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法考研复试核心题库.doc

上传人:q****9 文档编号:120812396 上传时间:2020-03-05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20.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7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法考研复试核心题库.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2017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法考研复试核心题库.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7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法考研复试核心题库.doc(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2017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法考研复试核心题库一、概念题1 回扣与折扣【答案】(1)回扣,是指在商品销售中,卖方除明确标价应支付价款外,账外暗中向买方退还钱财或给予买方其他报偿以争取交易机会和交易条件的行为。而折扣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以明示并如实入帐的方式给予对方的价格优惠,包括支付价款时对价款总额按一定比例即时予以扣除和支付价款总额后再按一定比例予以退还两种形式。(2)二者的区别二者的本质区别是“帐外暗中”与“明示和如实入帐”。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明示并如实入帐”即为折扣; “帐外暗中”即为回扣。法律的态度不同。折扣是企业正常的商业促销行为,受法律的规范和保护; 回扣是一种典型

2、的商业贿赂行为,法律严格禁止。当事人上的差别。折扣发生在购销双方当事人之间,只能给交易对方当事人,而不能给其经办人员; 回扣既可能给交易对方当事人,落入单位小金库,也可能给对方单位的主管人员或者经办人员,落入其个人腰包。(3)二者的联系回扣与折扣都是卖方用价格上的优惠办法,来达到推销商品的目的。 2 预算执行【答案】预算执行是指各级财政部门和其他预算主体组织一预算收入和划拨预算支出的活动,是将经过批准的预算付诸实施的重要阶段。在我国,各级预算由本级政府组织执行,具体工作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 3 价格调节基金【答案】价格调节基金,是各级政府专门设立的用于平抑市场物价的专项基金,功能在于当价格

3、出现较大波动时通过调动基金来平衡价格。其是政府为了平抑市场价格,用于吞吐商品、平衡供求或者支持经营者的专项基金,是针对某些容易发生市场价格波动、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商品的调控而设置的。这些商品主要有粮、棉、油、肉、蛋、菜、糖等农副产品。目前我国己建立的价格调节基金主要有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粮食风险调节基金。 4 划拨土地使用权【答案】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遵循特殊的规则。 5 纳税主体【答案】纳税主体又称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是依照税法规定直接负有

4、纳税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体。纳税主体在具体的税法中还可能有其他的分类。例如,在增值税法中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分; 在所得税法中有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区分等。6 政府定价目录【答案】政府定价目录是指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依据,它规定了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定价目录可以分为中央定价目录和地方定价目录。中央定价目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修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地方定价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专管部门按照中央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审定后公布。 7 不正

5、当竞争【答案】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其特征有:主体的特定性。不正当竞争是经营者的行为,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行为的违法性。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既包括违反该法的原则性规定,也包括违反该法列举的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规定,还包括违反市场交易应遵循原则的规定。行为的危害性。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 8 土地使用权划拨【答案】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

6、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者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二、简答题9 简述我国法律对森林采伐的规定。【答案】我国森林法规定采伐森林实行采伐许可证制度,并对森林采伐的限额和森林采伐方式做了规定。(1)森林年采伐限额,指国家根据用材林的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为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所确定的最高年采伐数额。在法律上确定森林年采伐限额制度,是以法律方法强制林业生产遵循森林资源发展的客观规律的重要内容,是保障森林资源永续利用的重要方法。(2)采伐许可证制度,指采伐林木者必须取得采伐许可证后才能进行林木采伐的制度。森林法规定,

7、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 农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的部门,不得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采伐许可证。(3)森林采伐方式。森林采伐,包括主伐、抚育采伐、更新采伐和低产林改造等方式。依照森林的生长规律、经营原理或利用目的,法律规定一定林种的采伐必须采用的方式,为森林采伐的法定方式。虽享有采伐权或取得采伐许可证,但未以法定方式采伐林木的,仍为违法的采伐行为。森林法第31条规定了不同林种的森林采伐的法定方式。 10简述我国税法的课税对象。【答案】课税对象,也称征税客体,是指征税的直接对象或称标的。它说明对什么征税的问题。征税客体在

8、税法的构成要素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它是各税种相区别的主要标志,也是进行税法分类的最重要的依据,同时,还是确定征税范围的重要要素。在我国,税法的征税对象主要有以下几类:(1)商品生产流转额和非生产流转额。流转税即是以商品生产流转额和非生产流转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类税。它是我国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类,目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税种。(2)所得额。所得税就是以各种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所得税也是我国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类,目前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目前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统一为25%。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

9、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另外,国家给予了两档优惠税率:一是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0/u的税率征收; 二是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3)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财产。财产税即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包括遗产税、房产税、契税、车辆购置税和车船使用税等。(4)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行为税和资源税即属该类别。其中,行为税包括我国现行税制中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屠宰税和筵席税等。资源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从事资源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类税。我国现行税制中资源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都属于资源税。 11审计监督的对象和审计原则是什么?【答案】(1)审计监督的对象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 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 其他依照审计法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2)审计原则依法审计原则。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独立审计原则。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十涉;一、概念题考研试题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认证/考试 > 其它考试类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