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生产设备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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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Q/CDT-IPSPC 20042004QB 天津大唐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天津大唐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2004-12-01 实施2004-09-12 发布生产设备分工管理标准Q/CDT-IPSPC 2021-2004 IQ/CDT-IPSPC 20212004目 次 前 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管理内容14 管理目标15 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16 管理流程17 报告和记录2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生产设备分工规定4A.1 总则4A.2 汽机专业主要责任范围4A.3 锅炉专业主要责任范围4A.4 电气专业主要责任范围4A.5 热工专业管辖范围5A.6 土建专业管辖

2、范围5A.7 企业策划部管辖范围5A.8 各专业间的具体设备划分界限5前 言 为了做到每个设备有人负责,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附录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企业管理策划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设备工程部。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日龙。 本标准主要审定人:冯树礼。 本标准批准人:陈会平。 本标准委托设备工程部负责解释。本标准是首次发布。Q/CDT-IPSPC 20212004 生产设备分工管理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产设备分工管理工作的管理内容、管理目标、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管理流程及形成的报告和记录。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大唐盘山发电有限公司设备分工管理工作。也适用于在盘

3、电工作的检修维护及燃料运行承包商的生产设备分工管理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3 管理内容3.1 有关定义3.1.1 生产设备是指为完成本公司发电任务直接或间接服务的设备、系统(含建筑物和构筑物)。3.1.2 工序服从原则是指实行点检定修制时,以主工序、主体业务的设备专业主管为核心,对跨工序、跨专业、跨部门的协作作业有协作管理权的一种管理原则。当主设备

4、为机械设备时,机械专业为主工序人,当主设备为电气设备时,电气专业为主工序。3.1.3 生产设备分工管理是指设备管理部门为了规范设备管理,落实设备责任制,根据点检定修制的需要,对本公司生产设备及设施进行合理划分、责任到人的管理。3.2 管理内容3.2.1 已经投入运行的设备设施分工管理。3.2.2 新投入运行的设备设施的分工管理。4 管理目标通过对生产设备设施的全面分工管理,界定生产设备设施分工,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保证机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5 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5.1.1 生产设备分工管理由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负责总体协调。5.1.2 生产设备分工管理由设备工程部副部长(综合)主要负责

5、。5.1.3 生产设备分工管理由设备工程部各高级主管、点检员、继保热工专责人、其它专业主管和企业管理策划部副部长协助完成。6 管理流程6.1 已经投入运行的设备分工管理6.1.1 公司生产设备按汽机专业、电气专业(含继保、远动、电测与通讯)、锅炉专业、热控专业、化学专业、输煤除灰专业与土建专业进行划分。6.1.2 每台机组的汽机、电气和锅炉专业,原则上按A、B角进行设备的分工。设备专业分工见附录A。外围系统的设备分工参照主机组的分工原则执行。6.1.3 对已投入运行的但分工不清的设备,由专业高级主管报设备工程部副部长,由副部长重新进行分工,报部长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后,将设备分工通知单(见表1)

6、下发至专业同时报发电部备案。6.2 新投入运行设备的分工对新投入运行的设备,由设备工程部副部长进行分工,部长审核,报总工程师批准后,在设备投入运行前,将设备分工单下发专业执行,同时报发电部备案。6.3 每年1月5日前由设备工程部副部长(综合)将全年设备分工通知单汇总,列入生产设备专业分工规定,对其进行修订。6.4 设备部点检员和班组人员岗位设备划分每年由各高级主管负责修订一次。6.5 修订后的生产设备专业分工规定应及时列入本标准,同时下发给各项目部遵照执行。7 报告和记录7.1 设备分工通知单见表1。表1 设备分工通知单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分工原因:详细分工内容:设备工程部副部长: 年 月 日

7、设备工程部部长审核: 年 月 日总工程师批准: 年 月 日送达: 设备工程部专业接收人签字: 发电部接收人签字:注: 本表一式三份,设备工程部、设备工程部专业、发电部各一份。附录A (规范性附录)生产设备分工规定A.1 总则A.1.1 本规定将生产设备划分给五个专业管理,但设备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因此各专业必须顾大局识大体,主动协作,积极配合,按照工序服从原则,树立服务意识,当好设备主人,在自己的工作和配合别人工作发生矛盾时首先完成配合工作,把我公司的设备管理好。A.1.2 根据火力发电厂多年运行经验结合我厂实际,将全厂生产设备划分为汽机(含化学)、电气(含继保、远动、电测与通讯)、锅炉(含

8、除灰、输煤)、热控与土建五个专业。A.1.3 点检员在点检设备时,同时负责对所辖设备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建筑物的缺陷的提出。A.2 汽机专业主要责任范围A.2.1 汽机房内的汽轮机及其附属的设备;A.2.2 发电机密封油、润滑油系统,发电机定子和励磁的冷却水系统及其附属设备;A.2.3 主控楼、循环水泵房、水库补水泵房、综合水泵房、生活水泵房、深井泵房、化学制水间、节水处理间、软化水处理间、工业污水与生活废水处理间、制氢站、锅炉加药间等的设备及系统;A.2.4 循环冷却水塔内的金属管道及金属托架;A.2.5 集中空调设备及系统;A.2.6 汽机管辖范围内附属的消防、采暖、通风、上下水、起重设备等

9、;A.2.7 主厂房C列以南的管廊及管廊上的公用管道A.2.8 取水口的取水设备:泵、管道等;A.2.9 柴油发电机机务部分;A.2.10 化学精处理及再生系统;循环水加药系统;炉内化学高温取样系统;凝结水检漏装置;A.2.11 全公司的振动监督、环保监督、化学监督。A.3 锅炉专业主要责任范围A.3.1 锅炉房内的锅炉及其附属设备及系统;A.3.2 启动锅炉房、燃油泵房、锅炉与除灰空压机房、灰库、翻车机房、煤水处理间等及其附属设备及系统;A.3.3 输煤系统、除灰渣设备及系统、电除尘等设备;A.3.4 锅炉范围内的冷却水、冲洗水、消防水、暖气、通风、上下水、起重机械与电梯等设备及系统;A.3

10、.5 输煤集控室、除灰集控室的非控制设备;A.3.6 主厂房C列以北的管廊及管廊上的公用管道;A.3.7 干灰分选设备。A.3.8 公司的锅炉、压力容器的检控。A.4 电气专业主要责任范围A.4.1 发电机、励磁机及其附属设备;A.4.2 500KV、220KV变电站,施工变电站的设备及控制、信号回路;6KV系统设备、6KV变频器;380V除电动执行汽以外的配电设备;220V、110V直流配电装置、蓄电池,UPS。 A.4.3 公司380v电动机(含轴瓦、不包括执行机构电机)、变频器配电系统及控制回路;A.4.4 电除尘系统控制部分;A.4.5 柴油发电机电气部分及其控制回路;A.4.6 全公

11、司起重设备电气及控制回路;A.4.7 生产建筑物、构筑物及生产区域的照明(包括烟囱和冷却塔照明);A.4.8 全厂接地及防雷设施;A.4.9 全公司通讯、广播系统及设备;A.4.10 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及其二次回路;A.4.11 公司的与电气有关的技术监督;A.5 热工专业管辖范围A.5.1 汽机、锅炉专业的热工仪表、程序控制、自动调节、电液调节、热工保护和热工信号装置;A.5.2 集控室机组DCS系统控制设备等,集控室柜式空调;A.5.3 汽车衡、轨道衡、皮带秤的计算机管理;A.5.4 除灰、输煤、化学控制室监控设备,柜式空调;A.5.5 电动执行器配电及控制部分;非电气设备上的电磁阀;

12、A.5.6 电动执行器所属的380V配电盘、柜;A.5.7 非电气设备上的温度、压力、流量、振动、位移表计;A.5.8 全公司热工计量维修管理和热工技术监督;A.6 土建专业管辖范围A.6.1 生产用地下管网雨水、污水等及附属设备;A.6.2 全公司生产用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及房屋、门窗等附属设备;A.6.3 全公司电缆沟、水塔、烟筒等;A.6.4 公司办公楼、食堂、检修楼、轨道衡、汽车衡、库房等上下水、采暖、通风、门窗等系统及其附属设备;A.6.5 公司的绿化设施;A.6.6 公司的专用铁路。A.6.7 循环冷却水塔内的淋水填料。A.7 企业策划部管辖范围A.7.1 公司D7I办公自动化系统

13、、计算机、打印机及各种软件;A.7.2 公司MIS、SIS监控等信息系统的管理。A.8 各专业间的具体设备划分界限A.8.1 综合部分A.8.1.1 管道:以厂房墙为界的是以外墙面为界,不分内外墙面的按管道介质流向入墙面的一端为外墙面;无墙面的构筑物或露天设备以构筑物或设备外一米处为界(含垂直投影部分);以阀门为界的是以阀门(无论焊接或法兰)出口侧的第一道焊口为分界点,焊口与阀门归同一专业管辖。A.8.1.2 动力电缆:由电气专业负责将动力电源送到热控专业配电盘开关上口,分接点电缆头归电气专业,螺栓及分接点拆装归热控专业。A.8.1.3 转动机械:以联轴器为界,联轴器螺栓及找中心归机械专业。无

14、联轴器的拆装由机械专业负责。A.8.1.4 测量及取样元件:A.8.1.4.1 热力系统、设备的热工测量表管、化学取样管等以母管出口一次门为界,一次门以外归用户专业,法兰与焊口属机务。就地安装的压力表没有阀门的,拆装由设备所在专业负责,热工专业负责提供压力表并负责校验。A.8.1.4.2 带控制的液、料位计由热工专业负责,非控制的由设备专业负责。A.8.1.4.3 热力系统测温元件,温度一次元件套管拆装由设备管辖专业负责,温度元件拆装由热工专业负责,设备专业负责提供套管;气轮机本体深处无套管的温度元件及发电机和电动机中埋设的元件由设备所属专业负责拆装,热工专业负责提供备件提供备件校验。A.8.1.4.4 汽动、液动执行机构、阀门及气源系统的分工:汽动、液动执行机构的定位器(汽机、气泵的饲服阀、AST OPC属机务)反馈板、行程开关、电控部分属热工专业,汽缸、连接管路属机务,热工与机务的分界点为支路管至定位器前后阀门为界,阀门属机务。A.8.1.5 电动执行机构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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