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W-M-P15-2013交通安全、环境管理程序(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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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油朗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体化管理程序文件 编号: LW/M-P15-2013版本号: F/0交通安全交通安全交通安全交通安全、环境管理程序环境管理程序环境管理程序环境管理程序发布日期: 2013.12.15实施日期: 2013.12.30编制 :审核:批准 :文 件 修 改 记 录更改方式 文件更改审批单编号 修改前 修改后 验证人 修改日期页码 修改码 页码 修改码换 版 号 SC-CX-ZY-01-2003A/0 A/1宋 江卫 203.10.24换 版 号 SC-CX-ZY-02-2003A/1 A/2宋 江卫 203.12.8换 版 号 SC-CX-ZY-01-2005A/1

2、B/0吴 建中 205.06.10换 版 号 SC-CX-ZY-01-2009B/0 C/0李 维恒 209.05.20换 版号 SC-CX-ZY-01-2011C/0 D/0张 红梅 201.06.1换 版 号 SC-CX-ZY-01-2012D/0 E/0杨 柏平 2012.06.10换 版 号 SC-CX-ZY-01-2013E/0 F/0杨 柏平 2013.1.5LW/M-P15-2013 交 通安 全、 环境 管理 程序 修 改码 : F/011目的 为了给公司和项目的交通安全管理者及驾驶员提供一个安全规划 , 加强公司车辆 、 员工的交通安全和环境管理 , 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

3、 保证交通安全和污染预防,制定本程序。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交通运输活动的人员和车辆。3职责3.1安全总监分管公司交通安全 、 环境管理工作 , 对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 总经理)负责。3.2项目管理部 (QHSE部 )是公司交通安全 、 环境监督管理部门 , 负责编制本程序并监督实施 ,并且负责现场各项目外租车辆及驾驶员的使用和配 置管理,负责现场各项目租赁车辆的统一管理。 3.3公司办公室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 , 全面负责公司交通安全 、 环境管理工作 , 职责是 : 负责公司驾驶员的交通安全管理 , 组织交通安全环保宣传和教育培训 , 建立和完善交通管理的规章制度 , 组织

4、公司交通安全大检查 , 负责建立并管理本公司驾驶员 、 车辆档案 , 负责运行管理管道局车辆 GPS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3.4各项目(监理)部具体负责本项目交通安全、环境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 负责本项目驾驶员的考核评价、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开展本项目的交通安全检查 ,并且建立并管理本项目驾驶员、车辆的各项记录。 3.5人事部负责交通安全、环境培训的组织、协调工作。4工作程序4.1驾驶员管理4.1.1驾驶员上岗4.1.1.1公 司内持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 和 “ 局内部准驾证 ” 的驾驶员方可上岗,公司办公室负责 “ 局内部准驾证 ” 的申办和管理工作。4.1.1.2公司办

5、公室应不定期组织对专职驾 驶员持 “ 双证 ” 情况进行检查 , 发现公司专职驾驶员 “ 局内部准驾证 ” 丢失的应立即补办。LW/M-P15-2013 交 通安 全、 环境 管理 程序 修 改码 : F/024.1.1.3无 “ 局内部准驾证 ” 开公司车辆的 , 一律视为开私车 , 造成事故的后果自负。 4.1.1.4凡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 , 必须按时参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年审,经年审合格后,方可继续驾驶车辆。所有的驾驶员应身体健康 ,患有下列疾病应调离驾驶岗位:(1)心血管系统疾病;(2)神经系统疾病;(3)神经障碍、神经病、痴呆;(4)运动功能障碍;(5)四肢不全 , 拇指残缺

6、 , 除拇指外其余四指缺二指 , 下肢不等长度大于 5厘米。 4.1.2驾驶员违规的处罚4.1.2.1由于违章驾驶而发生的交通责任事故 , 应根据 管道局违章与事故处罚管理办法 、 朗威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等有关条款 , 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4.1.2.2凡不遵守公司有关交通安全 、 车辆管理规章制度中各条规定 , 经公司 领导讨论将处以行政处罚和经济罚款。 4.1.2.3通过管道局车辆 GPS监控系统监控有车辆违章记录的驾驶员 , 按 管 道局 车 辆 监 控 系 统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相关规定给予奖励与处罚。4.1.3驾驶员教育培训4.1.3.1人 事 部 、 公

7、司 办 公 室 应 不 定 期 组 织 公 司 所 有 机 动 车 驾 驶 员 进 行 规 章 制度 、 安全行车 、 环境保护等相关内容的教育 。 各项目 ( 监理 ) 部应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定期安排时间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环保教育培训。教育内容包括 : 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 规定 、 交通安全常识 、 安全驾驶技术 、 环境保护常识 、 交通事故案例分析及公司或上级机关发布的有关 “ 安全 ” 文件、决议、会议精神等。4.1.3.2各项目 ( 监理 ) 部应根据项目所在地情况 , 组织学习了解当地行车路段的交通状况、风土人情,熟悉民族政策和当地法规。 4.1.3.3各种形式教育培训活动应

8、有记录。4.1.4驾驶员安全行车驾驶员的安全行车应遵循 管道局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 朗威公司交通安全LW/M-P15-2013 交 通安 全、 环境 管理 程序 修 改码 : F/03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安全管理规定。 4.1.5驾驶员 HSE职责4.1.5.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交通管理的法律 、 法规和政策 , 执行公司有关交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4.1.5.2经常检查自己所 驾驶的 车辆 各项性能 、 各种证件的有效性 , 保证出车时性能良好, 证件齐全 、有效;4.1.5.3负责车辆行驶途中的车辆和乘车人员的 HSE管理 。 司机和乘车人 ( 不论前、后排)必须系

9、安全带,对乘车人员的一切不安全、影响周边环境的行为 , 驾驶员有权提出整改要求,否则可以拒绝发车; 4.1.5.4负责保管好自己所驾驶的车辆;4.1.5.5负责所驾驶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并做好详细的记录;4.1.5.6负责保持车辆内、外整洁、外观完好无损,随时保持良好状态;4.1.5.7负责在出车前对所途经地区的地形 、 地貌 、 道路交通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确保行车安全; 4.1.5.8负责事故报告 , 如发生交通事故 , 应以最快的速度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处理,并报告公司领导或项目管理部 ( QHSE部 ) ;4.1.5.9对于公司为每一辆车配发 车辆运转记录 本 , 应认真填写 , 记录齐

10、全 。4.2车辆管理4.2.1车辆的维护4.2.1.1公司驾驶员 发现所 驾驶 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 驾驶员本人不能排除的故障 ,应立即报告 车辆主管领导 , 填写朗威公司车辆维修申请单 , 经批准后可 送厂维修 。应做到小故障不过夜,故障不排除次日不派车;4.2.1.2严格车辆的一级 、 二级和大修 ( 总成换件 ) 例保制度 , 公司驾驶员按照行驶里程数确定车辆的保养级别 , 报告 车辆主管领导 , 填写 朗威公司车辆保养申请单 ,经批准后可送厂保养。超保、失修或技术状况达不到要求的车辆禁止使用; 4.2.1.3严 格 车 辆 的 更 新 报 废 制 度 , 临 近 报 废 的 车

11、辆 , 项 目 管 理 部 ( QHSE部 )要严格控制动用;4.2.1.4保养和修理后,由驾驶员本人在车辆运转记录上予以登记。4.2.2所有车辆应备有 :LW/M-P15-2013 交 通安 全、 环境 管理 程序 修 改码 : F/04(1)灭火器(2)安全带(3)备用轮胎(4)工具包,包括千斤顶和轮毂扳手等(5)危险警告牌4.2.3车辆检查4.2.3.1公司办公室应不定期组织全公司开展交通安全检查 , 公司办公室 、 各项目(监理)部应定期对所管理的车辆进行内部安全检查,也可采取抽查的方式 ,针对检查出事故隐患和交通违章行为按规定及时处理 , 并保管好车辆安全检查的各项记录; 4.2.3

12、.2驾 驶员应坚持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 “ 三 检制 ” , 对车辆各部件进行检查。4.2.4各 种 手 续 齐 全 有 效 , 公 司 各 种 机 动 车 辆 技 术 状 况 必 须 达 到 国 家 机 动 车 运行 安 全 条 件 的 要 求 , 各 种 机 动 车 辆 必 须 参 加 公 安 交 通 管 理 部 门 组 织 的 年 检 , 经年 检 合 格 的 车 辆 , 方 可 上 路 行 驶 。 上 路 行 驶 必 须 符 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道 路 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4.2.5应 按 规 定 为 公 司 车 辆 办 理 保 险 , 车 辆 保 险 办 理 和 理

13、赔 工 作 由 公 司 办 公 室统一负责。 4.2.6车辆的调度各 项 目 ( 监 理 ) 部 的 车 辆 由 项 目 管 理 部 ( QHSE部 ) 结 合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有 计划的对现场各项目车辆进行调动 、 调配 。 公司本部使用的车辆由公司办公室统一调度。 具体用车时必须填写公司 “ 用车申请单 ” ,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出车。4.3租车管理4.3.1租车原则4.3.1.1如本公司车辆不能满足项目及日常管理的情况下 , 可视具体情况租用外单位车辆。否则必须首先使用本公司车辆。 4.3.1.2项 目 管 理 部 ( QHSE部 ) 负 责 公 司 租 赁 车 辆 的 统 一 管

14、 理 , 其 它 部 门 或 项目(监理)部无权私自租车。 4.3.1.3租用的车辆和驾驶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LW/M-P15-2013 交 通安 全、 环境 管理 程序 修 改码 : F/05(1)租赁的车辆和驾驶人员必须持有以下有效证件: 机动车行驶证; 驾驶员的驾驶证; 车辆保险单(已缴纳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车辆保险 ) ;(2)所租赁的车辆必须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3)驾驶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优质的服务意识 , 服从项目管理部 ( QHSE部 ) 或项目(监理)部的领导,按时完成任务; (4)驾驶员年龄和驾龄必须满足管道局的相关要求;(5)驾驶人员必须遵守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4.

15、3.2租车程序项目(监理)部根据工作任务将所需车辆的数量、车辆类型、用车时间 、 用车地点书面报项目管理部 ( QHSE部 ) , 项目管理部 ( QHSE部 ) 审查后 , 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具体租车程序按( 朗威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办法附件一)执行。 4.3.3租车合同凡 租 用 车 辆 一 个 月 以 上 或 项 目 租 车 必 须 签 订 合 同 。 在 租 车 前 由 项 目 管 理 部( QHSE部) 与出租方签订,使用项目管理部 ( QHSE部 ) 统一规定的车辆租赁合同,签订后的合同需上报项目管理部 ( QHSE部 ) 统一进行管理。4.3.4人员和车辆管理4.3.4.

16、1所租车辆在使用前首先要由 项目 ( 监理 ) 部 派人检查车辆的性能状况和各种证件能否达到公司要求 , 并考核驾驶人员的驾驶技术 。 达到要求的车辆和人员方能使用。 4.3.4.2项目 ( 监理 ) 部 或公司本部在使用外租车辆和驾驶员时 , 应按照上述 4.1驾驶员管理和 4.2车辆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4.3.4.3公司应组织外租车辆驾驶员学习本程序,并遵照执行。4.4事故管理4.4.1事故发生后应按照应急准备与响应程序 ( LW/M-P12-2013) 、 事故报告 、 调查及处理程序 ( LW/M-P30-2013) 开展救援工作和事故的报告 、 调查及处理工作。 4.4.2公司发生的各类交通事故均应记录,事故档案应包括从事发报告、调查 、LW/M-P15-2013 交 通安 全、 环境 管理 程序 修 改码 : F/06理赔到结案处理的全过程内容。 4.4.3公司发生的各类交通事故,除配合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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