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庆大学知识产权法复试仿真模拟三套题.doc

上传人:q****9 文档编号:120810462 上传时间:2020-03-05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2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7年重庆大学知识产权法复试仿真模拟三套题.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2017年重庆大学知识产权法复试仿真模拟三套题.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7年重庆大学知识产权法复试仿真模拟三套题.doc(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2017年重庆大学知识产权法复试仿真模拟三套题一、名词解释1 为什么要对商标进行管理?【答案】商标管理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对商标的注册、使用、转让、印刷等行为所进行的监督、检查等活动的总称。商标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进行管理的意义主要有:(1)有利于规范商标权人正确使用商标商标的正确使用,不仅能充分发挥商标的功能,维护其商标的信誉,而且有利于保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可以督促企业树立商标意识,实施名牌商标战略。(2)有利于监督商标使用人提高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商标使用人应保证其使用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转。(3)有利于增强企业和商标使

2、用人的法制观念对商标的管理,有利于增强企业和商标使用人的法制观念,维护商标注册人的合法利益,而且有利于防止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冒充注册商标,堵塞非法印制注册商标标识的渠道,减少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案件的发生。(4)有利于完善商标法律制度通过商标管理,可以随时发现问题,不断地总结经验,逐步地完善我国的商标法制。 2 全面覆盖原则【答案】全面覆盖原则,是指判断专利侵权时,法院应当将被控侵权产品或者方法和专利权利要求进行比较,如果被控侵权产品或者方法具备了权利要求里的每一项技术特征,或者说逐一要素相同,专利侵权就成立。这是法院判定专利侵权的基本方法,被称为全部技术特征原则或者全面覆盖原则,这种侵权行为也是最

3、简单的专利仿制,或称为相同侵权。 3 专利权转让与专利实施许可【答案】(1)概念转让权包括专利申请权的转让和专利权的转让。转让使权利主体发生了变更,从而使权利从原所有人转移到新所有人。这种权利转移的结果是,原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不再享有申请权或专利权。许可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称许可方),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允许他人(称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的全部或者部分技术的权利。在很多情况下,专利权人不愿或不能自己实施专利,而是通过许可他人实施来取得收益。许可他人利用专利技术,并非是将专利权出售给他人,而仅仅是将专利技术的使用权授予他人,专利的所有权并没有发生变化。(2)联系专利权转让与

4、专利实施许可都使专利权人以外的第三人取得了专利的使用权,_者的实现一般都通过合同进行。(3)区别专利权转让情形下,专利权的主体发生了变更,所有权转给了受让人; 专利实施许可情形下,仅发生了使用权的转移,专利权人未发生改变。二者所应履行的程序也不同。专利权转让因其涉及权利主体的变更,需要变更登记; 专利实施许可则只需要双方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履行合同义务即可。 4 职务作品【答案】我国著作权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所谓工作任务,是指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我国著作权法对职务作品之归属作了明确规定。(1)一般职务作品的著作

5、权归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2)对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的职务作品,作者只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5 追续权【答案】著作追续权是著作则产权的内容之一,或者是著作权人的则产权利之一,其基本含义是指:艺术作品,尤其是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对其作品原件每一次售出以后的财产增值部分都有提成一定比例的权利,也就是说,享有著作权的艺术作品原件被售出以后,如果受让人又转售给他人并获得了高于购买时所支付的金额,则作品的原作者有权就该作品增值金额部分提取一定比例。无论该作品转卖次数如何及辗转落入何人之手,只要售价比购买价高

6、,原作者就有提取其中一部分的权利。 6 产品发明与方法发明【答案】产品发明是指人工制造的具有特定性质的可移动的有形体,如机器、设备、仪表、物质等发明。产品发明取得专利后,称为产品专利。方法发明,指把一种物品变为另一种物品所使用的或制造一种产品的具有特性的方法和手段。方法发明取得专利后,称为方法专利。 7 作品【答案】作品,是文学、艺术或者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作品有以下内涵:(1)作品必须是已经表达出来的形式。在作者大脑中形成而没有以任何方式表达出来的东西,就不是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2)作品必须是文学、艺术或者科学领域内的表达形式;(3)作品必须表达出作者的综

7、合理念。 8 假冒注册商标与冒充注册商标【答案】(1)概念冒充注册商标,是指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人,在使用未注册商标时,诡称自己的商标已经注册,如在其商标标识、商品说明书上擅自标上“注册商标”字样,或“寒”注册标记,即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这种行为是对法律规定的违背和对公众的欺骗,但未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权益。假冒注册商标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2)二者的联系假冒注册商标和冒充注册商标都是为法所不许的行为,行为人实施该两种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3)二者的区别二者侵犯的法益不同。冒充注册商标是对法律规定的违背和对

8、公众的欺骗,但未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权益; 假冒注册商标则破坏了社会主义经济秩序,是对他人注册商标的侵权。二者的行为模式不同。冒充注册商标用的仍是自己的商标,只是谎称自己己经注册; 假冒注册商标是对他人注册商标的使用或模仿。二者的法律后果不同。冒充注册商标应受到行政处罚,而假冒注册商标则要受到民事制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受到刑事制裁。 二、简答题9 临摹是复制吗?【答案】按照原作仿制书法和绘画作品的过程叫做临摹。我国现行著作权法与1990年著作权法第52条规定的复制方式相比,少了“临摹”这种方式,至于“临摹”是包含在条文的“等”字中,还是被排除于复制方式之外,尚无明确结论。但应当肯定,“临

9、摹”是一种复制行为。(1)如果临摹者的艺术水平高,临摹物可能与原作很相似,甚至能够以假乱真; 如果临摹者的艺术水平比较低,临摹物则会与原作差距大一些,甚至面目全非。(2)从独创性的意义上讲,临摹者的艺术素养越低,其所临摹的作品与原作相距越远,自己在其中所付出的劳动更多,临摹物就更具有独创性; 临摹者的艺术素养越高,其临摹物与原作越接近,体现自己个性的地方就越少,临摹物所具有的独创性就越少,甚至等于零。(3)如果不将临摹当作复制行为,对名家艺术作品进行临摹就会成为一种行业,一些人会靠临摹名品来谋生。那么,美术、绘画、油画作品著作权人的权利就会化为乌有。到一定阶段后,真品就会被鹰品打败。(4)假如“临摹”行为不是复制行为,就应当是独创行为,独创的鹰品能够享有著作权,且受保护,真品著作权人的权益就会受损。鉴于此,应当认为,临摹行为是一种复制行为。作为教学活动的临摹行为,当然是合理的;一、名词解释考研试题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认证/考试 > 其它考试类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