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业公司安全供电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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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业公司安全供电管理制度 安全供电管理制度 一、高压供电 1、为了加强高压供电管理,高压线路和设备均由机电运输部负责,机电运输部要设有一名技术员专管,机电一队电工班、电工班,具体负责高压供电系统的检查、调整和试验。 2、地面高压架空线路、井上下高压电缆、高压配电装置都要统一编号,要注明规格、长度、容量等数据。 机电运输部要有以下图纸。 地面高压架空输电线路和位置图。 高压供电系统图。 井下高压电缆和高压设备安装位置图。 高压供电设备牌板和台帐。 高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资料和检修记录。 3、高压供电设备,按规定检修周期和电气设备的检修标准进行检修。 检修后,要进行验收并做好检修记录入档。 4、架

2、空线路每年要进行不少于二次的登杆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定期巡视,每年雨季前进行一次全面检修,遇有大风暴雨和严重结冰等特殊情况要及时检查。 5、井上下高压电缆每月要进行一次定期检查,每年一次防锈、防腐处理,在电缆设施处进行其它施工时,施工单位要制订措施,按程序审批后,由机电运输部现场核准、落实后,方可进行施工。 6、电器设备使用绝缘油,要进行定期试验。 直接启动设备的操作开关半年一次,其它每年一次,因短路掉闸三次者,必须补加一次试验,对试验不合格者,要及时处理和更换。 7、井上下高压线路和设备的安装必须有合理的设计并经有关单位审批后,方可进行。 高压电气设备在安装检修后,运行期间要根据煤矿电气设

3、备绝缘试验的规定,进行定期试验和接地电阻的测定,不合格者,要及时处理。 8、防避雷保护要按照“高压保护规程”进行安装,根据煤矿电气设备试验规定进行试验和测定。 9、地面变电所,出线上要装设过流和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井下中央变电所及采区变电所的高压开关,要装设过流及无压释放的保护装置。 上述保护要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装设、整定、校验和调整,每年不少于一次,应在雨季前进行。 遇有越级跳闸、保护失灵和仪表不准等要立即进行检修或更换,保护整定值不经过主管技术员批准,不准任意变动。 10、有人值班的地面变电站,井下中央变电所,都要设置事故照明或报警信号,井上下变电所都要设有不少于两只灭火器、0.3

4、m3的灭火黄砂,并备有钎子、铁铣等灭火工具,上述灭火器材都要设置在机房和硐室的入口明显处,并妥善保管。 二、各类保护检查制度 1、机电运输部要设有专职井下低压供电技术员,配备防爆设备维护人员,具体负责低压电器设备的检修工作。 2、各采区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要有设计,设计中要包括供电系统图、变压器容量、开关型号、电缆截面、电缆长度、过流保护整定值;二相短路电流值等技术数据;然后方可安装。 在投入运行前要检查过流、漏电、接地三大保护装置是否与设计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相符,否则不准投入生产。 3、井下装设零星电器设备,安装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书写用电申请,经机电运输部专管电气技术员批准,在指定的地点和部位

5、搭火,以防变电压和电缆干线过载。 不经申请私自搭火,机电一队电工班有权拆除,由此影响生产和出现事故由私自搭火人负责。 当设备和线路需要拆除时,向变电所值班员提出停电通知,并汇报调度室。 在拆除开关一端下口电缆出线时,拆除电缆的开关接线口用合格的钢板堵死,防止开关失爆。 4、井下变电硐室的漏电继电器必须使用,每天进行一次动作试验,每月进行一次远方试验。 127V系统要安装综合保护,每天要进行一次动作试验,由各区维护班长负责试验,其它变电所由机电一队电工班负责试验。 上述试验,都要详细记录漏电继电器检查记录薄内,发现继电器或开关跳闸不灵敏时,要及时检修或更换。 5、井下变电所内的电气设备,机电运输

6、部资料室都要有相应的低压供电系统图,在图上要注明设备型号、规格、电缆线截面、电缆长度、过流整定值、二相短路电流值等技术数据,并妥善保管。 6、井下低压防爆开关的过流保护,要根据设计和低压供电系统图中标定的整定值进行过流整定和装设保险,不经专管井下电气技术员批准,不得任意改动。 过流继电器由井下供电包机人负责,每周检查核对一次。 7、接地保护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8、矿用低压橡套电缆要由机电运输部负责统一管理、统一领取、统一建卡编号、统一分配、统一维修。 使用中的电缆要吊挂整齐、四线分开,禁止铁丝吊挂,要消灭“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电缆在安装和回收过程中,不准任意割断,特殊情况需

7、机电运输部批准。 9、每旬进行一次井下低压供电检查,重点检查设备完好情况,电缆吊挂情况,小型电气状况,要求防爆设备装备率达到百分之百,防爆设备失爆率为零,电气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0%,低压电缆合格率不低于90%,小型电器合格率不低于85%。 三、停送电管理 1、井上下低压电气设备安装和检修必须停电时,由施工单位写出停电申请报告,并制订出专项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当不影响安全生产时,由机电运输部审批。 当影响安全生产时,由主管电气的技术员报安全、生产技术部、通灭部审批,公司领导批准。 调度室、施工单位各持一份。 停送电报告必须提前一天交调度室;35KV停电报告提前二天报供电局审批;无停电报告,严禁停

8、电。 2、对需要停高压的停电报告,必须填写“停电申请”。 3、高压停送电操作,由专职电工负责,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者要站在绝缘垫上,戴上绝缘手套,穿绝缘胶靴。 停电后,要将停电开关的把手闭锁,锁上专锁或专人看管,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停电警示牌。 送电时,由申请单位施工负责人按停送电命令通知送电。 4、停电工作人员到现场后,要检查设备和路线,停电后要执行验电、放电、三相短路接地等安全措施,并检查有无反送电的可能性,联系停送电要有专人联系。 5、停电工作完毕后,要检查施工现场,当同一线路有几处工作时,每处都要检查,然后方可联系送电。 检修后,送电操作要先试验一次,无误后再正式送电,一切正常后方可离开现场。 6、高低压停电时,和恢复正常送电后,均必须汇报调度室,特别是影响扇风机供风的区域。 必须由调度室采取相应布署措施后,方可停送电。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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