿元,涉及量化对象人次。其中已成立了10个股份经济合作社,分别是东升乡的太平庄、塔院、清河、小营、马坊、大钟寺、八家,玉渊潭和西北旺镇的安宁庄、马连洼三队。另有8个单位完成了资产处置后,不再成立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其中西北旺镇的小辛店和苏家坨镇的三星庄尚有部分土地,计划在土地被征占后按照既定方案处置。分乡镇来看,改制工作进度情况是:东升乡七个村已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正进行深化改革试点。乡总公司、直属企业计划在完成资源重组之后,成立3个股份经济合作社。玉渊潭已于4月21日正式成立

3、了股份经济合作社,正准备进行登记注册。海淀乡直属企业和6个村级单位已于4月份完成了清产核资初查工作,将在复核之后进行公示。四季青镇正在进行改制调研。西北旺镇绝大多数村(队)已完成劳龄登记,部分进展快的单位已进入退偿老股金和清产核资工作阶段。上庄镇、温泉镇和苏家坨镇确定了7个重点推进村(苏家坨镇的台头、前沙涧,温泉镇的杨家庄、高里掌,上庄镇的西闸、八家、白水洼),相关工作人员已参加了区里统一组织的改制理论政策、实际操作培训,计划在今年完成改制工作。二、改革历程回顾我区的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始于2002年,大体上经历了探索试点、逐步推进和全面推进三个发展阶段:1.2002年至2003年,探索试

4、点阶段由于山前地区城市化进程较快,集体土地绝大部分被征占,大批农民转为居民,要求进行集体资产处置的愿望强烈。我们在学习借鉴外省市和其它区县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出台了第一个指导性文件:关于我区城乡结合部地区乡村集体资产处置及集体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海政发200266号)(以下简称66号文件)。该文件明确了我区集体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原则和领导体制,为如何进行集体资产处置提供了详细的可供操作的方案。2.2003年至2009年,不断推进阶段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这一阶段在不断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区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指

5、导性文件,主要包括:(1)关于产权制度改革中乡村进行清产核资的指导意见(海政办发200356号)该文件对产权制度改革中进行的清产核资工作的时点、范围、清查方法及清查结果的公布确认和审核认定等程序作出了详细规范,成为我区改革单位在产权制度改革中进行清产核资工作的主要依据。(2)关于加快城乡结合部地区乡村集体资产处置及深化集体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海政发200532号)该文件是根据北京市有关文件,结合海淀区的实际情况,在转出人员强烈要求将个人资产量化份额进行兑现的情况下出台的。文件规定“允许资产量化份额在主体之间自由有序流转”。(3)关于加快和深化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海农发200

6、729号)该文件提出了相关职能部门要研究制定农村综合管理体制改革的配套措施、平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各类人员之间的利益、鼓励根据实际情况创新改制形式,为下一步改革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3.2010年起,全面启动阶段按照市委农工委、市农委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京农函20102号)和关于印发在全市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工作会议上牛有成、夏占义同志的讲话和王孝东同志的报告的通知(京农函20103号)的要求,我区起草了海淀区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制定了改制时间表,要求各相关单位在2010年全面启动改制工作,2015年之前完成改制工作,并对处于不同工作阶

7、段的集体经济组织作出了有针对性的指导。 三、我区改革工作的具体做法改革的目的是实现“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为此要把集体经济组织账内存量净资产进行股份量化和重组,使集体资产的产权关系从“共同共有”变为“按份共有”。我区经过逐步探索、实践,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操作程序,主要步骤是:1.成立改制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制度;2.社员代表大会做出改制决议并报上级党委、政府批准;3.界定人员身份;4.老股金和劳龄登记,退偿老股金;5.清产核资;6.确定改制方案;7.资产处置和量化集体、个人资产份额;8.个人量化资产份额的自愿流转;9.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在遵循全区统一指导的前提下,各

8、乡镇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灵活制定相关方案。比如,实行“一级所有,一级核算”体制的玉渊潭,采取“以乡为单位”整体改制的方式;实行 “一级所有,分级核算”体制的东升乡,采取“以村和乡直属企业为单位”分别改制的方式;海淀乡拟采取将乡级资产和人员分配到各村、以村为单位改制的方式;北部一些地方采取“以队为单位”方式。四、改革取得的成效通过前段的产权制度改革,我们总结其成效和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解决了农村历史遗留问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五十多年来,一直是集体资产共同共有的经济组织,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解决了老股金的问题,解决了曾在集体劳动、为集体做过贡献的原农民的

9、权益问题,形成了按份共有的比较清晰的产权关系。二是促进了集体经济的发展。改革使集体经济组织得以整体保留,使其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能够调动生产要素中最积极的因素劳动力的积极性,增强了发展集体经济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股东关心集体资产经营状况的积极性明显提高,集体经济发展也明显加快。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强了集体经济实力。三是促进了社员增收。实行股份合作制后,社员除了家庭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外,还能增加股份分红收入,这种财产性收入为社员收入持续增长提供了保证。四是完善了合作社的决策、经营、管理体制。各股份社都初步形成了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机制,建立了按章理事、多

10、重监督的约束机制,有利于集体经济实行民主管理。五是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消除顾虑,得到实惠,从而积极参与、支持这项改革,维护了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五、下一阶段的目标及任务到去年底,全市已有812个单位完成了改制工作,今年计划完成450个。市里要求“全市拥有集体净资产的乡村都要进行改革,没有集体净资产的村,要做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劳龄统计和清产核资等基础性工作。”市、区已经明确,要在2015年之前全面完成改制工作。从目前情况看,需要着力解决以下问题:一是提高部分乡镇、村领导对改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感的认识,促进相关工作抓紧开展;二是应当加强扶持,减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改制负担;三是规范股权流转办法,探索股份经济合作社可持续发展的途径;四是积极探索北部地区改制后的产业发展道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继农村土地改革、合作化以后,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第三次重大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我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水平不一,情况复杂,改革难度很大。下一步,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指导监督下,认真总结、推广玉渊潭、东升乡等单位总结出来的成功经验,加大力度,抓紧落实,按期、高质量完成全区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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