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助学制度范文

上传人:游客 文档编号:123208130 上传时间:2020-03-08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77.3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扶贫助学制度范文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扶贫助学制度范文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扶贫助学制度范文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扶贫助学制度范文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扶贫助学制度范文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扶贫助学制度范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扶贫助学制度范文(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扶贫助学制度范文 扶贫助学制度柳河子镇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学部扶贫助学制度为激励家庭困难的学生奋发图强,积极进取,自强自立,帮助他们实现升学、就业的愿望,确保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成一技之长,用知识改变命运,促进我校教育的不断发展,构建和谐学校,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在“扶困助学”工作方面的具体做法如下 一、扶贫助学生审送对象在校各方面表现良好,无不良行为或处分记录、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并属以下情况之一的 1、本校家庭困难的在校学生; 2、进入低保线的或有农村贫困证家庭就学的子女; 3、因特殊情况导致家庭困难的学生; 4、父母(双方或一方)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的。 5、其它因特殊原因(如家庭成员

2、因重大疾患、意外事故等)造成经济困难的。 6、没有享受其他类似的助学金资助(享受政策性减免除外),但家庭特别困难的可以推荐。 二、各班审送人数各班扶贫助学生审送人数根就实际情况控制,因特殊原因确需增加人数的,应报党支部审核方可。 三、扶贫助学生审批办法 1、在审送扶贫助学生过程中必须实施“爱心工程”。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由班主任提名,并附相关证明资料,交学校核实。 2、在学校核实基础上,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按照学生家庭困难程度进行排序,并如实填写龙城区困难家庭学生实施义务教育资金发放登记表,上报教育局。 3、对享受“扶困助学”基金的学生与费用,要实行公开的原则,提高透明度,力求每个困难家

3、庭的孩子都能享受这项资助,力求每个困难家庭孩子不辍学。 4、义务教育资金到位后,按时足额发放。 四、附言 1、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广泛宣传,明确把握助学金的申报条件,确保申报学生资格和质量,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2、凡获得资助者,有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生活铺张浪费的,违法犯罪的,经查实后,予以取消资格。 3学校保管好助学金发放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关于转发宜昌市科技局“组织申报宜昌市xx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和“高新技术产业化货款贴息项目”的通知的通知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宜昌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市科技局近期开始组织申报xx年度两项计划

4、项目,现将项目申报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总体要求坚持“市场导向、突出科技、支持创新、鼓励创业”的原则,围绕宜昌经济发展的产业领域和重点行业,重点支持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有选择性地支持一批对产业、行业有影响,有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关键创新产品及项目。 二、申报具体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在宜昌地域内登记注册;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 3、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新技术企业; (2)生产的产品经过市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登记; (3)生产的产品获市级以上科技奖励; (4)企业持有专利并生产专利产品; (5

5、)与高校、科研院所有合作协议,已支付课题费用,正在实施的企业; (6)已有创投机构参股的企业; 4、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意识;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3%; 6、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入库税收增长率、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三、支持的重点领域和对象 1、重点支持节能环保、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2、相关高新技术领域中,自主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能够在经济

6、结构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项目; 3、已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已被认定为创新型企业或被列入创新型试点的企业,已被列入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的企业,已建立各类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中心的企业项目; 四、申报注意事项 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主要支持创新产品在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贷款贴息项目主要支持创新产品扩大规模,形成批量生产,银行给予贷款项目(申报贷款贴息项目的企业须附有银行贷款合同)。 2、申报企业必须如实填写项目申报表,并附项目可行性报告。 两类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3、已立项的项目未结题验收或组织实施未达到承诺要求的企业不能再继续申报项目。 同一个单位不得同时申报市级其它科技计划项目。 4、县市区科技局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审查筛选汇总后,联合行文报送。 5、申报材料统一用A4规格纸打印装订,一式五份,于二一一年十二月底前送达市科技局高新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宜昌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表附件2宜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化贷款贴息项目申报表附件3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二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内容仅供参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