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庆工商大学保险学原理(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复试实战预测五套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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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重庆工商大学保险学原理(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复试实战预测五套卷一、名词解释1 死差益(损)【答案】死差益指实际死亡率低于保费计算所用预定死亡率时产生的差额收益,是寿险利润来源之一。如果是负数,则为死差损。在生存保险中,实际死亡率高于预定死亡率,或在死亡保险中实际死亡率低于预定死亡率,均可使保险金支出减少,从而使保险人获得利益。要取得死差益,关键在于注意被保险人的危险选择,在核保时要做好健康审查,承保后要确保维持优良保险群体。死差益计算公式如下:死差益=(预定死亡率一实际死亡率)危险保险金额=危险保险费总额-当年实际死亡的危险保险金总额死差益与使用的生命表、被保险人的危险选择(核保)及保

2、险净风险有密切的关系。所使用的生命表中的死亡率越高,死差率越高,死差益就越多; 在危险选择(核保)中,最初数年特别是第一年度的死差率最高,所以死差益是随着保单经过的年数越长而越小,接近满期时最少; 责任准备金的累计是随着保单经过的年期越长而越多,故保险净风险随着保单经过的年期越长而越少,在接近满期时保险净风险基本为零。 2 道德风险【答案】道德风险是指交易双方在签订交易合约后,信息占优势的一方为了最大化自己的收益而损坏另一方,同时也不承担后果的一种行为,即是市场的一方不能查知另一方的行动一种情形,又被称作隐藏行动问题。道德风险的存在小仅使得处于信息劣势的一方受到损失,而且会破坏原有的市场均衡,

3、导致资源配置的低效率。 3 团体人寿保险【答案】团体人寿保险是以团体或雇主作为投保人,同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以其所属员工作为被保险人(包含团体中的退体员工),约定由团体雇主独自交付保险费,或由雇主与团体员工分担保险费,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作为保险事故而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业务。团体人寿保险通常可分为团体定期人寿保险、团体信用人寿保险、团体养老保险、团体终身保险、交清退休后终身保险、团体遗属收入给付保险和团体万能寿险等险种。 4 保险商品等价交换【答案】保险商品等价交换是指投保人按保险的市场价格支付并取得某个保险保障的行为。保险费是单个保险的市场价格,投保人支付这个价格取得保险保障。他们之

4、所以愿意购买保单,是因为他们在比较危险处理(比如自保还是转嫁)财务的机会成本上,认为保险公司提供的这个保障值这个价,两厢情愿就是等价交换。 5 不可抗辨条款【答案】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为不可争议条款,其内容是: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从保险合同订立之日起满2年后,除非投保人停止缴纳续期保险费,保险人将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的误告、漏告和隐瞒事实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或拒绝给付保险金。合同订立的头两年为可抗辩期。在人身保险中,和整个商业保险所应遵循的原则相同的是,强调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最大诚信,一旦投保人没有履行最大诚信原则,保险人就有权解除合同。该条款的规定,将保险人的这个权利限制在一定期间,是为了保护被保

5、险人和受益人的正当权益,防止保险人滥用最大诚信原则,随便解除保险合同。超过可抗辩期的保险合同,只有投保人有权终止,而保险人不得任意解除合同。该条款也适用于保单失效后的复效,复效后的保单在2年后也不可抗辩。 6 分类法【答案】分类法是将相同的风险并入同一等级、课以相同的费率。这一方法又称等级法或综合法,常用于火灾保险和意外保险。保费包括净保费和附加保费,采用分类法厘定费率时其净保费的计算方法有两种:(1)纯保费法纯保费法是以每一风险单位的平均损失频率乘以平均损失幅度求纯保费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P=FS其中,F 为每一投保单位的平均损失频率,S 为平均损失幅度,P 为纯保费。纯保费法广泛用于汽车

6、保险及其他责任保险。(2)损失率法损失率或赔款率是指某一特定期间赔款与理赔费用之和与满期保费之比。因此损失率是一比例而不是金额。由于保险人必须在保险期届满后才能计算损失率,因此现有费率只能到保险期届满后再进行调整。其调整公式为: 其中,M 为费率修正系数,A 为实际损失率,E 为预期损失率。 7 法定分类法【答案】保险形态的法定分类法源于各国的法律,由于各个国家的保险法规对保险分类的规定不同,因而保险形态分类在各个国家之间不尽相同。美国保险法将保险分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日本的法律把保险分为损害保险和人身保险。西欧国家的保险法一般将保险业务分为两大类,即寿险与非寿险。寿险是指

7、人寿保险,非寿险则包括火灾保险、海上保险和意外保险等。按我国保险法的分类,商业保险可分为财产保险(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和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两大类。法定分类法的确立是出于国家对保险业进行宏观管理的目的。 8 重复保险【答案】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时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人投保同一危险,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标的的价值。重复保险仅限于非寿险业务。在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标的所遭受的损失由各保险人分摊,分摊的方式有以下几种:比例责任分摊方式、限额责任分摊方式和顺序责任分摊方式。我国现行的保险法规定,重复保

8、险由各保险人按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二、简答题9 分析分红保险的红利来源以及我国分红保险的红利领取方式。【答案】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产品。这里的保单持有人是指按照合同约定,享有保险合同利益及红利请求权的人。分红保险采用圆定费用率的,其相应的附加保费收入和佣金、管理费用支出等不列入分红保险账户; 采用固定死亡率方法的,其相应的死亡保费收入和风险保额给付等不列入分红保险账户。分红产品从本质上说是一种保户享有保单盈余分配权的产品,即将寿险公司的盈余,如死差益、利差益、费差益等,按一定比例分配给保单持有

9、人。分配给保户的保单盈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保单红利。(1)红利来源分红保险的红利,实质上是保险公司盈余的分配。盈余就是保单资产份额高于未来负债的那部分价值。每年由公司的精算等相关部门计算盈余中可作为红利分配的数额,并由公司董事基于商业判断予以决定,由此决定分配的数额称之为可分配盈余。盈余(或红利)的产生是由很多因素决定的,但最为主要的因素是利差益损)、死差益(损)和费差益(损)。死差益(损):对于以死亡作为保险责任的寿险,死差益是由于实际死亡率小于预定死亡率而产生的利益。利差益(损):当保险公司实际投资收益率高于预定利率时,财产生利差益。费差益(损):是指公司的实际营业费用少于预计营业费用所产生的利益。除了以上三个主要来源以外,还有其他的盈余来源:失效收益。寿险合同中途失效时,保险公司支付给保单持有人的解约金小于保单所积存的资产份额。资产增值。残废给付、意外加倍给付、年金预计给付额等与实际给付额的差额。预期利润。(2)红利领取方式根据保监会2003年7月印发的个人分红保险精算规定中要求:红利的分配应当满足公平性原则和可持续性原则。保险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向保单持有人实际分配盈余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可一、名词解释考研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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