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管理制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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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费 用 管 理 制 度第 一 条 目 的 。为 加 强 公 司 费 用 管 理 、 控 制 不 合 理 费 用 开 支 , 提 高 经 济 效 益 , 特 制 定 本 制 度 。第 二 条 管 理 方 法 。公 司 费 用 管 理 通 过 提 前 申 请 、 额 度 管 理 和 行 政 管 理 三 种 方 法 。 除 公 司 特 别 规 定 的 项 目外 , 严 禁 先 列 支 , 后 报 销 。 所 有 报 销 的 原 始 凭 证 不 得 涂 改 , 如 有 涂 改 , 在 报 销 时 扣 除该 费 用 金 额 。1. 额 度 管 理2.1 定 义额 度 管 理 是 指 : 费 用 在 一

2、定 的 额 度 范 围 内 控 制 使 用 , 额 度 确 定 的 依 据 是 销 售 额 、 工 作职 务 、 员 工 人 数 等 。2.2 具 体 实 施2.2.1 根 据 销 售 额 确 定 额 度 的 费 用 项 目 是 交 际 费 , 在 额 度 内 向 相 关 部 门 提 出 书 面 报 告 ,经 批 准 后 方 可 报 销 。2.2.2 手 机 费 用 在 工 资 中 体 现 , 原 则 上 不 予 报 销 。2.2.3 根 据 员 工 人 数 确 定 额 度 的 费 用 项 目 是 传 统 节 日 客 户 拜 访 费 用 , 具 体 额 度 由 公 司视 情 况 决 定 。2.

3、 行 政 管 理3.1 定 义行 政 管 理 是 指 : 费 用 报 销 人 在 费 用 产 生 前 , 采 用 口 头 或 书 面 的 形 式 向 行 政 领 导 提 出 本次 费 用 计 划 , 经 行 政 领 导 同 意 后 , 产 生 的 费 用 方 能 按 费 用 报 销 流 程 到 财 务 部 门 报 销 费用 。3.2 具 体 实 施3.2.1 出 差 费 用 必 须 有 出 差 申 请 书 。 无 出 差 申 请 书 的 , 在 报 销 时 财 务 部 门 作 退 回 处 理 。3.2.2 费 用 报 销 顺 序 : 报 销 人 部 门 主 管 财 务 部 总 经 理 。第 三

4、 条 费 用 内 容 及 管 理 分 类 。管理方法 费用项目 费用内容业务交际费 招待客人的餐费、礼品、娱乐活动等办公费用 日常办公支出,如购买纸笔、印制名片等预算管理额度管理运输费 公司承担的发货费、取货费、送货费、维修运费等职能部门的交际费 招待客人的餐费、礼品、娱乐活动等差旅费 出差的沿途车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餐费交通费 市内出差、办事所花费车费车辆费 车辆花费费用,如:汽油、养路费、路桥费等会务费 参加各种会议而单独列明的费用提成、提成 2 支付业务人员的相关销售费用预算管理行政管理广告费 支付媒体广告;宣传用资料、小礼品、展示摊位费等第 四 条 费 用 报 销 单 填 列 规

5、范 。1. 费 用 报 销 单 必 须 用 蓝 、 黑 水 笔 书 写 , 用 胶 水 粘 贴 附 件 , 不 符 合 规 定 的 , 财 务 部 门 作 退回 处 理 。2. 报 销 的 原 始 发 票 要 求 是 正 规 发 票 , 确 实 无 法 取 得 , 可 以 采 用 收 据 或 支 付 证 明 单 代替 , 但 需 写 明 原 因 。 发 票 级 次 : 增 值 税 发 票 -普 通 发 票 -正 式 收 据 -支 付 证 明 单 。3. 对 其 他 部 门 委 托 办 理 的 事 项 , 费 用 需 由 委 托 部 门 承 担 的 , 报 销 单 应 由 经 办 部 门 填 写

6、 ,并 经 委 托 部 门 经 理 签 字 确 认 。4. 报 销 单 据单据名称 使用说明支付证明单 差旅费报销(车、船、飞机票、住宿费等) 。支付证明单 非差旅费的日常费用的报销。出差过程中的交际费和手机费补贴也分栏单独写明支付证明单 。原始凭证粘贴单 对小票较多,按类别分层次粘贴,附在前 2 种报销单后面。借支单 个人差旅费等暂借款。支付证明单 各类货款和代垫款项的支付,其他金额较大的日常费用支付。第 五 条 费 用 报 销 的 步 骤 和 流 程 。1. 所 有 报 销 的 费 用 均 须 由 部 门 主 管 签 字 , 财 务 部 会 计 核 对 后 ,交 总 经 理 签 字 。2.

7、 步 骤2.1 判 断 所 发 生 的 费 用 : 有 无 预 算 ? 无 预 算 或 超 预 算 , 走 “超 预 算 部 分 审 批 权 限 ”。2.2 判 断 是 否 超 额 度 , 出 差 费 用 是 否 有 批 准 的 书 面 申 请 ?第 六 条 借 支 规 定 。1. 公 司 不 开 放 除 差 旅 费 外 的 其 他 各 种 个 人 借 款 , 特 殊 情 况 借 支 以 本 人 当 月 为 工 资 为 限 。2. 个 人 差 旅 费 借 款 , 需 凭 批 准 后 的 出 差 申 请 单 进 行 申 请 。2.1 个 人 差 旅 费 借 款 的 审 批 权 限 : 由 部 门

8、 主 管 签 字 , 财 务 部 会 计 核 对 后 ,交 副 总 经 理 、总 经 理 审 批 。2.2 职 员 差 旅 费 借 款 , 最 高 限 额 为 5,000 元 。2.3 部 门 主 管 差 旅 费 借 款 , 最 高 限 额 为 5,000 元 。第 七 条 差 旅 费 。差 旅 费 采 用 预 算 管 理 和 行 政 管 理 两 种 管 理 方 法 。所 谓 差 旅 费 的 行 政 管 理 是 指 是 否 填 写 出 差 申 请 单 , 并 经 相 应 行 政 级 别 批 准 ( 特殊 情 况 先 出 差 回 来 后 补 填 相 关 单 据 ) ; 产 生 的 费 用 是 否

9、 按 行 政 级 别 审 批 。1. 外 省 出 差1.1 外 省 出 差 的 差 旅 费 是 指 因 公 需 要 , 到 外 省 出 差 发 生 的 费 用 , 包 括 沿 途 交 通 费 、 餐费 、 住 宿 费 、 市 内 交 通 费 等 。1.2 出 差 期 间 的 交 际 费 不 列 入 差 旅 费 报 销 单 , 另 行 单 独 填 写 支 出 证 明 单 , 与 差 旅 费同 时 报 销 。 若 出 差 期 间 的 交 际 费 , 不 与 差 旅 费 同 时 报 销 , 在 另 行 报 销 时 , 财 务 部 门作 退 回 处 理 。1.3 对 在 工 资 中 不 享 受 手 机

10、 费 补 贴 的 , 出 差 期 间 的 手 机 费 补 贴 , 也 另 行 单 独 填 写 支出 证 明 单 , 与 差 旅 费 同 时 报 销 。1.4 外 省 出 差 , 必 须 先 填 出 差 申 请 单 , 根 据 需 要 , 凭 批 准 后 的 出 差 申 请 单 和 借 支 单 借 支 差 旅 费 。1.5 出 差 回 公 司 后 , 在 3 个 工 作 日 内 , 持 出 差 申 请 单 , 到 财 务 部 门 办 理 报 销 手 续 ,返 回 公 司 时 间 以 回 程 车 、 船 票 时 间 为 准 。1.6 沿 途 交 通 费1.6.1 乘 火 车 10 小 时 内 可

11、以 到 达 的 , 原 则 上 以 硬 卧 为 准 , 不 得 乘 坐 飞 机 和 软 卧 ; 乘火 车 5 小 时 内 可 到 达 的 , 以 硬 座 为 准 , 不 得 乘 坐 硬 卧 。 未 经 批 准 , 超 标 部 分 个人 自 理 。1.6.2 沿 途 交 通 费 按 路 途 时 间 、 职 务 级 别 的 乘 坐 标 准 , 给 予 报 销 。1.6.3 沿 途 交 通 费 还 包 括 : 飞 机 场 至 宾 馆 的 往 返 车 费 。 机 场 建 设 费 、 保 险 费 。1.7 出 差 报 销 标 准出 差 报 销 标 准 按 地 区 标 准 、 出 差 天 数 给 予 补

12、助 。1.7.1 出 差 天 数 以 中 午 12:00 为 界 限 , 以 车 、 船 票 的 时 间 为 标 准 。1.7.2 出 发 时 间 12:00 的 , 出 差 天 数 为 1 天 , 反 之 为 半 天 。1.7.3 到 达 时 间 12:00 的 , 出 差 天 数 为 1 天 , 反 之 为 半 天 。1.7.4 部 门 主 管 以 上 级 别 人 员 到 公 司 业 务 单 位 所 在 地 出 差 , 期 间 接 受 业 务 单 位 接 待 的 ,则 不 予 报 销 。1.8 住 宿 费 、 餐 费 : 住 宿 费 以 一 般 套 房 实 报 实 销 ( 同 性 以 两

13、人 同 宿 为 原 则 ) ; 总 经 理 、副 总 出 差 费 用 按 实 报 销 ; 其 他 人 员 出 差 餐 费 、 住 宿 费 、 市 内 交 通 费 一 起 实 行 包 干 制度 , 总 监 、 经 理 级 人 员 标 准 : 省 会 级 ( 含 特 区 、 直 辖 市 ) 城 市 每 日 RMB200 元 /人 ,省 会 级 以 下 城 市 每 日 150 元 /人 。 部 门 主 管 、 一 般 职 员 省 会 级 ( 含 特 区 、 直 辖 市 )城 市 每 日 RMB150 元 /人 , 省 会 级 以 下 城 市 每 日 120 元 /人 。 客 户 包 吃 住 补 贴

14、30 元 /天 , 客 户 包 住 不 包 吃 补 贴 50 元 /天 , 电 话 费 按 150 元 /月 进 行 补 贴 。1.9 出 差 人 员 趁 出 差 之 便 , 事 先 经 主 管 经 理 批 准 就 近 返 家 省 亲 办 事 的 , 其 绕 道 车 船 费 扣除 直 线 单 程 车 船 费 , 多 开 支 的 部 分 由 个 人 自 理 。 不 报 销 绕 道 和 在 家 期 间 的 出 差 相关 费 用 。1.10 出 差 人 员 因 游 览 或 非 工 作 需 要 的 参 观 而 开 支 的 一 切 费 用 均 个 人 自 理 。2. 本 省 出 差 ( 列 入 “交 通

15、 费 ”费 用 项 目 )2.1 本 省 出 差 ( 或 办 事 ) 仅 有 交 通 费 、 餐 费 、 住 宿 费 项 目 , 特 区 、 直 辖 市 餐 费 15 元 /餐 ; 其 它 城 市 10 元 /餐 , 报 销 人 填 写 支 出 证 明 单 。2.2 市 内 交 通 费 按 实 报 销 , 原 则 上 以 公 交 车 、 地 铁 为 主 , 无 特 殊 情 况 不 得 乘 坐 出 租 车 ;若 有 特 殊 情 况 的 , 事 先 向 主 管 经 理 提 出 申 请 , 批 准 后 方 可 乘 坐 。2.3 因 工 作 需 要 而 加 班 或 外 出 办 事 的 , 可 乘 坐

16、摩 托 车 。3. 工 作 外 派3.1 根 据 公 司 需 要 派 往 外 地 业 务 单 位 工 作 的 人 员 , 其 往 来 的 沿 途 交 通 费 按 外 省 出 差 标准 执 行 。3.2 对 外 地 业 务 单 位 能 够 提 供 伙 食 或 住 宿 的 , 一 律 由 业 务 单 位 统 一 安 排 , 出 差 人 员 不 再享 受 期 间 的 住 宿 费 及 餐 费 报 销 。第 八 条 交 际 费 。1. 定 义交 际 费 是 指 招 待 客 人 而 产 生 的 的 支 出 , 包 括 餐 费 、 礼 品 、 娱 乐 活 动 等 。 公 司 职 能 部 门的 交 际 费 采 用 预 算 管 理 和 行 政 管 理 相 结 合 的 方 法 ; 销 售 部 门 的 交 际 费 原 则 上 由 各 相 关 业务 人 员 自 已 承 担 。所 有 交 际 费 用 由 报 销 人 在 费 用 产 生 前 , 采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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